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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費地須課稅(2009/8/3)

●九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工商時報-(抵費地須課稅)君

 代墊市地重劃款
南區國稅局表示,甲君91年間因某市地重劃會欠缺資金,代墊市地重劃會款項,且參與重劃業務,以取得重劃後之抵費地及增配土地為代墊費用報酬,國稅局以甲君取得土地公告現值為收入,減除代墊款項的成本及必要費用的差額,歸屬「其他所得」,追補綜合所得稅。
 甲君不服,主張是屬於「買賣」行為,從市地重劃會取得土地,不應課徵綜合所得稅,提出複查、訴願,都遭駁回;甲君繼續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甲君敗訴。
 判決書指出,甲君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時,提出土地買賣契約書、補充契約書等為證,原告給付係爭重劃會的款項,如係屬其向重劃會購買重劃后土地的預付價金,則上開土地買賣契約書、補充契約書等,顯然有利於甲君的重要證據,甲君於複查階段衡情自當提出上開文件,此事關重要,且屬決定性之關鍵證據,然甲君不但在複查決定前不曾提出,甚至訴願決定前也沒有提出這個關鍵證據,延遲到法院準備程式庭,才提出這分有利關鍵證據,和經驗法則不合,所以文件的真實性存疑。
 而且,重劃會理事長委託代理人的談話筆錄中表示,及重劃會理事長所出具說明書都表示,市地重劃會因缺乏辦理重劃程式中所應支付的地上物補償金、公共設施工程費及規費等費用,才由重劃會理事長出面與甲君達成協定,約定甲君先代墊費用,等重劃完竣後,由甲君取得抵費地作為報酬等情均與甲君主張不符,顯然是甲君事後補縫之舉。
 又如果甲君支付係爭市地重劃會的款項,如果確實是購買土地所預付的價金,則甲君在辦理土地移轉登記時何必再重覆一次支付買賣價金?又為何再將全數或部分款項退還甲君?由此可證,甲君所取得的土地,為其墊付重劃會款項的報酬,所以判決甲君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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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波優惠房貸 補貼變少了(2009/7/30)

●九十八年七月三十日 蘋果日報-(第3波優惠房貸 補貼變少了)君

 目前2000億下月底用完「搶貸要快」
今年4月增撥的2000億優惠房貸預計8月底用完,政策將續辦第3波優貸方案;知情官員昨透露,目前政府補貼利率0.7%,民眾自行負擔1.325%,但第3波優貸補貼利率可能減少為0.5%或0.6%,至於貸款額度則不變,台北市每戶最高350萬元、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最高300萬元。

 把握機會
第2波的2000億優惠房貸,截至7月24日止僅剩448億元,依照今年5~7月每月申請450~500億元估算,預估8月底將申貸完畢;如果第3波優貸的補貼利率減少為0.5%或0.6%,未來民眾得負擔較高利率。專家提醒,目前的優貸利率明顯較低,想搶貸得加快腳步。
北市民20年省42萬
信義房屋代書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依現行優惠房貸1.325%利率,與一般銀行房貸利率2.4%相較,台北市最高350萬元的貸款額度,20年下來民眾可省下約42萬元利息;台北市以外的地區,以300萬元貸款來算,也可省下約36萬元利息。
 民眾可向全台211家金融機構申請優惠房貸,但非公營行庫的申請程式較快。林以德說,以往多數人認為公營行庫,例如土地銀行、台灣銀行的優貸額度較多、申請速度較快;但其實多數私人銀行的作業程式反而較有效率,較公營行庫申請的時間快約一週。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建議,民眾還可以向常往來銀行提出申請,許多銀行對老客戶會加快核貸速度。
 因優惠房貸額度最多僅350萬元,多數民眾仍須搭配一般房貸,陳俊宏說:「民眾最好先向銀行申請優貸,再比較各家銀行利率,以免耽誤申請時間。」
北縣桃縣申貸最多
依營建署統計,全台優惠房貸申請戶數最多的縣市依序是台北縣、桃園縣及台北市。
 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說,若以主計處公佈的家庭平均年收入100萬元推算,若申請2000億優惠房貸,加上銀行貸款後,每戶可負擔的購屋總價約700萬元,換算成30坪的3房產品,在北縣及桃園縣各區,幾乎都可找到適合物件;北市則可考慮2房,每坪30萬元住宅,例如:文山、北投及內湖區的中古大樓。
申請優惠房貸實戰
 ◎選擇銀行
 .透過房仲或建商合作銀行申貸
 .找個人往來銀行審核速度快
 .非公營行庫申請程式約一週較快速
 ◎準備資料:備齊借款申請書、房地買賣契約書、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個人財力文件等
 ◎申請時間:截至7月24日為止,優惠房貸僅剩448億元。依5~7月每月450~500億元的核貸速度,8月中旬前提出申請較保險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蘋果》採訪整理
2000億優惠房貸申請資格
 ◎適用對像: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
 .借款人須為房屋所有權人,不包含贈與、繼承原因取得者
 .未申貸下列政府優惠貸款者:
  1999年開辦之1500億元政府優惠房貸
  2000年開辦之1200億元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專案
  2000年以來各次增撥總額1兆6800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
 ◎適用產品:建物所有權狀 (或建物登記簿謄本)之用途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等,店面、商辦、自地自建房屋不適用
 ◎貸款額度:依購置房屋所在地依據,台北市每戶最高350萬元,其他地區每戶最高300萬元
 ◎還款期限:最長20年,寬限期最長3年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拼房貸 渣打推首年0.99%搶客
精打細算
2000億優惠房貸利率僅1.325%,打趴多數銀行自辦的房貸專案,但多家銀行仍推出優惠方案,搶食房貸客戶。渣打銀行首年0.99%的固定式利率房貸利率,申請截止日至8月31日,彰化銀行推出公教人員「築巢優利貸」,目前利率僅1.39%,台灣企銀、合作金庫、第一銀行也推出前半年1.5%的優惠房貸,民眾不妨搭配申貸,把利息負擔降到最低。
 由於市場資金寬鬆,多家大型行庫都推出房貸優惠方案,渣打銀行更將首年房貸利率殺到1%以下。渣打銀行個金部總經理陳俊興表示,首年利率僅0.99%起,可紓解購屋族首年的壓力,原本申請截止日為7月31日,但由於市場反應不錯,所以延長1個月。
商辦申貸利息較高
彰銀的「築巢優利貸」,隨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調整,目前僅1.39%,不過職業限公教人員;台灣企銀則不限身份,民眾憑本年度所得稅扣繳憑單、年收入達55萬元以上即享優惠,前6個月利息僅1.5%,第7~12個月為1.98%,第2年為2.25%。
 由於2000億優貸僅限自用住宅,因此店面或辦公室都無法申請,台灣企銀個人金融部經理石婉如說,一般銀行房貸標準較寬,只要建物使用是「店住」或「商住」都可,單純商辦不至於無法申請貸款,但利率會高於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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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購車位未申請 地價稅多四倍(2009/7/30)

●九十八年七月三十日 經濟日報-(增購車位未申請 地價稅多四倍)君

 購買大樓型自用住宅民眾要注意,如因需要向建商增購自用停車位,必須向稅捐機關提出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申請,財政部提醒,未申請者地價稅會多繳四倍。
 財政部指出,地價稅優惠稅率目前只有千分之2,需由民眾自行提出申請,一般而言,未能在當年度9月22日前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者,就要按照一般用地稅率課稅,至少會多繳四倍的地價稅。
 依據稅捐機關的實務課稅經驗,忘記為增購的停車位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最常發生在購買大樓住宅的民眾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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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繼母購房產 須繳贈與稅(2009/7/30)

●九十八年七月三十日 經濟日報-(向繼母購房產 須繳贈與稅)君

 宜蘭高小姐來電詢問:向繼母購買不動產,是否要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以辦理過戶?
 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答覆:依據民法第969條及第970條第2款規定,父所娶之後妻為父之配偶,而非己身從出之血親,故在舊律雖稱為繼母,而在民法上則為直系姻親而非直系血親。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所指之二親等以內親屬係包括血親及姻親在內。故繼母與繼子女為一親等姻親關係,繼子女向繼母購買不動產,繼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 條第6款規定申報贈與稅,但要主張買賣,並提供支付價款證明,才能取得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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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台、雨遮需入圖 才算面積(2009/7/30)

●九十八年七月三十日 自由時報-(陽台、雨遮需入圖 才算面積)君

 國內房屋交易,經常因虛坪問題引發糾紛,立法院打算修法檢討,內政部也研議修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將陽台、雨遮、主要樑柱、承重牆測繪,需記入竣工平面圖,且須「已計入樓地板面積」,才可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建商對此多樂觀以對,咸認可減少購屋糾紛。
 據內政部統計,國內消費糾紛類型,以建築糾紛列為大宗,其中有關房屋交易時,虛坪認知差距,成為買賣雙方糾紛導火線。這種現象,引起不少立法委員重視,日前更有近40位立委提案,打算針對虛坪問題修法檢討。
 內政部順應立院提案,為維護消費者購屋權益,並確保登記制度的公正性與一致性,因此研議修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必須在竣工平面圖上,載有「已計入樓地板面積」陽台、屋簷、雨遮等突出部份,才可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
 高雄市建商公會副總幹事安家元表示,由於南部地區的住宅大樓推案急縮,加上房價與北部差距大,南部業者反而鮮少出現虛坪交易糾紛問題,對政府與立院修法樂觀以對,北部單坪房價高,房屋坪數即使差距一坪,也會出現數十萬元的落差,北部建商對修法內容,相對較中南部業者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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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指數房貸 省更多(2009/7/29)

●九十八年七月廿九日 經濟日報-(新型指數房貸 省更多)君

有別於階梯式計息 加碼利率固定 不因貸款時間拉長增加負擔
指數型房貸幾乎採「階梯式加碼」計息,消費者前幾個月或前幾年要付的利息不高,但後續可能因利率反彈使得負擔大增。最近業者推出新型指數房貸,固定未來加碼利率,讓利息負擔不會因貸款時間拉長而大幅增加。
 壽險公司主管分析,市面的房貸產品不論是固定型或指數型,多採階梯式加碼利率,一般僅在前半年提供優惠利率,半年過後房貸利率就開始緩步調升,第三年的利率水準一般都超過2.5%。這種計息方式的貸款利率會隨時間上升,對一般家庭或固定受薪上班族可能造成不小的財務壓力。
 最近有壽險公司推出能長期維持固定0.99個百分點的利率加碼幅度,不會因貸款時間增長而加重房貸負擔,即依「指標利率加0.99個百分點」計息;以指標利率0.86%為例,目前利率為1.85%。
 包括富邦人壽、國泰人壽及中國人壽等主要壽險公司目前都有辦理指數型房貸,前三年平均利率約在2.04%至2.23%;前五年平均利率則在2.05%至2.28%;保誠人壽前三年或五年平均利率則都是1.85%。
 壽險公司主管說,固定加碼利率房貸的加碼利率固定為0.99個百分點,貸款戶不用擔心未來「指標利率」及「加碼利率」同步調升而導致利息負擔加重,具有省息效果,又有規避利率波動的穩定功能。

 省錢+避險 雙重功效
低利率環境讓「指數加固定」的雙功能房貸興起,壽險業者分析,利率走低時,房貸消費者選「指數型」較划算;一旦利率反彈,固定型商品可以免利息負擔加重。
 銀行主管指出,多數人以為房貸只要利率低就好,不少人更為替房貸省息而多次將房貸「搬家」,但轉貸每次要負擔一、二萬元成本,未必划算。
 房貸支出通常是家庭長期且主要的負擔。根據統計,一般房貸清償期間約為七至十年,慎選房貸利率計息方式,有助穩定家庭財務規劃。
 最近有業者推出「指數加固定」利率的雙功能型房貸,計息方式兼具指數型的彈性與固定型的保障,房貸戶可利用一年一次的「利率轉換權」,達到省息與避險雙重效果,同時省下轉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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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千億優惠房貸快用完 擬續辦(2009/7/29)

●九十八年七月廿九日 聯合報-(2千億優惠房貸快用完 擬續辦)君

 新一波額度仍為2千億 政府補貼利息0.7個百分點 若貸300萬 年省2萬元利息待政院點頭房市買氣回溫,內政部長廖了以昨天表示,兩千億元的優惠房貸,預定在八、九月用完,內政部擬將辦理第三次優惠房貸計畫,近期內送行政院討論。
 官員透露,內政部預定提報的新一波房貸總額度仍維持兩千億元,政府補貼利息零點七個百分點,一年補貼經費約十三億元。
 行政院官員表示,現行民眾申請優惠房貸的利率,是依二年期郵儲機動利率,也就是百分之二點零二五的利率,為鼓勵民眾購屋,刺激房地產,政府補貼零點七個百分點利息,民眾只需負擔一點三二五的利息。
 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優惠貸款期限最高二十年,貸款額度台北市每戶最高三百五十萬元,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最高三百萬元。
 官員舉例,台北縣民林先生貸款三百萬元,政府補貼利息零點七個百分點,一年貸款利息約可省下二萬一千元。
 不過,由於政府每年都要編列預算補貼利息,負擔沉重。葉世文坦言,財政能否負擔是續辦優惠房貸與否重要考量因素。
 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表示,行政院是否續辦第三次優惠房貸,要開會討論,行政院沒有既定立場。
 葉世文強調,政府每推兩千億優惠房貸的計畫,包括購屋需求、裝潢、傢具購置,將產生約六千五百億的經濟效益,對經濟成長、提振景氣相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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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謹記六大措施確保租屋安全(2009/7/29)

●九十八年七月廿九日 工商時報-(謹記六大措施確保租屋安全)君

 租屋不可不慎,挑選有認證標章合法房仲經紀業者,可確保不動產交易安全及民眾人身安全,若民眾透過網站自售或自租物件,一定要做好六大安全防範措施。
 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表示,此六大安全防範措施是:
 1、不在網頁上揭露房屋座落及詳細地址。
2、在正式碰面之前,若對方詢問也不隨便透露房屋座落及詳細地址。
3、不在網頁內秀出屋主或房東完整姓名。
4、電話中先初步瞭解對方身家背景及買租屋動機再行約帶看。
5、約帶看時,不要約在房屋座落所在地,以約在附近超商或公共場合為宜。
6、約帶看最好有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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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點不漏 新鮮人租屋有保障(2009/7/29)

●九十八年七月廿九日 工商時報-(4點不漏 新鮮人租屋有保障)君

 畢業季屆臨,社會新鮮人踏入職場,要先安頓好租屋「房事」,房仲業者呼籲大眾,在省荷包精打細算外,也別忘了請房東「驗明正身」,以求自保;同樣的,準房東也應做好安全防範措施,不可「引狼入室」。
 房仲業者表示,透過租屋網是目前最熱門的找屋方式,看到條件滿意的房子,應儘快跟房東約時間看屋。看屋後若對房子滿意,應儘快跟房東表達租屋的意願並以能儘快簽約,讓房東對你產生信賴,願意租房子給你,再列舉數項房屋缺點進行議價,等到雙方達成合議,就能順利簽訂租約。
 房仲業也提醒租屋者抓緊以下四大事項,更能保障自身權益:
 1、簽訂租賃契約保障權益。太平洋房屋行銷部鄭國英經理指出,社會新鮮人租屋,務必要懂得保障自己的權益,比如簽訂租賃契約後,最好將契約向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多一層保障。
 鄭國英說,此外,只要房客不違法在租賃契約期間,房東無權要求房客終止租約。除了衡量自己租屋能力外,在簽約時最好事先言明若提前解約怎麼處理,通常註明是賠償房東一個月租金。
 2、釐清房東身份,避免一屋二租。坊間曾經發生假房東真詐財事件,讓租屋人白白損失押金和頭期租金。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建議租屋者,在簽約之前,應請房東出示房屋稅單,提供所有權狀或調閱建物登記簿謄本,確認對方是真的屋主。
 如果屋主是委託第三人出面辦理時,應請代理人出具委託書。要留意的是,如果租到金拍、銀拍或法拍屋,有可能在租期未屆滿就被強制驅離,因此最好調閱建物登記簿謄本的他項權利部份是否有查封註記,如果委託房仲經紀業,則可尋求仲介人員事先過濾。
 3、支付預付金要謹慎。太平洋房屋行銷部建議租屋者,在簽約之前,不應隨便支付任何費用,避免原訂金拿不回來。若委託仲介租屋,為了保障租賃雙方的權益,有些房仲公司會要求籤訂斡旋契約或收據。
 鄭國英強調,租屋者預付斡旋金,請仲介與房東協商租屋事宜,並可享有3天內的考慮期,3天內若反悔不租,仍可要求返還斡旋金。
4、各項費用歸屬要明訂。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也建議,遷入之前要先會同房東,檢查房屋設備,若有損壞就拍照存證,並以書面寫清楚由誰負責修繕,或註明原本已損壞的有那些。
 江龍名說,有些房客在承租後,會進行整修,假如雙方事前言明詳載於契約上,對於房屋裝修使用有所規定,糾紛就不易產生。
 鄭國英提醒大眾,不論是準房東或租屋人帶看屋都應做好安全預防措施,在帶看屋過程中,雙方都至少要有2人結伴同行,以保障自家生命及財產的安全。今年3月,士林德行東路曾經發生屋主自行於網路登錄租屋,引來隨機殺人重大兇案,即是前車之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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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老厝 別忘4大潛在成本(2009/7/28)

●九十八年七月廿八日 工商時報-(買老厝 別忘4大潛在成本)君

 買老公寓因房價較低、可稍減負擔,近期高齡老屋熱銷,但專家提醒,太老舊的中古屋,需要屋況整理翻修,甚至管線更新,所以除了自備款之外,還要再準備100萬元至200萬元,做為翻修費用,高齡老屋有四大潛在成本,購屋人不能忽略:
 一、高齡老屋的裝潢翻修成本,至少100萬元起跳:新成屋的房價較貴,但不必花太多預算翻修,頂多再花30萬元至50萬元,添購傢具、家電設備等擺設,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指出,老公寓的房價負擔雖輕,但裝潢與後續維修的費用相對較沉重,購屋人必須審慎評估自備款的負擔。
 二、買在市郊的老公寓,要考量通勤費:以新舊屋的價差比例來看,萬華區及南港區的30年以上老公寓,每坪房價約20萬元及25萬元,但房地產業者指出,若要在這些區域買屋,要考量是否臨近捷運站,否則將負擔通勤費。
 三、等待「都更」商機的時間成本,至少也要10年以上,老公寓屆時更加折舊:都更談判時程冗長,若要等待「都更」商機,必須考量時間成本,等待都更期間,也要忍受老公寓更加折舊,可能要處理滲漏水等問題,居家環境不一定舒適。
 四、銀行貸款成數,依照貸款人的年齡加上屋齡而評估:買老房子,年齡太高者恐難如願。各銀行對於老公寓貸款皆設有條件,例如房貸戶若想申請貸款年限30年,但年齡加上貸款年限30年必須小於75歲,或是房子屋齡加上貸款年限必須小於50,才可申貸30年的貸款年限。
 此外,各類構造的耐用年限也不同,以7層樓的華廈產品來看,通常是RC(鋼筋混凝土)構造,耐用年限是55年,若借款年限要申貸30年,購屋人必須選擇屋齡25年的華廈產品,才能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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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團籲嚴訂住宅區電磁波預警值(2009/7/28)

●九十八年七月廿八日 自由時報-(環團籲嚴訂住宅區電磁波預警值)君

 環保署研訂住宅、醫院、學校等敏感地區電磁波預警值由833.3毫高斯(mG)提高為83.3毫高斯,但是環保團體指,國外許多專業報告指出,1毫高斯以下才是安全值,環保署應採更嚴格標準。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表示,歐美許多國家預警規範,限定高壓電塔、電纜與住宅等敏感區設置距離,必須有效壓低住宅電磁波輻射在0.7毫高斯或1.1毫高斯以下,環保署規劃83.3毫高斯仍太高,應該規定1毫高斯以下,才是安全值。
 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草案中雖訂預警值為83.3毫高斯,但環保團體建議,會納入專家會議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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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媳爭遺產 老夫婦偽造文書(2009/7/28)

●九十八年七月廿八日 聯合報-(和媳爭遺產 老夫婦偽造文書)君

 桃園八旬黎姓夫婦,不願兒子罹病死後,媳婦獲得遺產,5年前涉嫌偽造承諾書與授權書,將兒子所屬的三筆房地產,登記在女兒郭姓友人名下。
 媳婦後來發現老公的房產已被轉移,訴請塗銷產權登記,而公婆也不甘示弱,以曾借款給獨子等理由,訴請媳婦返還數百萬元不當得利,雙方對簿公堂。
 雙方的部分民事官司尚未定讞,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黎姓夫婦偽造兒子簽名立下承諾書與授權書,已涉及偽造文書罪,昨天起訴黎姓夫妻,他們的女兒商請郭姓友人當人頭,將房產登記在郭名下,也一併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93年2月黎姓男子因直腸癌併發症死亡,80歲的黎父與71歲黎母,為免兒子的房地變成遺產,讓媳婦分得二分之一,便以兒子名義,立下「房地授權母親全權代理」的授權書、「名下所有不動產、股票均係父親信託於其名下,將全數歸還父親」的承諾書,並且偽造兒子簽名。
 黎的雙親隨即商請女兒的郭姓友人,以假買賣方式,將黎所屬三筆房產登記在郭的名下,並將買賣時間登記在兒子死前,但因轉移登記是在他兒子死後數日才送件,且調查局鑑定出委託書與授權書上的簽名係偽造,檢方才將全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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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貸利率 可降至2%以下(2009/7/28)

●九十八年七月廿八日 經濟日報-(房貸利率 可降至2%以下)君

 銀行房仲業合推優惠
上海銀行指出,信用正常的上班族,目前頭兩年房貸利率平均約2.5%以下,但參加銀行、房仲業者的方案,可把利率降至2%以下,省下利息支出。
 以最近銀行和房仲業者合作的房貸優惠來說,前三個月利率1.6%起,第三年2.3%起,若以貸款20年、貸款金額500萬元且未申請寬限期來看,本金利息平均攤還下,20年總利息支出約120萬元。如果同樣貸款條件、但申請銀行針對信用良好、但非軍公教人員的上班族推出的菁英專案,則年利率約2.2%至2.4%,20年下來共要付出約132萬元利息。
 近期銀行針對百大企業員工、公職人員給予房貸利率優惠,例如彰化銀房貸利率最低1.39%、國泰世華銀1.6%,但大部分民眾可能無法適用優惠利率,透過房仲業與銀行合作專案是爭取低利較方便的方式。
 借款人參加銀行與房仲業合推的房貸專案後,如果民眾日後身份轉變,或信用狀況變好,銀行主管指出,還是可以跟銀行商量轉換其他利率更優惠的方案,或爭取調降房貸利率,保留轉換房貸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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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次優惠房貸政院近期決定(2009/7/28)

●九十八年七月廿八日 工商時報-(第3次優惠房貸政院近期決定)君

 內政部昨日表示,自去年9月辦理迄今的4千億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對於提振景氣有不小的貢獻,如今僅剩600多億元可供申貸,營建署將於近期簽報行政院詢問是否增撥額度續辦第三次優惠房貸。
 營建署長葉世文指出,這項優惠房貸第一次的2千億已在今年4月用完,第二次的優惠房貸截至7月12日還有750億元可供民眾申請,目前大概僅有600億元的額度,依近來民眾申請的速度估計,不久可能會用完,內政部會依例於近期簽報行政院詢問是否續辦,未來是否會再辦理第三次,必須由行政院決定。
 葉世文表示,內政部在簽報給行政院的公文裡不會建議續辦的額度,只會從當前房市與總體經濟情勢分析,再由政院決定。
 葉世文分析,這項優惠房貸專案的利息補貼是0.7%,以4千億計算,一年得編列13.5億元的預算補貼,這個方案不是只補貼一年,而是補貼20年,財政負擔極為沉重,若要再續辦,意味著每年利息補貼的預算還得追加,依目前財政情況,是否續辦,確實得從長計議。
 葉世文強調,從振興經濟的角度來看,以13.5億的補貼創造了5千7百億元的購屋需求,再加計裝潢、傢俱的購置,總計創造的需求高達6千5百億元,對振興經濟確實有極大的貢獻,但以目前總體景氣已漸回溫來看,這項目的為提振景氣的措施是否要再續辦,必須從財政及資源分配等多方面考量。
 內政部有三項購屋補貼方案,除了這項優惠房貸專案外,還有補貼低收入戶的住宅整合補貼方案及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葉世文表示,在政府預算有限,加以景氣已漸回溫,似乎應該讓資源運回到常規性的作法,但最後該如何分配,仍由行政院做政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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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糾紛 交屋前裝修 先簽同意書(2009/7/28)

●九十八年七月廿八日 工商時報-(少糾紛 交屋前裝修 先簽同意書)君

 買氣回溫交易量增,不少房屋準備進入交屋期,更有部份買方為了能夠提早入住,都希望在過戶前能夠提前裝修,不過卻因此常常造成購屋糾紛,房仲業者提醒,為了保護買賣雙方權益,交屋裝修前最好簽訂「借屋裝修同意書」。
 房仲業者表示,交屋前裝修最常遇到三種問題,第一是施工期間造成屋況毀損或是誤觸管線造成漏水的情況,權責難以釐清;第二是交屋前因為種種因素導致無法完成過戶時,是否該回復原狀?以及復原費用該由誰負責?第三,買方藉裝修之名,行入住之實,殊不知牴觸侵佔官司。
 所以房仲業者建議,如果賣方願意讓買方提前裝修,最好簽訂「借屋裝修同意書」,而契約內要注意以下重點:
 1、買方不得在交屋前有搬入、佔用、出售、出租、更換房屋門鎖等情事。21世紀不動產法務部襄理邱創智表示,賣方是以出借的方式,借用此屋給予買方裝修,否則將構成「無權佔有」,吃上侵佔官司;仲介也不得在屋主不知情的情況之下,私自借鑰匙給予買方裝修。
 2、同意書內要明定責任問題。太平洋房屋契約部蕭朝陽經理建議,同意書內要明定,萬一因故無法完成過戶時,是否要恢復原狀?屋況復原由誰負責?都要特別註明清楚,以釐清權責。
3、明定裝修期間費用歸屬。邱創智表示,裝修期間所發生的水、電、瓦斯、電話、材料管理等費用及所生的危險,最好明定由買方自理,而地價稅、房屋稅的分算,仍應以買賣契約為準。
 邱創智進一步說明,賣方屋中的物品,買方應負起看護的責任,沒有經過賣方同意,不得隨意丟棄,而物品的明細也應當詳細註明;若裝修過程中,因為施工不當,造成建築結構毀損時,買方必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邱創智表示,民事法律的行為,基本上是以契約自由為原則,所以只要不牴觸法令,雙方意思一致即便是口頭約定就可成立,但為了保障買賣雙方權益,最好還是簽立「借屋裝修同意書」以減少房屋買賣糾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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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稅誘因降低 高額保單衝擊大(2009/7/27)

●九十八年七月廿五日 自由時報-(節稅誘因降低 高額保單衝擊大)君

 投資型保單投資收益擬課所得稅,未來買投資型保單節稅的誘因降低。壽險業者建議,不論是高資產客戶或是小額投資人,只要做好長期資產配置,經過試算年化報酬率達六%到八%,還是有增值空間。
對小額保戶影響不大
賦改會擬針對投資型保單課稅,未來勢必造成投資型保單的購買意願降低,尤其是高額投資型保單,原本是因為節稅需求才購買投資型保單,一旦誘因消失,可能改轉往傳統型商品。
 壽險業者強調,投資型保單課稅,對一般小額投資的保戶影響不大,本來投資型保單就包含理財與保險兩部份,理財部份有資產增值想像空間,現在只是增值的部份可能要課稅,衝擊有限。
 但壽險業者不諱言,投資型保單課稅,對高額投資型保單確實衝擊較大,但只要長期資產配置得宜,應能減弱課稅影響。
 根據業者試算,如果投資配置得宜,透過衛星與核心搭配投資,核心放債券、衛星放積極型商品,十年投資下來,年化報酬率應有六%到八%。
 以個別壽險公司來看,國內壽險公司投資型商品佔所有商品比重超過九成者,為安聯人壽與法國巴黎人壽,投資型保單課稅後,將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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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贈稅調降 個人信託詢問度大增(2009/7/27)

●九十八年七月廿四日 工商時報-(遺贈稅調降 個人信託詢問度大增)君

 遺贈稅率今年調降後,讓各銀行的個人信託業務詢問度大增!
佔信託業務市佔率近半的中國信託商銀指出,今年以來,詢問身後財產如何規劃的信託業務,詢問量增加3成以上,實際成交的信託業務成長,預計將在明年後出現爆炸性的大成長。
 中信銀個人信託部副總經理楊淑惠指出,遺贈稅率調降,讓很多客戶興起「提早作信託」的念頭,所以詢問電話變多,現在出現資金回流現象,也讓遺囑信託、保險金信託業務成長。只是,因為去年的金融海嘯餘波盪漾,因此預期今年的實際業務量成長不會太快,由於信託業務是客製化業務,「很多都在醞釀中」,所以預期明年後,將會發揮成效。
 此外,幾個特殊信託的規劃也在成長當中,包含確保捐助遺孤的善款可以妥善運用的遺孤撫育信託、確保台灣配偶名下財產能確實照顧子女的外籍配偶信託、確保財產有遭詐騙之虞或獨居長者財產安全的長者安養信託,都是銀行近來熱門信託業務。
 從信託公會去年底的資料來看,台灣個人信託業務的資產規模達6,972億元,其中,不動產信託的金額最高,達2,455億元、金錢信託則有2,203億元、有價證券信託2,173億元,公益信託則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去年規模141億元。
 而這幾年來,上市櫃公司老闆也逐漸使用有價證券信託規畫節稅,藉由分配股息股利給指定受益人,可降低所得稅、贈與稅,並達成資產移轉。這塊業務也快速成長,2003年僅有166億元、2004年增長到1,008億元,2008年的規模則達到2,17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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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屋銷售夯 投資限制多(2009/7/27)

●九十八年七月廿七日 經濟日報-(老屋銷售夯 投資限制多)君
慎防貸款、維修費用問題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統計,今年上半年全省成交的物件,25年以上的老房子反而是這波市場多頭的主力。
 在市場上眾多新舊產品當中,對預算有限的購屋人來說,由於價位考量,具有價格與區域雙重優勢的老屋都在最後出線,買下老屋再翻修,一樣可以擁有新家的感受。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分析,老屋所在地往往都是該區域最早繁榮的地方,這些老屋在生活機能上有一定的水準,也許巷弄與景觀不如理想,但老屋挾其價格以及低公設優勢與新屋相比,購屋者購買意願相對較大。
 對賣方而言,由於老屋可能出現漏水與瑕疵的比例較高,一般情形下,買方預期將付出較大代價裝潢,也因此賣方不會太堅持價格。對台北縣市來說,除了區域優勢外,這幾年都市更新議題,也讓精華區域的老屋大為加分,許多投資客對於這類產品情有獨鍾,取得後簡單改裝先行出租,以租養貸等候都更機會。
 不過,徐佳馨也提醒,買老屋雖然負擔較輕,但裝潢與後續維修的費用相對較沉重,加上某些銀行對於老屋的貸款限制較多,這些都是想要進場買此類產品民眾所要慎重考慮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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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型保單 將課所得稅(2009/7/27)

●九十八年七月廿五日 蘋果日報-(投資型保單 將課所得稅)君

 儘管金管會前晚大動作反對,昨天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仍達成投資型保單課稅共識,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收益將課徵所得稅,滿期給付指定他人為受益人課徵贈與稅,死亡給付若不符合「適格比率」,就要課徵遺產稅,財政部建議明年起開始實施。
金管會反對 財部堅持課稅 建議明年實施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由於部分投資型保單「假保險之名、行逃漏稅之實」,為維持租稅公平,因此對投資型保單課稅。
 但金管會昨堅持,課稅恐降低民眾購買投資型保單意願,金管會官員表示,至今年五月底,保費一百萬元以下件數達八十六%,顯示購買投資型保單者,多屬一般民眾,並非富人。
 財政部賦稅署則說明,投資型保單的投資部分,與投資人直接投資一般商品無異,應回歸所得稅法課稅。
 台壽保駐會董事林文英說,如果真的要課稅,等於是叫保險公司不要賣投資型保單。
 截至今年五月為止,國內投資型保單總件數為四百九十六萬多件,過去在股市多頭時期,國內每兩張新保單中,就有一張是投資型保單。受金融風暴衝擊,今年上半年只有一成五。
滿期給付 指定他人受益 要課贈與稅
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收益分成三類,存款利息、股利或其他所得等,計入要保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也就是未來民眾買投資型保單,若產生的利息收益及股利,需納入每年最高二十七萬元利息免稅額計算,超過部分就需納稅。
 債票券、證券化商品利息及結構型商品交易所得等,採分離課稅十%;證券交易所得或海外所得等,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但應依最低稅負制規定課徵基本稅額。
 而投資型保單生存滿期給付,若「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屬同一人」,應課徵贈與稅,目前贈與稅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滿期給付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就要課徵贈與稅十%。
 與目前投資型保單保險給付納入所得稅制計算,超過六百萬元依最低稅負課稅,稅率為二十%,對民眾影響甚大。
死亡給付 超過適格比率 要課遺產稅
賦改會並決議,投資型保單死亡給付是否課徵遺產稅,視其「適格比率」而定,符合適格比率的保單免課徵遺產稅,不符合適格比率者應課徵遺產稅十%。
 所謂「適格比率」,指「死亡給付占保單帳戶價值」的最低比率,目前金管會建議的適格比率為一○一%至一三○%,賦改會認為應適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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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產擔保交易 明年中將修法(2009/7/27)

●九十八年七月廿五日 自由時報-(動產擔保交易 明年中將修法)君

 為擴大民眾對動產擔保交易制度利用,並滿足社會融資需求,經建會協調金管會研修「動產擔保交易法」,擬擴大融資管道,將企業應收帳款、庫存,甚至是未來訂單,均納入成為擔保品,目標為明年中完成修法工作。
 官員指出,已經與金管會合作辦理「動產擔保交易法修正研究」,並將實務上擴大動產擔保標的物範圍的融資需求納入探討,研擬規划動產擔保相關登記及公示等交易安全維護相關配套措施議題,委託報告預計十一月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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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億優惠房貸見底 行庫告急(2009/7/23)

●九十八年七月廿三日 工商時報-(2千億優惠房貸見底 行庫告急)君

 4月才剛撥下的優惠房貸額度,3大行庫已瀕臨用罄階段!土銀、合庫、台銀房貸市占率前3大行庫,第二波2,000億元政策優惠房貸獲配額度告急,自上周起緊急向央行求援,增撥新額度。
 據悉,央行配發台銀、土銀、合庫,各140億、150億、150億元,行庫緊急求援後,各再獲央行配發20億元、近50億元、以及35億元額度。不過行庫一致預期,以此速度來看,新額度恐怕8月底之前就會用完,到時候還得再向央行伸手,合計包下第二波2,000億元政策優惠房貸額度約3成。
 銀行界人士指出,當前行庫資金非常浮濫有待去化,且景氣尚未穩定復甦,民眾的置產誘因仍有待政策激勵,政院可能在第3季底,對外宣佈再推出第3波優惠房貸政策。
 先前政院新撥2,000億元優惠房貸時,大型行庫看好,至少可創造出4,000億元的乘數效果,帶動房貸商機,果然惠房貸撥下來才幾個月,三大行庫就快用光。
 大型行庫主管分析,根據以往經驗,優惠房貸以北市最高350萬元為例,無法滿足申請者的購屋需求,往往需要結合銀行的資金自貸,才能完成,因此總額2,000億元的優惠房貸,可牽引出4,000億元的房貸商機。
 大型行庫由於去年下半年金融海嘯,引發大量存款湧入,使其承作房貸空間大增,其中房貸市占率全國第二大的合庫,去年下半年湧入近千億元的新增存款,使其房貸占總存款的比重,目前僅25.8%,內部估計可承作空間將近1,000億元,決策高層指示,加強推展房貸業務,包括房貸成數最高可由分行經理自行決定到8成5等。
 房貸市占率第三大的龍頭銀行台銀,承作房貸空間更大,台銀去年激增2,000億元存款,目前的存款總額逾3兆,可承作房貸空間甚至有數千億元之多。
協調額度 央行房貸大挪移
政府優惠房貸炙手可熱,4月提撥2,000億額度,三大公股行庫均已「見底」,緊急向央行求援,央行業務局長尤錦堂指出,根據央行掌握的情況,每月申貸量大約在300-400億元,研判9月前額度充裕,在此之前,將以挪動額度的方式,協調尚未滿額的銀行讓出額度。
 據悉,近期不少銀行拉高房貸成數,加上民眾申貸情況熱烈,若以每月300-400億元消化速度推論,新增的2,000億元額度,可能在5-7個月內,就會搶貸完畢。
 至於2,000億元額度用完後,是否會再度增撥?尤錦堂說,這並非央行可以決定,得視內政部的決策。
 目前政府優惠房貸額度,台北市每戶最高350萬元,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最高300萬元,利率則按中華郵政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9個百分點機動調整,政府固定補貼年率0.7個百分點,房貸戶實際支付利率年息1.375%,是歷史最低水準。
 相關人士指出,政府早有質疑,新增優惠房貸有不少額度由建商先以人頭方式申貸,再以此優惠方式行銷建案,等於政府祭出補貼讓建商撈到不少好處。針對此一現象,該不該撤查建商人頭冒貸行為,3月間在政府內部討論時,見仁見智。因此,對於應否繼續加碼優惠房貸,政府內部也是仁智互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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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購屋 需23年不吃不喝(2009/7/23)

●九十八年七月廿三日 自由時報-(北市購屋 需23年不吃不喝)君

 大台北購屋指數
根據住展雜誌發佈最新「購屋痛苦指數」調查顯示,至今年6月止,台北市購屋痛苦指數達23.5,台北縣則為9.1,台北市縣痛苦指數相差2.5倍。值得注意的是,受到今年平均房價下修,台北市購屋痛苦指數已較去年26.1小幅下滑。
 至今年6月為止,台北市平均房價為55.3萬元,若以行政院主計處公佈的97年30至34歲平均每月工作收入為34,299元為準,雙薪家庭若想要在台北市購買平均總價約1,935萬元的三房產品,其痛苦指數為23.5,也就是必須要不吃不喝23.5年才有機會買房子;若是以台北縣平均房價21.5萬元計算,雙薪家庭想要買三房產品也需要不吃不喝達到9.1年,台北市的痛苦指數為台北縣的2.5倍之多。
金融海嘯影響 指數小跌
值得注意的是,台北市的高房價讓購屋民眾痛苦指數居高不下,台北市房價最高點為去年平均每坪61.3萬元,在所得未有明顯變化下,去年台北市的購屋痛苦指數為26.1,痛苦指數達到最高峰,在今年受到金融海嘯影響房價下修情況下,痛苦指數才小幅降到23.5。至於台北縣,痛苦指數同樣從去年10.6的高峰向下降到今年的9.1。
 儘管痛苦指數下調,但想在台北市買屋還是很困難。統計顯示,北市首善之區的大安區需要34.9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其次為信義區的34.5年,及中正區的29.5年,顯示台北市的房價持續高檔盤堅,房價上漲的幅度遠遠高於所得成長。
 在台北縣部份,購屋痛苦指數前三名依序是永和的15.8、新店的14.9及板橋的13.6。
 住展雜誌研發長倪子仁認為,買不起台北市房子的民眾,可往購屋痛苦指數低於10的地區如土城、新莊、蘆洲與林口,未來都有捷運線陸續完工通車,其他包括汐止、三峽與淡水地區的預售屋或新成屋,有不少建案幾乎是以成本價在銷售,購屋者自可掌握機先。
<新聞辭典>購屋痛苦指數
「購屋痛苦指數」是以該區預售屋與新成屋的平均房價,乘以35坪3房的總價後,除以雙薪夫妻的年所得而得,其中雙薪夫妻的年所得則是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公佈每年最新「職業別受雇就業者平均每月主要工作之收入」統計,且以30~34歲平均每月工作收入為計算基礎。
學者︰北市房價 富人遊戲
台北市購屋痛苦指數居高不下,玄奘大學教授花敬群認為,台北的高房價本就遠超過正常家庭薪資所能負擔的範圍,一般受薪家庭想在台北市買預售屋只有靠家庭財富才行。
 花敬群說,台北市的新成屋與預售屋房價高,其中不乏許多豪宅產品,但調查以一般受薪階段的月薪來計算,才會出現痛苦指數這麼高的狀況,但事實是,一般受薪階段根本買不起這些房子,痛苦指數高達23.5倍確實有些缺乏意義。
 但痛苦指數仍然反映民眾購屋的沉重負責,花敬群認為,台北市的高房價已經是有錢人玩的遊戲,一般家庭想要買台北市的房子只有用家庭財富購買才有機會,久而久之更成為家庭財富換家庭財富的狀況。
 花敬群也說,短期在薪資所得不會成長,甚至會萎縮的狀況來看,今、明兩年的痛苦指數應會持續擴大,不過未來隨著房市景氣從高點向下修正,薪資所得逐步的提升,購屋痛苦指數應會向下修正,只是需要較長的修正時間。
中資議題炒作 建商望地興歎
中資來台議題,已成北部商辦、土地市場炒作助手,但南部房市卻先受其害,市區地主紛紛拉抬地價,房價漲幅則遠遠落後,讓建商望地興歎,擔心下半年經營推案空間嚴重壓縮。
 由於近來中資入台議題,讓台北市區商辦大樓與精華區土地標售,出現價格飆漲現象,也刺激不少投資客再度進場炒作豪宅市場,北部房市熱鬧異常,也影響南部精華區地主期待地價翻揚心理,紛紛大幅拉抬地價行情。
 市調資料顯示,目前高雄、台南的都會區熱鬧商圈,包括北高雄明誠商圈、博愛商圈、美術館園區、南高雄民權商圈一帶,與台南市東區東門商圈、虎尾寮重劃區等,地主拉抬地價平均已達一、二成,但區域房價平均漲幅則多在5%至10%以內,房價漲幅明顯跟不上地價飆漲速度,讓建商購地態度轉趨觀望。
 台南市建商公會理事長施鴻圖指出,隨著今年股市從低檔上揚,加上政府優惠房貸的刺激與北部房市熱銷的效應,確實讓南部地區的房市去化明顯的改善。但這也是不少業者配合犧牲一些推案利潤的成果。房價漲幅仍不明顯時,但地主拉抬地價的動作卻更加大,讓建商購地推案的利潤空間大幅的壓縮,年底前向上反映成本墊高,將成為市場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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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工業地 擬放寬使用(2009/7/23)

●九十八年七月廿三日 自由時報-(北市工業地 擬放寬使用)君

 台北市住宅區、商業區土地寸土寸金,但其實還有不少土地被列為工業用地,限定只有製造業能進駐。不過,此一情況可望改變,北市府擬修法鬆綁工業地使用項目,並已於日前獲得市議會初審通過。商仲業者認為,此一法案未來過關機率很高,對在北市有廠房的業者及工業地地主都是重大利多。
 據瞭解,此一修正案主要是放寬現有工業區及部份商業區使用限制,將容許使用的項目,由以往的正面表列改為負面表列。
 信義商仲協理何偉宏分析,此一修正案可以解決因為現行僵化的土地政策所導致的部份零星土地閒置的情形,同時能讓現有工業土地使用更有彈性,土地利用價值也可望提升。
 以過去的內湖科技園區經驗為例,區域內工業用地幾乎台北市政府每放寬使用限制一次,土地就應聲上揚一次,早期一坪三十至四十萬元,現在西湖段一坪土地已喊到八十到一百萬元,漲勢驚人。
 至於商業區,修法內容除開放獨立或雙併住宅等進駐外,並放寬第四種商業區土地娛樂服務業的進駐門檻,原本商四在娛樂服務業如電影院、歌廳、夜總會、電腦網路遊戲業等行業進駐時,須受到如臨路寬度或面積規模等限制,但修法將不再設有進駐門檻。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室分析師邱太?表示,北市土地使用區分確實該檢討,過去土地工變住、工變商都要捐地回饋,北市府打算鬆綁市區工業用地使用項目,其實就是變相的土地變更,如果沒有回饋的相關規定,將有圖利財團的疑慮。
 信義商仲評估,若法規鬆綁,受惠區域將包括西湖工業區、信義區東興路中農科技大樓及南港路三段一帶工業用地,另外中山區的大同公司、內湖區的三陽工業、士林區的士林電機等大型傳統資產股也將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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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賣房亂喊價小心沒人理(2009/7/23)

●九十八年七月廿三日 工商時報-(暑假賣房亂喊價小心沒人理)君

 第三季屬於房市傳統淡季,而適逢房市放暑假之際,專家呼籲,儘管市場上仍有國有地標地頻傳佳績記錄,也有台商高調入股台北101大樓等振奮人心的訊息,但陸資並非青睞全台所有區域,因此購屋人應睜大眼睛多比較,屋主也應見好就收,避免恣意抬價,陷入「曲高和寡」的窘境。
 向來對房市抱持多頭看法的台灣房屋首席總經理彭培業,近期轉向呼籲,購屋民眾應居高思危。
 彭培業在台灣房屋的網站上,每週固定發表對房市看法,他在日前發佈的言論中提到,預估台灣房地產將受到陸資開放而上演噴出行情,但一定是以台北101大樓租金行情及其他A級商辦大樓,或民生敦北、內湖廠辦等兩岸概念區,才會直接受惠。
 此外,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市場行銷顧問張欣民認為,從過去的歷史經驗來看,第三季屬於房市傳統淡季,購屋人會有放暑假的情形,買氣相對疲弱,因此屋主不宜姿態過高,避免掉入曲高和寡的窘境中。
 而由於農曆七月「鬼月」諸事不宜的觀念,仍有不少民眾決定暫緩購屋,張欣民從內部交易統計數據觀察,鬼月期間的房屋買賣數量仍較其他月份減少,民眾「寧可信其有」的心理,反映在購屋行為上,對於屋主來說,最好避開這段期間,若已談到不錯的價格,也應見好就賣出。
 最後則是颱風效應,張欣民說,往年以第三季發生颱風的機率最高,颱風一來,即使不造成災害,也會影響民眾出門看屋的意願,一旦狂風暴雨釀成大災害,更會衝擊到釀災地區的房屋交易量或是區域房價,都是造成房地產市場淡化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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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保單擬課所得 贈與 遺產稅(2009/7/22)

●九十八年七月二十日 蘋果日報-(投資保單擬課所得 贈與 遺產稅)君

 賦改會週五開會研議 恐衝擊新保戶業績
原屬免稅的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收益所得,未來恐將課所得稅、贈與稅與遺產稅,重擊壽險業。壽險公會日前緊急向金管會提案,對遺產稅部分,要求維持目前適格保單認定標準、還本或提領時才須課所得稅等2大案,金管會僅表示尚待研究。
各有意見
賦改會本週五(24日)將對投資型保單課稅召開期末會議,確認投資型保單的課稅原則,目前財部和金管會對課徵遺產稅門檻爭議較大。目前投資型保單均免課稅,一旦做成決議,未來新發售的投資型保單,得全面課稅,依壽險公會粗估,投資型保單業務恐因此衰退近1倍。
 賦改會委員黃耀輝昨說,依5月賦改會與財部初步共識,投資收益階段以「要保人」為課稅主體,並依連結投資標的性質課徵所得稅,如配股利、股息納入全年超過27萬元以上的利息所得課徵,投資標的若是債券,則只按10%稅率分離課稅。
遺產稅門檻歧見較多
投資收益有資產移轉(如保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超過贈與免稅額220萬元,則課贈與稅;投資帳戶在給付給保戶階段,不再課徵所得稅,但滿期給付後,若不是付保費的人,要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課徵贈與稅。
將衝擊保費衰退9成
賦改會24日將開會討論「金融商品課稅」與「綠色稅制」2大議題,其中金融商品課稅議題已有相當共識,最快7月底將送報行政院修改相關規定、明年5月前上路,至於投資型保單課稅,課遺產稅門檻財金兩部會歧見較多。
 壽險公會秘書長洪燦楠說,金融海嘯讓投資型保單的業績重創,再課稅無疑是雪上加霜。他說,據公會統計,因海嘯衝擊,投資型保單上半年的初年度保費已年減6成,若投資型保單課稅,恐衰退到8~9成,也就是比現在還要再掉3成。
 壽險公會擬提出2大訴求,一是還本或提領時才課所得稅。相關人士指出,保單價值因景氣變動,若要課所得稅,計息點恐怕引起爭議,建議等投資人確實獲利還本或提領時,再課所得稅。
 另外,公會也對適格保單(即保障大於投資)免稅提案,主張維持目前金管會所訂的適格保單比130%內,可免課遺產稅,而賦改會則認為金管會訂的適格比率太低,希望調高到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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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有土地利用率 4年拉至5成(2009/7/22)

●九十八年七月廿二日 工商時報-(國有土地利用率 4年拉至5成)君

 財部「中長期財政健全方案」將出爐!此次財政部規劃以4至8年為期,執行期間從民國98年至105年,在創新財源方面,開發大面積國有土地將挑大樑,財部規劃將現有不到40%的國有土地利用率,4年內提高至超過50%水準。
 財政部7月初曾對劉內閣簡報,日前進一步訂定量化目標值,準備在8月中下旬報院核定後,正式對外發佈,所擬定的指標包括:1、債務餘額不得大於GNP存量40%,藉由降低舉債額度,讓流量在民國101年降至10%以下;2、租稅負擔率不低於97年度水準的14.3%;3、國有土地利用率提高逾10個百分點至超過50%。
 這也是新政府上任來,首次提出中長期財政健全方案,從積極開發財源、減少不經濟支出兩大方向出發,提出10大執行策略。其中在強化公共建設財務規劃上,財部推估,在支出乘數與賦稅負擔率的連動效果下,可為政府省下超過7,000億元。
 在推動大面積國有土地開發的工程上,估計可因此減少政府辦公廳興建費用約47億元、每年增加13億元的房屋稅、地價稅收入,另外,大面積國有土地開發期間計可吸引民間投入1,650億元資金。
 至於強化債務管理的策略,財部訂定的主要目標,在於降低中長期的舉債成本,該架構下,財部也將協調主計處增加「強制還本」額度,也將同步強化中央政府債務基金的效能,與主計處合作控管長期債務餘額。
 財政部也將以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合作開發,及投入都市更新兩大方向,作為開發大面積國有地的主力,知情官員透露,配合陸客來台觀光潮,目前鎖定交通部為主要合作部會,結合交通部的整體規劃,配合釋出國有地,投入觀光飯店等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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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稅 政院考慮調高(2009/7/22)

●九十八年七月廿一日 經濟日報-(營業稅 政院考慮調高)君

 最快後年上調1個百分點至6% 增加450億稅收 解決國民年金財務問題
行政院昨(20)日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解決國民年金政府財務問題並取得共識,一旦現有公益彩券盈餘明年9月入不敷出,將依法調高營業稅1個百分點,由5%升到6%。
 依此推估,營業稅最快後(100)年調升。
 主持會議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蔡勳雄表示,調高營業稅不單為國民年金,也是為了開辦長期照護保險的需求。國民年金去年10月開跑,估計納保人數超過425萬人。
 蔡勳雄表示,政府要負擔國民年金保費四成,一年約需支出260億元;訂民國100年1月開辦的長期照護保險,政府要負擔四成保費,一年估計支出250億到300億元。調高營業稅1個百分點,估計稅收可增加450億元,加上公益彩券盈餘,大致可支應政府開辦這兩大社會安全制度所需經費。
 屆時景氣未明顯復甦,還會加稅嗎?蔡勳雄強調,會選擇「最好時機」,但將由內政部精算後才能決定。行政院高層官員說,景氣復甦情況將是考量之一,距明年9月還有一段時間可以觀察。
 國民年金去年10月開辦,依國民年金法,政府經費來源依次是公益彩券盈餘、調高營業稅和編列預算。國民年金開辦前,累積的公益彩券盈餘有380多億元,開辦後平均每月盈餘6億元,年收入頂多72億元,內政部估計,明年9月起彩券盈餘將不足以支應政府負擔的保費需求,估計全年恐短少近80億元,後年將不足200多億元。
 經濟不景氣,內政部原擬先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在適當時機再提高營業稅。但主計處拒絕編列預算支應,一來稅收減少、財政缺口擴大;二來,與國民年金法不合。
 經建會曾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此一問題,並擔心調高營業稅會衝擊經濟。經建會指出,營業稅附加在終端銷售上,調高稅率勢必帶動物價上漲,甚至影響民間消費。
 無法編預算、又不好加稅,內政部只好求助行政院。蔡勳雄昨邀集內政部、主計處、經建會相關部會研商,達成共識,依法調高營業稅1個百分點。
 官員指出,法律已明文授權調高營業稅,加上老人長照險即將開辦,必須有長期穩健的財源,調高營業稅是必須走的方向,由政府編列預算先行支應並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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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不登記 避稅踢鐵板(2009/7/22)

●九十八年七月廿二日 經濟日報-(結婚不登記 避稅踢鐵板)君

 補稅加罰一倍…
A君夫妻93年間就辦了結婚儀式,遲至96年才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94及95年度夫妻兩人分開申報綜合所得稅,申報書上的配偶欄空白。被南區國稅局補稅,還按補稅額加罰一倍罰款。
 國稅局官員解釋,在去年5月23日之前,結婚屬於「儀式婚主義」,只要有公開儀式就算結婚,不一定要辦理登記才算數;但民法第982條修正後,從去年5月23日開始,結婚必須要以書面方式進行,除了兩人以上的證人簽名,還要向戶政單位登記結婚。
 因此,A君夫婦的婚姻關係已於93年成立生效,按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94及95年度應合併報繳綜合所得稅。
 A君夫妻為了規避適用較高的所得稅率,故意分開申報,且未於申報書載明配偶關係,導致國稅局無法歸戶合併課稅,但經查獲後,不但遭合併計算應納稅額,減除夫妻分開申報各自計算應納稅額後之差額,予以補徵稅款,並處一倍罰鍰。
離婚合併報稅 連補帶罰
國稅局提醒民眾,夫妻離婚後已無婚姻關係,即使離婚後仍共財同居,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仍不得將前夫或前妻列為配偶。南區國稅局轄區內就有這種案例,結果遭補稅、罰鍰。
 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與配偶乙君在91年間已辦理離婚登記,但兩人在申報9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仍合併申報,並虛列乙君免稅額7.4萬元,經南區國稅局查獲,除補稅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裁處罰鍰。
 甲君不服,主張其與乙君雖於91年離婚,但仍共同居住,並負擔生活費,因此是依實際情況申報綜所稅,並無惡意逃漏稅的意圖,但甲君提起複查、訴願均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也判決甲君敗訴。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甲君與乙君於91年間離婚,95年度已無婚姻關係,甲君明知道離婚事實,縱然兩人仍同財共居,依稅法規定申報時仍不得將乙君列為配偶,因為甲君明知與乙君並非夫妻關係,仍列報配偶而虛報免稅額,顯示甲君有不注意疏失,判決甲君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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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稅電子申報系統 大改版(2009/7/21)

●九十八年七月廿一日 經濟日報-(營業稅電子申報系統 大改版)君

8月上路 使用內部資訊系統建檔進銷項營業人及記帳業者受影響
8月1日起,營業稅申報書與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系統將要大改版。財政部提醒業者,此次改版對使用自己內部資訊系統建檔進銷項的營業人,與記帳業者影響較大,未配合改版者將無法上傳申報資料。
 財政部表示,因應民國100年的年序及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即申報書)版面調整,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已大幅修正,將自8月1日起生效,業者8月起需使用新式申報書、進銷項與直接扣抵檔等檔案格式申報營業稅。
 依據財政部評估,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系統改版,對使用自己內部資訊系統建檔進銷項的營業人,以及記帳業者受影響最大。由於改版後的媒體檔案長度不同,業者的資訊系統程式必須配合修改,才能符合新規定的檔案長度,未及早配合準備者,屆時將無法上傳申報資料,恐影響自身及客戶權益。
 修正後的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規定電磁紀錄媒體申報由事先核准改為核備方式辦理,檔案格式則為符合作業需要也重新調整,改版後重要修正事項包括,電磁紀錄媒體申報由「事先核准」改為「核備」。營業人首次採用電磁紀錄媒體申報營業稅、變更申報代理人、聯絡電話、傳真等聯絡資訊、媒體種類等資
料異動,應在該次申報送件時,填具營業人或代理申報人聯絡資料並載明採用的媒體種類,一併向稽徵機關申報核備。
 另外因應申報書增加「申辦情形」欄項,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檔案(副檔名:TET)格式配合增加相關欄項,包括自行或委託辦理申報註記、(代理)申報人的姓名、電話、身份證號及代理申報人證書(登錄)字號。
 因應民國100年序,營業人進銷項資料檔、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檔、與營業人直接扣抵檔中,資料所屬年月長度,均由民國二位數修改為民國三位數。以上檔案長度並因此變更,包括營業人進銷項資料檔格式,檔案內容由80位元組(Bytes)變更81Bytes;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檔格式檔案內容,由1080 Bytes變更為1266 Bytes;營業人直接扣抵檔格式檔案內容,由920Bytes變更為921Bytes。
 財部指出,營業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8月改版上線,營業人及記帳業者務必至財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重新下載安裝新版本,申報前並先以該軟體提供檢核程式執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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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年金鬧窮 擬加1%營業稅(2009/7/21)

●九十八年七月廿一日 工商時報-(國民年金鬧窮 擬加1%營業稅)君

 營業稅加徵1%,由5%提高為6%已勢難避免!據內政部報告指出,國民年金由政府提存的國保基金準備金預計至99年9月會出現不足,長期仍須籌措財源,政院決定依法行事,朝加徵1%營業稅方向作為挹注國民年金財源優先選項,惟加稅時機,將提報劉揆拍板。
 行政院政委蔡勳雄與陳添枝昨天聯合召開協調會,研商國民年金財源問題。據暸解,內政部在書面報告中指出,國保基金由政府提撥的安全準備金雖然目前足夠,但至99年9月可能會出現短絀現象,由正轉負。
 政委蔡勳雄表示,目前國保基金短期現金流量是沒有問題,因為公益彩券盈餘一開辦時即撥給373億元,加上公益彩盈餘一年約200億元,國保基金一年可收入約90億元,今年1-5月成長15%,今年撥補國保基金公益彩盈餘預估會增加,目前國保基金存量逾500億元。
 但內政部憂心明年政府安全準備金不足,蔡勳雄表示,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是因97年10月1日開辦以來,實際投保國保人數只有6成,而當初費率精算有12%,目前實際上只有6%,若不調整保費難以支應財務需求。此與國保投保有10年緩衝期有關。
 此外,地方政府上繳國保基金的金額也都只上繳6成,並未足額上繳,這也是國保基金安全準備金到明年恐出現由正轉負現象。
 蔡勳雄說,55歲人上投保的民眾,至65歲要請領時,基礎年金每人保障3,000元,但其間不足差額均需由中央補足,因此財務會捉襟見肘。
 內政部建議,景氣不佳,宜暫緩加徵1%營業稅,建議考慮先由政府公務預算撥補,但昨天與會人士大多反對,認為國民年金法對財源籌措已有法律明定順序,若不依法行政,未來恐永遠無法加徵1%營業稅,會產生難以收拾的政治效應,因此決定優先依法加徵營業稅。
 依國民年金法明訂,國民年金財源籌措有3階段,1、來自公益彩券盈餘,2、不足時需調升營業稅率1%,3、再不足可編列公務預算支應。
 營業稅調高1%,由現行5%提高為6%,估計1年可籌措300-400億元財源,但究竟是民國100年或101年必須加徵1%營業稅,政院將詳細評估精算國保基金的財務狀況,決定最適當的營業稅加徵時機,並由劉揆作出政策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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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稅遭執行 股票可列扣押標的(2009/7/21)

●九十八年七月廿一日 工商時報-(欠稅遭執行 股票可列扣押標的)君

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稅會被移送執行,最近有一位納稅義務人的股票被扣押,眼看股價持續上揚,卻無法賣出,傷很大。
有位陳姓納稅義務人最近有向南區國稅局查詢,他的股票不知道為何被行政執行處扣押,不能賣出?南區國稅局回應,因為他欠繳96年度綜合所得稅,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行政執行處向他的往來券商發出執行命令,扣押股票,當然無法交易,唯有繳清稅款,才可以撤銷扣押。
 陳姓納稅義務人表示,他本人一直在外地工作,繳款書由家人代收,沒有轉交給他所以一直不知道,他願意儘速繳納欠稅款。
 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如逾繳納期限30日後仍未繳納,稅捐稽徵機關可以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下的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行政執行處在不違反比例原則下,可以優先選取較易執行的標的,如薪資所得、銀行存款等先強制執行,有的甚至會扣押股票、查封不動產,對納稅義務人震撼很大,所以不要輕忽。
 此外,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的全年所得如果超過起徵點而沒有申報,除了補稅、處罰之外,也不能採用列舉扣除額。如果本來可以退稅,卻沒有申報,就不能退稅,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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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動產作欠稅擔保 須折(2009/7/21)

●九十八年七月廿一日 經濟日報-(不動產作欠稅擔保 須折價)君

 若已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欠稅人提供自己或他人的不動產作為應納稅款的擔保品,若該不動產已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國稅局在計算擔保品價值時,會先扣除這一項。
 欠稅不繳可能將被限製出境,提供足夠的擔保品可以解除出境限制,但提供已有抵押的不動產,納稅人常錯誤評估擔保品的價值,無法達到解除出境限制的目的。
 台北市國稅局日前審核營業稅申報案件時發現,甲公司欠繳營業稅250萬元,又未提供相當擔保,報請限制甲公司負責人A君出境。甲公司欲提供第三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各一筆,作為甲公司應納稅款之擔保,向台北市國稅局申請解除負責人A君的出境限制。
 但經台北市國稅局進一步查核,甲公司所提供的土地公告現值為5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60萬元。
 依據財政部函釋規定,有關擔保品的估價,土地按公告現值加四成計算,房屋按評定現值加二成計算,因此甲公司所提供擔保的不動產,經估價後總值為772萬元(500萬元×1.4+60萬元×1.2)。
 但因該筆房屋及土地,已向銀行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1,000萬元,扣除1,000萬元後,擔保品的價值已不足以擔保甲公司所積欠的稅款,最後仍無法解除甲公司負責人出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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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裝太陽能板 10年可回本(2009/7/20)

●九十八年七月十九日 蘋果日報-(住宅裝太陽能板 10年可回本)君

 賣給台電每度2元將增至8元
社區裝設太陽能光電板蔚為風潮,政府已通過《再生能源條例》,未來民眾售電給台電,將從每度電2元可望提高成每度電8元的售價。目前經濟部能源局,提供民間建築物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每1千瓦(KW)12萬元補助,以1家四口的家庭計算,花費約50萬元的裝設費用,就能為地球盡心力,若以每度電8元售價計算,10年
就能回本。
高市加碼補助20%
除經濟部能源局對於民間建築物有1千瓦(KW)12萬元補助,今年高雄市政府另編列1540萬元預算,加碼補助民間建築物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總費用的20%。
 工研院太陽光電科技中心公關周芳旭說,今年住宅案較往年申請數量明顯增多,不過仍以中南部為主,北部地區因為日照量較南部少,且人口密集少有獨棟透天,戶棟距離也較近,裝設太陽能板須克服遮蔽問題,北部地區申請案一直不多。
 中國電器廠長馮文信說,目前1千瓦(KW)太陽能光電系統的裝設費用約25萬元,以1個家庭二至四口計算,每戶裝設3~5千瓦(KW)可供家庭成員使用,大約佔用屋頂9~15坪面積。
 周芳旭提醒,最簡便裝設太陽能板的地方是在屋頂;如果設置的太陽能板超過150公分高,或要搭建在車棚、前院及後院,則要另外申請雜照將延長申請程式。
 已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的台中林得志先生說,因為太陽能發電對地球有幫助,2年前蓋新房子時裝設3千瓦(KW)的太陽能板;申請政府補助後,自己大約貼補40萬元,現在平均每月可發電400度,雖然回售給台電僅600元,「但未來可能提高成每度電8元的售價,最近打算再多加裝太陽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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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勢區域住戶 可採自建都更(2009/7/20)

●九十八年七月二十日 蘋果日報-(弱勢區域住戶 可採自建都更)君

 建商參與都更,不脫地段精華、未來創造高價值這些要件;身處較不熱門的區域或危樓弱勢者,較難吸引建商合建。弱勢區域住戶若有強烈都更意願,且住戶間具有一定的共識,也可選擇透過建築經理公司幫忙整合規劃,自建都更。
仰賴居民通力完成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惠寶大樓在921地震時受創,經歷住戶整合後以原容積重建完成;而南港區的修德國宅也在921地震後鋼筋外露、樑柱出現裂痕被發現是海砂屋,原採「一般重建」需百分之百住戶同意,但2006年拆除後因部分住戶反對卻卡住,直到2007年被劃定為更新地區後採都更重建,多數決通過後經過中國建築經理公司協助都更整合,目前已進入實施階段。
 中國建築經理公司總經理陳美珍說,都更重建最大好處在於採用多數決,許多無法獲得百分之百住戶同意的危樓無法採用一般重建方式,且無建商介入空間,住戶若向心力較足,可採自建都更,加速重建家園的腳步。
 北市信義區廣居裡里長林振鴻正在自力整合忠孝東路五段、虎林街口100戶都更。他說,建商介入總少不了利益糾葛,也讓里民間互相猜忌,因此寧可選擇自行整合,未來再請建經公司協辦自建都更。
 然而自建都更也不是這麼容易的事,東亞建築經理公司總經理特助唐惠群說,需熱心且具一定學經歷的人推動,加上居民需有共識及都更的強烈意願,「一切仍仰賴居民通力合作,自建都更才能完成。」
都更增值 地段是關鍵
精打細算
購買中古屋時,「未來是否有都更價值」是不少人的考量,不少人特意選地段精華但屋齡老舊的屋子,計劃讓「老屋變黃金」。但都更並不容易,根據北市府都更處統計,需3~4年才能整合區域,自申請劃定開始至都更完工,又需2~3年,總需5~7年才能完成1件都更案,若有阻礙會延宕更久。
有意見須立刻反映
東亞建築經理公司總經理特助唐惠群建議一般民眾,若想透過都更讓房產增值,「地段」是都更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北市大同區重慶裡里長莊俊王說,大龍峒地區住屋都已40~50年,住戶參與都更意願雖強,但因地段不佳,建商談過幾次便放棄,住戶也無能為力。
 北市府都市更新處表示,一般民眾都更時最容易遇到的問題在於居民間無法協調,許多民眾一開始不願參與都更公聽會,以為與建商私下協調可以獲得更多利益,錯過維護利益的時機,最後又想退出都更,由於都更採比例多數決,所以有任何意見一定要立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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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約書代替斡旋金 避糾紛(2009/7/20)

●九十八年七月十八日 蘋果日報-(要約書代替斡旋金 避糾紛)君

 不須先付錢 以口頭 書面皆成立
透過仲介買賣房屋,通常在契約成立前的斡旋期間,仲介業者會要求買方給付「斡旋金」,來確認買賣關係。但依法規定,買方並沒有交付斡旋金的義務,消費者也可選擇以「要約書」來代替斡旋金,同樣能達到表示購買意願的目的,且不須事先支付任何金錢。
小心為上
中信房屋法務專員白宗益表示,依民法第153條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亦即只要一方提出「要約」,他方表示「承諾」,買賣契約就能成立。要約的方式以口頭或書面均可,所以其實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給付斡旋金,才能使買賣契約成立。
斡旋金約房價2%
但是透過仲介業者買賣的房屋交易,在買賣契約成立前的斡旋期間,通常都會希望買方能支付房價的2%左右,向屋主表達明確購買意願,並方便商議價格或其他買賣條件,而此筆用來「斡旋」買賣交易的金錢,即為斡旋金。
 白宗益說:「如果買方僅以口頭提出購買意願,會無法確認其意願真實性,有礙交易進行。」
 台南縣政府消保官趙秋媚表示,雖然斡旋金可展現買方的購買意願,但是因為必須在契約成立前,先給付金錢,有些不肖的仲介業者,會把斡旋金當作控制買賣關係的工具,進而迫使買賣契約成立,許多斡旋期間的消費糾紛,就是因為這種仲介自創的斡旋金製度而起。
可用官版要約書
為了防止仲介濫用斡旋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規定,消費者可選擇以內政部所擬定的要約書來取代斡旋金,同樣能證明購買意願,而不必支付任何金錢。如果房仲業者向消費者提出斡旋金要求,也應主動告知消費者可選擇要約書,向屋主進行斡旋。
 住商不動產台南區主管陳佩吟指出,法律雖沒有規定斡旋金,但依私法自治原則,當事人之間可自由約定彼此權利義務,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及強制規定,該約定即屬有效。因此,消費者須仔細閱讀相關的契約書及單據,並在斡旋金委託書上載明清楚買賣條件,才能減少日後糾紛。
 趙秋媚說:「買賣房屋經常衍生許多不必要的糾紛,尤其是牽涉到金錢,就更容易產生問題。」一般賣方或仲介業者往往沒有詳細告知消費者權益,因此消費者在簽訂任何契約前,最好能主動瞭解自己的權益,才不會冤枉吃虧。
讀者來函 出售道路用地 還要信託是正確的嗎?
網友資訊家詢問:我繼承了1塊以前爺爺所留下來的土地,這塊地現在是台北市15米道路用地,最近有很多代書和建設公司,想要跟我買這塊土地,我們也剛好有打算把土地賣出,但是問了很多建築師和專業人士後,卻有幾點擔心的問題。
 聽說現在買地的方式分為3次,而且還要信託,請問這是正確的嗎?因為買方想要設定不過戶,那我以後會不會有增值稅的問題呢?還有人說,若不過戶,以後建商會以起造人身份送出容積等,我很擔心賣出後會有這些問題,希望專家能代為解答。
專家意見 保留方式交易 建商以信託保障權益
建商購買道路用地,主要是為了取得道路用地的容積,未來移轉到所推建案上;一般買賣分為簽約、用印、完稅和點交4階段,不過簽約和用印往往會同時完成,所以也可以說為3階段。
 至於信託部分,因道路用地在建商進行容積移轉後,土地歸市政府所有,所有權必須移轉給市政府,因此建商不一定要先取得所有權,因此目前交易方式有賣斷及保留兩種。
 第1種買斷方式,賣價可能比較低。第2種即買方先預付定金,等日後建商需要再作移轉。
不涉建案 賣方風險低
採第2種方式,建商通常會先付出一部份金額,但沒有辦理過戶,對建商來說是種風險。因此這段尚未過戶時期,建商通常會用設定、信託或預告登記等方式確保自己權益。
 若只是單純的土地買賣,並不會和建商未來的建案有任何關係,也不會有起造人身份的問題。
 建商若不採取買斷方式,就會等到建案確定之後,正式申請容積移轉,再將道路用地的容積,移入到建案的基地。

 陽台變鄰居家 地籍重測惹爭議(2009/7/20)

●九十八年七月十九日 中國時報-(陽台變鄰居家 地籍重測惹爭議)君

 地政機關辦理地籍重測,多達九成地主因土地面積縮小而引發爭議,但台北縣中和一棟卅多年的四層樓公寓建地面積,因重測反而增加五成、多出逾卅坪的土地,但鄰居卻為此反目,對簿公堂。讓原本增加土地的減少糾紛的美意反其道而行。
 位於中正、錦和路口這棟老舊公寓,九十三年間因中和市地籍圖重測界址,透過衛星定位發現過去地籍測量有誤,加上興建東西向高架快速道路及中正路拓寬等因素,使得該公寓原本登記面積從兩百廿八平方公尺,重測後卻增加至三百廿七點四七平方公尺,多出逾卅坪的土地。
 該公寓左側住戶原本登記為一一三平方公尺,右側則為一一五平方公尺,雙方除各增加約廿五平方公尺,左側因緊鄰中正路,又增加近五十平方公尺土地。
地籍未隨建物分割 未察看就要拆
當初地政人員重測時,部分住戶因未出席而不知土地面積增加,直到右側三樓住戶蘇進財九十六年擬賣房屋而補登陽台,才發現土地面積增加,且地籍分割並未依據建物使用現況分割,自家陽台及騎樓因此被認定為隔壁所有,遂向台北縣議員江永昌陳情,盼界址能依建物共同壁的所在位置。
 蘇進財說,左右兩側共八戶人家,在地籍重側后土地均有增加,尤其左側原本登記面積比右側小,重測後增加面積卻遠遠超過右側,甚至連騎樓上方的二至四樓房間及後方陽台,都被地政人員在未上樓查看使用情況下,就被認定無權佔有,得拆屋還地。
住戶不滿鄰居重測 糾紛多協調難
雙方曾就不動產糾紛委由中和地政事務所協調,但郭姓住戶不滿鄰居要求重測,堅持要求依照舊地籍圖,維持原有土地分割位置,維護合法產權,同意對方無償使用或便宜補償價購。
 由於協調未果,郭姓住戶向法院遞狀,要求將土地面積自一百九十六點七三平方公尺,再增加八十三點七三平方公尺。
 蘇進財說,兩側住戶土地同時增加,原本是美事一樁,重測目的也是要減少糾紛,沒想到竟反其道而行,加上中和地政所調處委員亦認同,指界位置依使用現況為雙方界址,也認為騎樓界址線在地籍調查時有遺漏,進而撤銷重測結果,也希望法官能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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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嫌子不孝 遺囑不分產無效(2009/7/17)

●九十八年七月十七日 蘋果日報-(父嫌子不孝 遺囑不分產無效)君

 么女送養也沒份 偕兄提告爭繼承權 勝訴
瘖啞男子林國玉認為長子林金加不孝,四女林文雀從小送人當養女,於是立遺囑表明死後不分財產給兩人,只給其他三名女兒,不料他往生後五子女為此對簿公堂;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兩子女對父親並無重大虐待、侮辱行為,且父親生前有維生能力,昨判決兩人有權繼承遺產。
家庭糾紛
林國玉早年務農,平日生活儉樸,有閒錢就四處買地,逐漸成為關渡地區知名大地主,在台北縣市擁有四十三筆不動產,他和妻子都是瘖啞人士,兩人育有一子四女,其中小女兒林文雀從小住在林妻娘家。
兄妹翻臉對簿公堂
林文雀昨說:「我到現在還是很懷念爸爸,我會繼續爭取應有的權利,一切交給法官決定。」林國玉生前住關渡老家昨沒人在家,鄰居說很久沒看過有人回來。
 判決指出,林國玉生前兩度中風,一九九六年間,他不滿兒子林金加沒有善盡扶養父親的責任,因此立下遺囑:「……我死後所有財產不分配給長子林金加繼承,因為長子未盡到扶養父母的責任……,也不分配給林文雀(已送人做養女),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據……」。
 隔年九月,林國玉又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啟事:「我直系親屬林金加自即日起,在外一切行為均與我無關……。」二○○六年五月間,林國玉過世,長女林家買、次女林雪蘭、三女林家蔭決定遵照父親遺囑,拒絕分配遺產給大哥與小妹,但兄妹兩人認為父親不識字,不可能自立遺囑,因此告上法院。
雖未扶養也無虐待
法院認為,林國玉本身有充裕財產足以維生,中風後,也有多次出遊相片,證明他仍有良好行動能力,林金加雖未善盡扶養父親責任,但也沒對父親做出重大虐待、侮辱行為,不構成喪失繼承權要件,因此判決林金加有權繼承遺產。至於四女林文雀雖然從小由外婆、舅舅帶大,但並未辦理收養手續,同樣也有繼承權。
立遺囑注意事項
 ˙子女不孝拒給遺產,最好蒐證註明,萬一爭產訴訟時,可供法官憑斷
 ˙自書遺囑的立囑人寫下全文後,要寫清楚日期並簽名
 ˙遺囑涉及贈與不動產時,要寫明是否房、地一併移轉
 ˙嫁出去的女兒也有遺產繼承權,除非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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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買到凶宅 太便宜要當心(2009/7/17)

●九十八年七月十七日 自由時報-(怕買到凶宅 太便宜要當心)君

 想避免買到凶宅,最保險的作法是到當地警局或派出所瞭解,也可上凶宅網查詢。
 民眾應如何避免買到凶宅?東森房屋台中市七期新光加盟店店長傅枝火指出,雖然託售屋主在委售合約上有告知是否為凶宅的義務,但部分屋主仍會心存僥倖,民眾若要確保不會買到凶宅,可到房屋所在的派出所查詢。
 傅枝火指出,所謂「凶宅」的認定標準是屋內曾經發生非自然的死亡原因,包括自殺、他殺及意外死亡(如瓦斯中毒、火災死亡等)。
到警局瞭解最保險
他說,一般仲介會過濾凶宅,如果民眾購買房屋並非經由仲介,可由幾個方向調查是否為凶宅。一是如果屋主所出房價低於市價行情甚多,即應注意其低價出售的原因;其次可向管理員、鄰居、村里長打聽;最保險的作法則是到當地警局或派出所瞭解;另外,也可上凶宅網查詢。
 傅枝火表示,部分大樓曾發生從頂樓跳樓死亡事件,因係死在屋外,因此整棟大樓的房子不會被列為凶宅,民眾若對這類大樓也有忌諱的話,更應留心打聽。
 此外,傳說中的鬼屋並不列入凶宅,因為鬼屋無從查證,買到所謂鬼屋的民眾不能以凶宅或鬼屋而退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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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物抵遺產稅 須繼承人同意(2009/7/17)

●九十八年七月十七日 經濟日報-(實物抵遺產稅 須繼承人同意)君

 汐止市林先生詢問:去年其父親過世後,核定應納遺產稅有200餘萬元,原打算以遺產中的土地抵繳遺產稅,但兄弟中有一人對遺產分配有意見,不同意以遺產土地抵繳,以致無法出具全體繼承人簽章的抵繳同意書,但繳納現金仍有困難,其父親的遺產稅還能申請實物抵繳嗎?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申請實物抵繳遺產稅,原則上須經全體繼承人簽章同意,惟如有部分繼承人不同意抵繳,但同意抵繳之人數若超過半數時,仍可依土地法第34條之1 規定申請抵繳。該所進一步表示,依土地法之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因此,林先生的兄弟三人均有繼承權,則同意抵繳之繼承人數須超過兩人,國稅局就可受理以遺產土地抵繳遺產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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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套房房貸 解禁了(2009/7/17)

●九十八年七月十七日 經濟日報-(小套房房貸 解禁了)君

 只要地點好,12坪也能貸! 捷運沿線套房族 銀行最歡迎
銀行小套房房貸解禁。包括中信銀、上海商銀、元大銀等民營銀行,對室內坪數達12坪(不含公設)、在捷運線200到500公尺內的小套房,會視條件考慮提供房貸。
 各大銀行房貸成數也全面提高到八成五,例如中信銀、上海商銀、北富銀、國泰世華銀和元大銀,在大台北區的放款成數都全面拉高到八成五,少數個案甚至會給予九成貸款。
 銀行業者指出,由於套房坪數小,不好脫手,銀行在金融海嘯前後,針對「一房一廳」的小套房多數不願給予貸款;但目前銀行多數已重新定義,即使坪數小的套房,只要地點好,也可能申請到房貸。
 上海商銀及元大銀都表示,在大台北市內的小坪數房子,只要室內坪數達12坪(不含公設),或其他鄉鎮室內坪數達15坪,都有機會可以申請到房貸。
 中信銀及北富銀對大台北市15坪左右的房子也願意辦理房貸業務。
 中信銀表示,現在單身族群愈來愈多,只要房屋公設比不要太高,且物件不錯,應該都能試著向銀行申請貸款。
 不過,相較下,銀行還是最歡迎捷運線的套房族,元大銀行表示,捷運沿線,尤其是內湖線捷運站200公尺內的坪數較小房子,都可試著申請房貸。
 包括上海商銀、元大銀、國泰世華銀和華南銀最近都有房貸專案,前三年平均房貸利率介於1.96%到2.11%,只要貸款人收入穩定,且房屋位於大台北精華區,都可享有一定利率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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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市升格 房貸成數不跟(2009/7/16)

●九十八年七月十六日 聯合報-(縣市升格 房貸成數不跟)君

 台北縣升格雖直轄市,惟國內各大行庫主管一致表示,因為過去一段時間,北縣等不少地區房價已經被炒上來,在漲幅已大,而且,大環境未見好轉之下,銀行目前不會針對「升格」的地方,進一步調高房貸成數。
 也就是說,北縣等雖然升格,但在銀行眼中,房價不會因而水漲船高,房貸成數將維持在七成五至八成之間。
 但業者表示,在低利率環境刺激下,國內房市買氣持續回溫,據中央銀行統計,到目前為止,行政院於4月中旬增撥的2,000億元優惠房貸,受理金額已經超過1,000億元,預計還有約950億元的額度供民眾申請。
 業者指出,因2,000億元優惠房貸利率確是很低,加上房貸市場競爭激烈,銀行競相殺低利率搶客戶,利率幾乎都殺到2.5%以下,多少刺激房市買氣。
 不過,對於台北縣等「升格」,包括台銀、土銀、合庫銀、一銀、華銀和彰銀等一致指出,北縣等雖「升格」,但房貸成數不會因而同步「升格」。
 據瞭解,目前各大銀行只針對北市少數精華地段,如大安區、信義計畫區等,且是公教人員等優質客戶,適合拉高貸款成數至八五成,其餘都在八成左右;而北縣等則維持七五成至八成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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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千萬轉存子女 贈與稅難逃(2009/7/16)

●九十八年七月十六日 工商時報-(領千萬轉存子女 贈與稅難逃)君

 民眾將存在銀行的現金提領後移轉給子女或親屬時,要特別注意前後的法律關係。否則,即使事後以「借貸」給子女作為購屋款項為由,也難以取信國稅局及法院,將可能因此被國稅局認定是交付遺產前的贈與行為,不僅將遭到國稅局開單補繳贈與稅,還會被處分罰鍰作為懲罰。
 住在台北市民族東路的黃姓民眾,在民國95年3月間,從永豐商銀提領1千萬元現金後,將其中900萬轉存吳姓長媳帳戶,又將100萬存入女兒帳戶,被調查局查獲移送台北市國稅局。
 國稅局隨後核定,黃姓市民的贈與總額含前次贈與的110萬元,共為1,110萬元,因此發單要求黃某補繳160萬元贈與稅,並按未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而依所漏應納稅額,課處1倍的罰鍰計160萬元。
 黃某主張,這兩筆錢都是借貸給長媳及女兒,並有「借據」為證,國稅局不應對他課予贈與稅,而且還罰鍰。因此在訴願失敗後,與國稅局打起官司。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黃某敗訴。判決書指出,當事人間財產移轉,固然是自由經濟行為,稅法上原則予以尊重。
 可是當事人間為何移轉財產,稅捐機關無從得知,根據法院的判例及稅法規定,當事人必須負擔舉證責任,如果提不出證據,或證據力不足,而該財產的移轉行為已客觀的成為事實,國稅局依論理法則及經濟法則判斷,認定贈與行為已經成立,自應依法加以課稅並追究漏稅的處分。
 黃某雖辯稱說給予長媳及女兒的錢,是因為她們買房子需要錢才向他借款。但法院查出,吳姓長媳在900萬存入她的戶頭的同一天,就提領出來,並分成9筆每筆100萬,轉存銀行1年期定存;黃女的100萬,也是如此處理。
 判決書指出,照常情來說,如果因要買房子資金不足,而以「借貸」方式籌資,那有拿到錢後反而拿去作定期存款,且還存滿1年獲取利息的道理。黃某與子媳的辯詞,無可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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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年度首批綜所稅退稅 月底入帳(2009/7/16)

●九十八年七月十六日 自由時報-(97年度首批綜所稅退稅 月底入帳)君
  
 97年度綜所稅第一批退稅將於本月底入帳,根據財稅資料中心初步統計,全國退稅件數超過167萬件,退稅金額459億餘元,創下歷年新高,平均每戶可退稅2萬7千多元。
 北區國稅局表示,綜所稅第一批退稅對象為網路申報或5月10日前以人工或二維條碼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的案件,由於綜所稅四項扣除額調高,加上網路申報大幅成長,第一批退稅件數及金額因此明顯增加。退稅最多的是北區國稅局,查核後實際退稅金額142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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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開店 最高補助3萬e化(2009/7/16)

●九十八年七月十六日 工商時報-(今年開店 最高補助3萬e化)君

 網路開店、實體店面開店,政府給錢幫忙e化。經濟部商業司昨日宣佈,凡是今年新開的店,不管是網路或實體,聘任員工三人以上(含臨時工)者,政府出錢最高補助3萬元協助e化。申請期限雖至11月30日止,但因預算用完就截止,民眾申請要盡快。
 景氣復甦渾沌不明,民眾創業意願依舊高漲。根據青創總會所作的調查,高達45%受訪者有創業意願。把e化運用在開店的營運管理,能提高經營績效、降低營運成本及強化對消費者服務品質。
 為此,商業司昨日宣佈新開店商業服務業e化輔導計畫起跑,政府特別投入1億元預算,要輔助今年新開店者e化。只要是今年新開的店,不管是網路開店、實體開店或連鎖加盟,聘任含臨時工在內共三人以上,願意導入e化,即可自行申請或透過資訊服務廠商、網路商城或加盟總部申請補助。經費補助以不超過店家e化實際支出總經費50%為上限,每家最高補助3萬元。
 根據國內研考會的統計,在所有的上網人口中,已有近五成比例使用過線上購物(含B2C、C2C),去年全年透過網路購物的消費者,平均每人花費金額13,565元,全年網路購物成交金額850億元。也因此,網路開店創業風潮極其熱絡。
 業界分析,一般網路開店所需的成本約15萬元,若店家本身已建置進銷存貨及電腦硬體系統,必須投資的平台架設、網路廣告傳播費等,大約再花3萬元,該額度剛好與政府補助金額相當,對網路開店者是一大補助。
 該補助不僅對網路開店者具有實質鼓勵,對於擁有實體店面的店家,也具有鼓勵其加入網路開店行列的誘因。
 專家提醒,以政府補助款推算,預計這次可補助2,800位店家e化,限期11月30日前申請,但因補助總額有限,店家最好也盡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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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金每戶每月補貼三千變三千六(2009/7/15)

●九十八年七月十五日 工商時報-(房屋租金每戶每月補貼三千變三千六)君

 內政部昨日指出,98年度租金補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將從今(15)日起受理申請,今年租金補貼每月每戶最高將由3,000元增加至3,600元。
 內政部自96年起開始辦理租金補貼方案,第1年補貼總戶數僅有1萬2千戶,去年擴大至2萬4千戶,今年的名額仍是2萬4千戶,但值得注意的是,每戶每月的補貼將升高至3,600元,隨著補貼幅度擴大,將更可以減輕民眾租金負擔。
 內政部自今(15)日起受理的補貼,除了租金補貼外,也受理今年度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這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有1萬戶的名額,貸息比「2000億元的優惠購屋專案貸款」更優惠,因為這項方案有照顧經濟弱勢者的目的,內政部官員表示,這兩項貸款的可搭配使用,如此一來可以讓民眾購屋負擔進一步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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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地價 六年來首見下跌(2009/7/15)

●九十八年七月十五日 經濟日報-(都市地價 六年來首見下跌)君

 北縣商業區、北市南港、中市住宅及商業區跌幅逾2%。
經濟不景氣,讓都市地價出現六年來首次下跌。內政部昨(14)日公佈最新一期都市地價指數,總指數為99.18,較上一期下跌1.32%。
 都市地價指數一年發佈兩次,最新一期指數是92年9月底來首次下跌。各分區地價指數都下跌,住宅區地價較前期下跌1.27%,商業區下跌1.40%,工業區下跌1.64%。
 直轄市、各縣市普遍下跌,只有台南縣、苗栗縣持平未跌,台南縣小漲0.93%,苗栗縣小漲0.61%。
 台南縣受查的鄉鎮市中,其實只有永康市逆勢大漲4.51%,其餘各鄉鎮地價也都下跌。
 下跌幅度最大的是彰化縣、高雄縣及台中市,各下跌2.62%、2.56%和2.27%。
 最新一期指數反映的是去年10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的地價,整體地價水準比去年還低,回到96年水準。內政部地政司地價科科長邱鈺鐘說,新一期指數下滑,打斷了地價持續上揚的趨勢,顯示地價交易市場不甚樂觀。
 他指出,該指數符合內政部建研所房地產景氣動向報告,今年第一季房地產景氣對策訊號綜合判斷分數為6分,較去年第四季下降1分,報告預期至今年第四季房地產景氣仍將不佳。
 官員說,台北、台中等縣市剛升格,廠商目前預期心理較樂觀,但自今年第一季止,跌幅逾2%的地區有台北縣商業區地價、近年上漲幅度大的台北市南港區、台中市住宅及商業地價。而高雄市除捷運沿線帶來彙集效應,房價相對抗跌外,其餘地區皆微幅下滑。
 指標地區的地價也下跌,包括台北市的信義區、有內湖線通車利多的內湖區,之前有升格利多的台北縣板橋市,及被視明珠的台中七期重劃區。
 宏大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執行長郭國任表示,今年4月後,地價大幅翻升一、二成,都市地價指數反映的是過去狀況。
 新一期都市地價指數反映的是去年10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地價,較前期下跌1.32%,郭國任說,那段時間房地產景氣最差,但今年4月後景氣開始復甦,地價開始飆升,那時的地價水準已和現今有些差距。
《閱報秘書》都市地價指數
都市地價指數由內政部定期公佈,一年公佈兩次,分別於1月15日及7月15日發佈。每次地價指數反映之前半年的地價水準,以最新一期32期為例,反映的是97年10月1日到98年3月31日期間的地價。該指數自民國82年7月開始編製。
 都市地價指數採統計抽樣方式編製,性質類似物價指數。於各直轄市、縣市的都市計畫範圍內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土地,抽樣選取具代表性之中價位區段,查估其平均區段地價,據以編算某一地區內土地價格在一定期間內之相對變動(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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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拍買到凶宅 轉兩手才發現(2009/7/15)

●九十八年七月十五日 聯合報-(法拍買到凶宅 轉兩手才發現)君

 中和市林姓婦人去年把住了四年的房子賣掉,不料購屋者事後發現是十年前發生「老夫殺少妻」命案的凶宅,要求解約退款。林婦氣得向前屋主與房仲求償,法官判決前屋主要賠償林婦一百廿九萬元,房仲也要退還四萬元服務費。
 板橋地院法官認為「凶宅」屬於房屋交易的重要資訊,就算原屋主不知買到的是凶宅,但再轉手賣給他人,仍須負責物件瑕疵的擔保責任;至於房仲業者,未能在簽約前調查該屋是否為凶宅,也得賠償。
 法院調查,林姓婦人於九十三年四月透過房仲公司,以四百卅萬元向游姓屋主購買永和市永貞路的一棟房子,住了四年後,去年見房價飆漲,便以五百廿萬元賣給柳姓女子,賺了九十萬元。
 但一個多月後,林婦接到柳姓女子要求解約、退款的存證信函,還附上該屋是[老夫殺少妻」凶宅的新聞報導與判決書;林婦這才知道自己在凶宅住了四年,因而控告賣屋給她的游姓前屋主及房仲業者,要求賠償一百八十萬元。
 當時(八十八年十一月)的新聞報導指出,六十歲男子王久良與四十歲陳姓妻子爭吵,一氣之下在屋內將妻子勒斃。
 游姓前屋主覺得冤枉,他說房子是九十二年二月以三百五十一萬元向法院標到的法拍屋,命案發生在八十八年,他無從得知房屋是凶宅,才會在契約中勾選「非凶宅」;房仲業者也表示不知該屋是凶宅。
 法官認為依市場行情,凶宅會減少三成的價值,當時游姓前屋主以四百卅萬元賣給林婦,三成即一百廿九萬元,游應賠償一百廿九萬元給林婦;而房仲未善盡調查屋況責任,不應收取當時的四萬元服務費。
凶宅難查 業者盼官方造冊
房仲業者表示,凶宅資料查證困難,建議官方是否提供資訊,以供民眾查詢。
 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表示,凶宅確實是不動產買賣過程中相當大的困擾,主因查證困難,除非屋主誠實告知,或是當年在媒體上有披露,不然業者很難從鄰居或是警政單位取得資料。
 吳光華建議,政府應更清楚的定義凶宅,並將凶宅造冊供查詢,交易才會更透明。
 信義房屋協理劉韋德則提醒,一般買到凶宅可向賣方求償,但法拍屋因在法律上已規定「無瑕疵擔保權利」,買受者須自行承擔凶宅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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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市升格 地價指數仍跌1.33%(2009/7/15)

●九十八年七月十五日 蘋果日報-(縣市升格 地價指數仍跌1.33%)君

 5年來首次下降 全台以彰縣高縣跌最多
內政部昨公佈最新都市地價指數,未受預期縣市升格為直轄市影響,總指數比前期下滑1.33%;除了台南縣、苗栗縣持平,其餘縣市皆小幅下跌,是自2003年9月30日,5年以來首次下跌。由於調查期間正逢全球金融海嘯,房地產普遍不景氣,產官界都認為地價將回漲。

 最新調查
最新調查去年10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全國地價,受失業率偏高、經濟成長率、台股低迷等影響而下滑;跌幅度較大有彰化縣下跌2.62%,高雄縣下跌2.55%,台中市下跌2.27%;以使用分區來看,住宅區下跌1.27%,商業區下跌1.40%,工業區下跌1.64%。
升格下期才見效
指數屬落後指標,內政部地政司長羅光宗說,現在炒作起來,可能跟3月或半年前大不同,預期下一期才會浮現縣市升格效應。長虹建設董事長李文造指出,去年第4季至今年第1季碰上金融海嘯,建商不敢出手買地,即使有成交,多數是地主受風暴衝擊低價出售,當然會下跌,但今年3月後資金、股市帶動,一下子把地價抬高。
 國泰建設發言人陳仁澤說,3月後明顯有資金追逐精華區土地,但其他地區地價應該還是處於低檔,近期精華區土地屢創高價,會帶起周邊房價。至於地價跌多的高縣,高縣建築公會理事長劉文城認為,雖然地價指數下跌,但高縣房價緩升緩降,下跌有限故影響不大。且今年3月開始,景氣V型反轉,6月又有縣市合併的利多,已帶動高縣地價微幅上揚。
 洪平森說:「尤其仁武、鳥松地區,推案量皆是高雄縣前3名,有地主看高雄縣即將合併升格,預期地價還會再漲,開價已調高10~15%。」
「房市不會下跌」
台中市不動產仲介公會理事長林金雄說:「扣除中區,其實台中市地價不跌反漲。」台中市中區公告現值大幅度下修,中正路、自由路口的土地市價從每坪250萬元跌至30萬元,但精華區7期、8期、中科等,公告地價從今年元月來漲10~20%,連房價較低的北屯區地價也漲了8%左右,「地價沒跌、成交量緩增,房市雖然交易
不能說十分熱絡,但不會下跌。」
都市地價指數是內政部將全台1千4百萬筆土地,簡化為9個區塊抽樣,半年為1期訪查土地成交價,並抽樣選取具代表性區段,查估平均區段地價,編算在一定期間內之相對變動百分數,性質類似物價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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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綜所稅退稅 月底入帳(2009/7/14)

●九十八年七月十四日 聯合報-(首批綜所稅退稅 月底入帳)君

 要退稅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官員昨表示,今年5月申報的97年度綜所稅,第一批退稅將於本月底(31日)入帳。拜財政部調高薪資、標準等扣除額之賜,這次退稅的件數和金額都比去年成長2成以上。
 至於5月10日之後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含5月10日前非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的二維條碼及其他申報退稅案件),都屬第二批退稅,將於10月30日退稅。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統計,第一批退稅共有167萬8,761件,總退稅金額高達459億多元。退稅對像則是採用網路申報及5月10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的民眾。
 官員說,退稅方式有2種,一種是根據納稅人指定的帳戶轉帳退稅,另一種則是郵寄退稅憑單,由納稅人前往金融機構兌領。要提醒民眾的是,政府絕對不會透過電話指示,要求退稅人在自動櫃員機操作退、補稅,民眾要小心提防詐諞集團。
 財稅中心去年估計的第一批退稅件數131萬多件,退稅金額為368億餘元,相較之下,今年退稅的件數和金額都大幅增加,增幅都超過2成。以北區國稅局為例,今年退稅件數58萬多件、金額143億餘元,和去年的43萬多件、110餘億元相比,大幅成長逾3成。
 國稅局官員表示,今年退稅件數和金額大幅飆高,是因為政府調高薪資、標準等扣除額,讓民眾少繳不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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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稅飆破3,000億 稅局狂追(2009/7/14)

●九十八年七月十四日 經濟日報-(欠稅飆破3,000億 稅局狂追)君

 成立欠稅資料庫,勾稽電子化,全面掌握資料;北市可望追回3,000筆。
國庫欠稅水位飆破3,000億元,每年並以200億元速度增加,為加強清理欠稅,全國稅捐機關成立欠稅資料庫,藉由電子化個人資料與財產資料勾稽系統,全面掌握欠稅人資料,以利追討欠稅。
 金融海嘯造成企業與個人獲利及所得縮水,連帶導致國庫今(98)年恐將面對2,000億元稅收缺口之際,財政部最新統計顯示,全國累計尚未追回的欠稅高達3,014億元,其中所得稅等國稅的欠繳金額達2,676億元,占全國欠稅總額約89%。
 根據統計,全國每年開徵的稅捐中,有97%的納稅人均會依法納稅,約有3%的案件會出現逾期繳稅並形成欠稅,其中有14%透過清理欠稅機制,仍可有效追回,97年全國稅捐機關追回的舊欠稅(逾一年以上未繳)約480億元。
 財政部分析指出,欠稅形成的原因,有50%以上屬於納稅人名下已無財產可以執行追討,部分幾乎已經變成「死稅」的欠稅案件,約占10%。官員表示,多數欠稅都有希望追回,但需要稅捐機關與行政執行處能自源頭處,即掌握欠稅人的各種資料,因此成立「欠稅資料庫」十分重要。
 另外欠稅形成約有3%的原因是稅單無法送達,欠稅資料庫首要工作,即是以掌握欠稅人的正確行蹤或地址,確保後續追稅不會斷線。以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為例,為儘早將稅單送達納稅人,今年3月起已展開欠稅資料蒐集,欠稅清理資料庫已在10日正式上線。
 台北市稅捐處並整理出八大類最難清理的欠稅資料,包括:未辦繼承、日據時期、遷居國外、在監服刑、車輛使用人、公司行號團體、祭祀公業及神明會、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等欠稅案件,透過資源共享效能,提供最新送達資訊,以確保擁有較高的開徵率。
 台北市稅捐處統計,該處累積欠稅筆數約8萬到9萬筆,透過欠稅資料庫系統,以幾乎已追不回的欠稅為例,保守估計,有希望討回約3,000筆欠稅。
 財政部強調,稅捐機關除需掌握欠稅人的正確行蹤外,也要握有欠稅人的所得或財產真實狀況,因此包括信用卡交易資料、個人或企業承包公共工程的押標金或保證金等經濟活動資訊,也是稅捐機關追查欠稅人的重要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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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絡資產 公用地有條件出租(2009/7/14)

●九十八年七月十四日 中國時報-(活絡資產 公用地有條件出租)君

 為強化國有財產管理及運用的效益,財政部公告「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未來將會鼓勵在不違背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下,得辦理出租或加以利用。包括郵局在偏遠公用地設立提款機,也將會酌量收取租金。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表示,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以自管自用為基本原則。在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下,得辦理出租或利用。
 亦即,在不影響公用用途下,可將一部分或某時段的空間提供收益使用,例如機關停車場地,在非上班時間提供社區民眾停車;辦公大樓的牆面或陸橋橋面、橋柱,在不妨礙觀瞻情形下,作為廣告空間創造收入。
 據瞭解,去年單單交通部民航局在出租公用不動產方面,一年的租金收入就高達38億元,收益來源主要是航空站出租餐廳店面等等。
 國產局強調,為了落實公用不動產收益,未來只要公用地供他人使用,都要收取租金,包括偏遠地區設立郵局提款機,也傾向勸導收取租金。
 不過,這部分因為多是公家機關或附近居民商請業者提供服務,怕收取費用會造成困擾,原則上國產局同意視個案而定,酌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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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打細算 三招選個好房貸(2009/7/14)

●九十八年七月十四日 工商時報-(精打細算 三招選個好房貸)君

 固定型房貸東山再起,多家銀行也推出超殺利率、搶攻房貸市場,銀行主管提醒,揹房貸是長期抗戰,客戶更要精打細算,並針對自己的職業、房屋座落區域、銀行的指標利率(i值)等,提供三大建議,慎選適合的房貸專案:
 一、申貸戶的職業收入,影響房貸利率的計價:台北富邦銀行行銷部襄理蔡弘毅指出,不論是指數型或固定型房貸,都會依照客戶的職業收入等條件,給予不同的計價基準。以北富銀為例,將申貸戶歸類為5級,房貸利率設定為3類計價模式,除了軍公教人員之外,客戶本身的職業收入必須穩定,或是知名大企業的員工,就可能申貸到較優惠的利率。
 二、房貸成數取決於房屋的座落區域:而房貸成數則要評估房屋的座落區域,若位於精華地段或大都會區,目前各銀行可提供85成至9成的成數。至於在大台北地區以外的購屋人,則可透過房仲購屋,搭配房仲業者與銀行合作的房貸專案,可爭取較高的成數,降低籌措頭期款的負擔。
 三、各銀行的基礎指標利率(i值)不同:銀行主管指出,多家銀行針對房貸的指標利率(i值),多數以定儲利率為準,以台北富邦銀行為例,取樣行庫為內一般定期存款市場佔有率前15名的行庫,剔除最高與最低的二家,以剩餘11家行庫為取樣平均值。
 不過,外商銀行或壽險業者則有不同的計價基準,例如渣打銀行以Taibor指數為計息基準,花旗銀行以商業本票利率、也就是180天期短期票券次級市場利率為計息基準,而中國人壽的房貸專案,則以台銀、一銀及合庫等三大行庫二年期定儲利率的平均值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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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報佣金 要有仲介證明(2009/7/13)

●九十八年七月十三日 經濟日報-(列報佣金 要有仲介證明)君

 常有公司列報佣金支出後被國稅局剔除補稅,台北市國稅局呼籲,公司若要列報佣金支出,除有合約書及支付證明外,還要與業務有關,如無法提示居間仲介事實的相關文件,證明該項費用確屬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所必需,佣金支出將被剔除補稅。
 台北市國稅局最近查核9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發現甲公司列報佣金支出800萬元,經查甲公司是經營IC 晶片及記憶體買賣業務,其主要銷貨對象分別為乙公司及丙公司,佣金受款人為A、B、C、D等四人,甲公司雖提示合約及佣金支付證明,但經國稅局函查銷售對像乙公司及丙公司,兩家公司均以書面聲明,表示與甲公司交易並未透過他人居間仲介,台北市國稅局以甲公司無仲介事實,將800萬元佣金支出全數剔除。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2條第1款規定,列報佣金支出應提示雙方契約,或其他具居間仲介事實的相關證明文件,若只有合約書及結匯支付證明,無法證明該項支出與經營業務有關,且為必需費用。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佣金支出是針對經紀人、代理商或代銷商因介紹或代理銷售公司的產品或服務,而由該公司支付的報酬,因此有無支付佣金的必要,應以該經紀人、代理商或代銷商有無實際提供仲介勞務為判斷,若公司實際上並無提供仲介勞務,即使形式上具備合約書及支付證明等,仍難說服稅局認定該項支出為經營本業所需且合理的勞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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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繳稅單只寄一人 違憲(2009/7/13)

●九十八年七月十二日 自由時報-(遺產繳稅單只寄一人 違憲)君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前天作出釋字第六六三號解釋,認定稅捐稽徵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納稅義務人有數人時,稅單送達其中一人,就算完成通知所有納稅義務人程序的條文,違反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意旨,財稅機關須於兩年內修法,逾期條文失效。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將依照大法官釋憲結果進行修法,在實務上也會先行採取大法官建議,避免後續紛爭。
 大法官會議解釋文指出,上述條文不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式原則,妨害未收到稅單民眾的訴願和行政訴訟權,但考量財稅機關須有時間妥善規劃修法及行政作業等配套措施,因此訂立日落條款,給予兩年緩衝時間。
 本案由洪姓等五位遺產繼承人聲請釋憲,國稅局民國九十三年間查得一筆遺產,應由洪姓等五位民眾繼承,但僅寄發遺產稅繳款書給其中一位繼承人,要求九十三年五月至七月間繳稅,其餘繼承人後來向國稅局抗議沒接到通知,害他們被罰款,國稅局認為依法不用把稅單寄給每一個繼承人,洪姓等民眾遂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大法官指出,有些遺產的繼承人眾多,且常常分散海內外各地,如要一一通知繳稅,對稅捐機關來說,困難度很高,但現行法律有公示送達,稅捐機關有責任納入考量,否則將侵害人民憲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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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不論多少 都應辦理申報(2009/7/13)

●九十八年七月十三日 經濟日報-(遺產不論多少 都應辦理申報)君

 關廟鄉吳先生來電詢問:我的父親於98年5月過世,遺產只有郵局存款10萬元,是否應辦理遺產稅申報?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者,不論有無應納稅額,納稅義務人均應填具遺產稅申報書向主管稽徵機關據實申報。所以,被繼承人所留財產,不論金額大小或是否超過免稅額,都應辦理遺產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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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用住宅優惠 四類大不同(2009/7/13)

●九十八年七月十三日 工商時報-(自用住宅優惠 四類大不同)君

 自用住宅多享有優惠,並以戶籍登記為要件,在財政部所屬業務中,優惠條件以國產局出租國有土地興建自用住宅,規定「限本人戶籍」較嚴格,至於房屋稅的課徵則只要是住宅用即可,規定最為寬鬆。
 自用住宅有很多優惠,民眾混淆,誤以為「自用住宅的定義」相同,其實因為優惠規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命令之中,條件寬嚴度不同,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在租稅中計有4種稅給予優惠:
1.地價稅: 自用住宅的稅率只有千分之2,遠低於一般稅率的千分之10。
自用住宅的定義在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有戶籍登記,且無營業、無出租。
 第17條又規定,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在都市的面積在3公畝以下,在非都市為7公畝以內。財政部並從寬解釋,本人及配偶、「已成年直系親屬」,只要有已成年的直系親屬的戶籍登記在其中,「不以一處為限」,例如本人有2棟房子,1處小家庭住,另1處給父親住,只要有父或母的戶籍在其中,也可以享受千分之2的優惠。
2.土增稅:自用住宅的定義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有戶籍登記,且無營業、無出租;加上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出售前1年無出租、無營業行為,享有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10%。至於「一生一屋」,因為立法院尚未通過三讀,目前不能使用。
且第35條規定,2年內重購,可享受「重購退稅」的優惠,不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相同。
3.房屋稅,條件最寬鬆,不論是否有出租,戶籍是否有設籍,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只要是「住家用」就課徵1.2%,優於執行業務的1.5%、營業用的3%。
 4.所得稅:購買自用住宅的利息,可以列舉扣除,每年最高30萬元;且2年內重購,可享受「重購退稅」優惠。
因為所得稅以「申報戶」為單位,所以自用住宅的定義是「本人或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戶籍設在其中」即可,舉例,本人有1房子,母親受其扶養,母親也有一棟房子,2個房子都有購屋利息,只能選擇其中1處最有利的利息扣除。
 假設本人96年5月出售房子,繳財產交易所得稅,98年2月,受扶養的母親買1新房子,價格比原先的房子更高,可以享受重購退稅。
 另外,財政部國產局出租國有土地,也有自住宅的優惠,規定為,「本人戶籍」在其中,又不出租、不營業,租金打6折。一般租金為公告地價的5%,自用住宅降為3%。但如果只有父母戶籍在其中,本人不設籍,就不符合自用住宅的資格。
 為何同為財政部管轄的業務,對自用住宅的定義不同?國產局官員表示,租稅是政府執行「公權力」,全國都可適用。而國產局的國有非公用土地的出租,是來自家戶在民國82年7月21日以前「佔用」,國產局才出租給他們,為政府和民眾的「私有」關係,和租稅的基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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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縣升格地價飆新高(2009/7/10)

●九十八年七月十日 工商時報-(北縣升格地價飆新高)君

 台北縣升格直轄市,加上頂新集團有意入主TAIPEI 101,台北縣板橋地價昨天「破表飆高」。財政部國產局昨天公開標售板橋國有地,由一位神祕大亨林宏達擊敗51個競爭對手,以每坪154萬、總價7億元得標。
 昨天開標的這塊國有地,吸引52封標單,創下今年以來競標人數最多紀錄,知名上市櫃公司如國建、基泰建設、興富發、宏普、宏盛、宏璟、鄉林、名軒開發、力昕、皇翔等都來了,據瞭解,出價在5億元以上者,多達24標。
 照得標價換算,這塊地每建坪容積單價高達51.35萬元,和台北市差不多,且創下台北縣有史以來的最高天價紀錄。
 昨天國產局另外標售4標國有地,也全部成功標脫。
 其中創下新高價的地,位在板橋中正路,是一塊454.35坪的住宅區用地,得標價7億比底價2.8億元多出許多,比第二高標林悅春等4名地主只多出1,390萬元。
 另外一塊標脫的國有地,位在北市中華路一段,是一塊461.31坪商四土地,容積高達800%,底價17.27億元,由皇翔建設以19億元得標,換算每坪得標價411.87萬元,這也超越2006年7月元大集團以每坪402.76萬元,標下中華路商四土地的行情。
 大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張義權表示,搶地熱潮從台北市區燒到台北縣,估計新板特區將來會推到每坪60至70萬元,主要原因是台北縣升格、大台北捷運路網形成、海外台商資金回流這3大效應所帶動。
 永慶房屋協理黃增福表示,受到兩岸三通、陸資來台投資並開放陸企法人購買不動產等政策利多激勵,建商為了取得都會區精華土地,砸錢搶地不手軟,從上周國產局標脫的北市信義路商業區土地,中華工程以每坪500萬以上的價格搶地,即可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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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業RBC不足買不動產須增資(2009/7/10)

●九十八年七月十日 經濟日報-(保險業RBC不足買不動產須增資)君

 金管會放寬保險業投資單一不動產的限額,針對資本適足率(RBC)不足的保險公司,將要求必須同時提出增資計畫。業者投資不動產後,若未能確實增資者,金管會得廢止其核准案。
 一旦金管會廢止保險業提高單一不動產的核准案,保險公司先前投資的不動產契約將因此無效。所有的不動產買賣將必須恢復原狀。
 為了避免日後的爭議,金管會要求,資本適足率不足的壽險公司,若獲得核准提高單一不動產限額,未來買賣不動產時,僅能購買公開標售案,且須在不動產投資合約條款中,訂定應終止合約及免責條款,避免經金管會廢止其核准後引起糾紛。
 壽險業者昨(9)日對此表示,如果不動產標售案,是由資本適足率不足的壽險公司得標,未來還要看該壽險公司是否順利增資,如果沒有,不動產買賣契約可能因金管會廢止核准而無效。如此一來,賣方將承擔相當大的風險。業者說,未來不動產公開標售案,很可能因為未來契約不確定性太大,排除資本適足率不足的壽險公司前來競標。
 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表示,壽險業者要享有投資單一不動產額度提高的好處,自己必須加強財務狀況才行。如果沒有把握能順利增資,就不要增加投資單一不動產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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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在台勞務所得 將減稅(2009/7/10)

●九十八年七月十日 工商時報-(外商在台勞務所得 將減稅)君

 外商經過多年爭取之後,財政部賦稅署擬放寬,讓外商在台灣沒有營業據點或分支機構,取得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中屬於「營業利潤」者,可以扣除成本費用,大幅降低稅負。
 美國商會連續數年在白皮書中陳述,境外的外商公司在境外提供勞務服務,取得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一律採「總額」方式扣繳20%,在本國又要繳一次稅,結果全部稅負在全世界中為屬一屬二的重,非常不合理。
 假設,境外的外商甲公司提供一項設計圖,台灣乙公司支付1000萬元,要先扣下200萬元繳給國稅局之後,實際付800萬元給甲公司。
 財政部賦稅署打算放寬,未來凡是符合所得稅法第8條第9款,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工商業的盈餘,即是「營業利潤」,外商公司可以舉證提出成本費用,從所得中扣除,再以淨所得扣除20%。
 以上述案例為例,境外甲公司的成本費用為700萬元,可以從1000萬元中扣除,淨所得300萬元,再乘上20%,乙公司在付款之前,只要先扣繳60萬元給國稅局,剩下940萬元給甲公司。
 會計師表示,目前在實務作業上,境外公司提供的勞務所取得的勞務報酬,國稅局常常以「其他所得」的名義核課,總額扣繳20%。「營業利潤」、「其他所得
」、「勞務報酬」三者很容易混淆,爭議很大。如果財政部未來要放寬解釋,則什麼是「營業利潤」,其定義就非常重要,財政部務必要做清楚的界定。
 據學界人士的意見,所得稅法第8條第9款,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工商業的盈餘,如果不是權利金、股利、利息者,大多可以屬於「營業利潤」。
  財政部賦稅署在本月將召集美國商會、歐洲商會和會計師公會等開會,對「營業利潤」定義清楚,之後會發佈新解釋令,解決多年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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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擇房貸類型 4招達陣(2009/7/10)

●九十八年七月十日 工商時報-(選擇房貸類型 4招達陣)君

 銀行房貸專案推陳出新,愈能活用資金的房貸方案,所負擔的利率相對較高,而一般型房貸的利率則較優惠,銀行業者建議,購屋人或房貸族,應先依本身需求或投資屬性,並提供四撇步,慎選適合自己的房貸:
 一、依本身投資屬性慎選房貸:元大銀行個金部副理吳高偉說,領固定薪水的年輕上班族,短期內若無投資需求,選擇一般房貸即可,不但利率低約1個百分點,且市場上推出的一般房貸產品較多,客戶的選擇性更多。而做生意者、長期投資、或中小企業主,對資金運用的需求度較高,則較適合理財型房貸。另外像是台新銀行的「房屋加值貸款」專案,也可做為房貸族的新選擇,貸款期間可達10年,不必「以日計息」,但利率約4.2%~7%較高。
 台新銀行指出,該專案是評估房屋有多少增值空間,來決定貸款額度,假設市價1,000萬元的房子,扣除土地增值稅100萬元後,該房子的淨值是900萬元,但銀行仍耽心房價起伏波動,因此以保守8成估算則是720萬元,再扣除目前客戶仍有貸款餘額500萬元,則銀行可再貸款的餘額空間是220萬元。
 二、選擇一般房貸者,應以首階段固定計息的專案較佳:銀行主管指出,目前市場上已無降息空間,多數客戶不想在短期內增加利息負擔,因此「固定計息」的房貸方案詢問度激增。
 例如星展銀提供前2年固定利率1.88%,元大銀、台新銀等,都給予前半年固定利率1.68%、後半年固定利率1.98%的方案。
 三、應精算前3年平均利率:但也不能將首階段利率視為甜頭,未仔細比較就申辦,吳高偉提醒,要當個聰明的房貸族,應多花點時間,精算前3年平均利率。
 四、注意開辦費、綁約期間:有些銀行吸收轉貸戶,提供開辦費優惠,但新貸戶則普遍收取約5,000元開辦費,另外,若利率優惠、申辦門檻也較低,但也要注意綁約期間是否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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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大隱憂 自住市場恐降溫(2009/7/10)

●九十八年七月九日 工商時報-(3大隱憂 自住市場恐降溫)君

 商用型不動產牛氣沖天,帶動房市活絡的表象,但事實上,商辦、自住兩類產品卻呈現極端兩樣情,目前一般住宅的走勢顛簸、欲漲又回,專家認為,商辦、自住市場不應混為一談,並提出三大隱憂,可推估今年第三季的住宅市場交易量,恐緩步降溫:
 一、「陸資狂潮」並不會帶動全台房價坐上直升機,現階段屋主期待過高,使得買方追價不及,恐因認知差距而量縮。
 永慶房屋總經理葉凌琪在購屋趨勢大調查的記者會上提到,今年第二季民眾購屋信心雖提升,但由於經濟環境未脫離險境,民眾得未大幅提升,而屋主若持續調高姿態,購屋人疲於追價,恐造成價格認知差距,反而陷入量縮的窘境。
 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市場行銷顧問張欣民進一步指出,「陸資利多」拉抬不動產市場,最快也要等一年才看得到成效,且陸資來台所衍生的租屋或購屋需求,由於不是全台各地都將受到青睞,所以不會一下子如過江之鯽,房價就像坐直升機一路攀升,張欣民憂心,屋主若過度拉抬身價,反而錯失賣掉房子的好時機。
 二、建造執照、使用執照、買賣移轉戶數等重要數據皆緩降,顯示房市降溫。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包括建商申請蓋房子的建造執照、完工時須申請的使用執照,以及產權過戶所統計出的買賣移轉戶數等,都可感受房市降溫的趨勢。
 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說明,今年1月份至5月份的統計數據已出爐,依他的經驗來看,將5個月份的數據推估全年度房市,準確度可達7成以上,由此可見,相較於去年度,今年大台北地區的建照數量銳減55.7%,使照數量下降16.2%,而買賣移轉戶數則衰退17.9%。
 莊孟翰也提醒,經濟面未好轉,房價卻處於高檔,對於現階段的首購族或年輕夫妻來說,恐要多花50萬元買房子。他認為,與其把辛苦血汗錢拿去扛房貸,不如先用於更重要的生活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等財務規劃,待房市平穩再購屋。
 三、每年第三季歷經鬼月、暑假全家出遊、颱風因素等,屬於房市傳統淡季。
 張欣民指出,每年的第三季期間,進入房市傳統淡季,因歷經年後的購屋熱潮、建商329檔期年度大檔,第三季回歸平淡,且受農曆7月鬼月,暑假全家出遊或颱風季節等影響,延緩購屋計劃,房市交易量向來較為疲弱,也是造成量縮的主因。

 自住客掌握4關鍵 不吃虧
高達6成民眾看好下半年房市,但由於目前房市走勢波動劇烈,專家建議,此時應審慎進場,可評估「房價合理」及「本身財力範圍」雙條件,並掌握4大關鍵較不吃虧:
 一、掌握「房價合理」及「本身財力範圍」雙條件:台灣房屋首席總經理彭培業認為,下半年購屋,民眾可掌握黃金雙項,因經過金融海嘯的洗禮,不少地方房價趨向合理,但仍有些區域的房價始終屹立不搖,購屋人應在房價與本身財力間,挑選平衡點。
 以大台北地區來看,永慶房仲集團總經理廖本勝指出,捷運線通車,縮短市區及市郊的交通時間,若想從內湖區前往文山區,一條捷運線便可抵達,而沿線依不同地段而有不同房價,購屋人不必非要搶進熱門區域,應先將房貸支出控制在本身財力範圍內,避免日後的房貸負擔。
 二、把握低點進場,若未能精準抓到相對低點,可從「地段」先著手: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表示,自住或投資型購屋人,若未對市場做一個整體的瞭解,就盲目地一窩蜂搶進,恐怕會被套牢。
 然而,王應傑觀察身邊友人的成功案例,這幾年買房地產且享受到增值快感者,多數是在2003年SARS時期進場購屋,若以目前情勢看來,房市走勢較難判斷低點,但對於資金較餘裕者,可觀察所選的「地段」夠不夠強勢,有了黃金地段,便掌握「短線進可攻、長線退可守」的優勢。
 三、可判斷該區域供需狀況,需求大於供給可享增值潛力:同時仍要謹守「市場供需」變化的原則,王應傑說,因為房價落在哪個點,與「供給」和「需求」的緊密關連性很大,當供給量大,房價便產生下修壓力。
 四、產品的獨特稀有性:若購屋人負擔黃金地段的房價較吃力,可退一步觀察產品是否具獨特性。王應傑指出,產品具捷運的便利、景觀第一排的優勢、明星學區等,未來增值潛力強;此外,若該區域多數是四房格局,而民眾持有的是當地稀有且釋出量極少的二房格局產品,都極具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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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鬆綁法規 建構優質賦稅環境(2009/7/9)

●九十八年七月九日 中國時報-(財政部鬆綁法規 建構優質賦稅環境)君

 國稅報導系列三
財政部近來戮力賦稅法規的鬆綁,建構優質的賦稅環境,落實簡政便民措施,以提振經濟景氣,並保障納稅人的權益。
 自九十七年六月以來,財政部為因應國內經濟不景氣及民眾期待,接連修正綜所稅、營所稅、貨物稅、遺贈稅、菸酒稅、期貨交易稅等相關法規,希望藉由法規鬆綁,提振經濟景氣,建構具競爭力之租稅環境,以提升台灣的國際競爭力。
 調降遺產及贈與稅稅率及提高免稅額,降低租稅規避誘因;延長營利事業盈虧互抵年限,滿足企業營運發展需要;調降股價類期貨契約交易稅率,以降低投資人交易成本;修訂金融商品利息所得,個人按一○%分離課稅,營利事業採合併課稅,以利金融市場發展;調降汽、機車貨物稅,刺激消費;修正蒸餾酒菸酒稅課稅方
式,使米酒稅負合理化。
另外提高綜合所得稅扣除額,適度減輕中低所得者及受薪階級之租稅負擔;配合促產條例租稅減免落日,調降營所稅和綜所稅稅率,讓更多傳統產業和民眾受惠,皆已呈現顯著效果。
 已放寬可歸責於政府機關錯誤,致納稅義務人溢繳稅款之退稅期限,並修正限製出境金額標準及期間,以保障納稅人權益。
 未來財政部仍將積極配合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推動賦稅改革,並依賦稅改革委員會做成之各項決議,繼續修訂賦稅法規,建構優質賦稅環境,促進租稅公平,以符合民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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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遺產未移轉 將補課稅(2009/7/9)

●九十八年七月九日 經濟日報-(配偶遺產未移轉 將補課稅)君

 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核准之日起一年內須移轉備查
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常見的遺產稅節稅方式,不過繼承人要注意,國稅局核准配偶的請求分配後,未來仍會列為持續追蹤列管案件,一旦發現沒有實際移轉遺產給生存配偶的情形,將補課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近來進行遺產稅列管案件追查作業時,發現被繼承人甲君的遺產稅案件中,當初甲君的妻子申請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主張甲君婚後財產扣除負債後,妻子應可分配一半,並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經南區國稅局審理後,核准扣除2,000萬餘元,並提醒繼承人應於核准之日起一年內,應履行動產交付及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還要在辦妥移轉事宜後,將移轉財產明細表連同移轉事實證明文件,送至南區國稅局備查。
 不過超過一年期限後,甲君的繼承人並未移轉財產給甲君的妻子,又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因此國稅局剔除原核准扣除的2,000萬餘元遺產,並向繼承人追繳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解釋,若繼承人要求行使「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國稅局核准後將會追蹤列管繼承人履行該項請求權的情形,若發現遺產並未移轉登記給生存配偶,將會剔除追繳應納遺產稅;或是發現交付移轉財產的價值,與核准扣除「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價值不相當時,國稅局同樣會剔除不相當部分的扣除額。
 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呂旭明分析,會拖過移轉期限還未完成過戶最主要都是卡在遺產稅還沒繳完,或是繼承人之間對遺產的分配有糾紛,必須等到法院的判決,否則不能隨便過戶。因此即使配偶有權利可以主張行使分配權,但在遺產交付移轉時,若其他繼承人不同意,很容易就會超過移轉期限,並引起國稅局追查。
 呂旭明建議,繼承人應在移轉期限過期前,向國稅局解釋無法將遺產過戶給配偶的原因,即可申請展延過戶,避免遭到被補課遺產稅的命運。
 南區國稅局則提醒,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確可作為遺產稅的節稅手法,可減輕遺產稅的負擔,但必須確實交付或移轉登記財產給生存配偶,如果移轉的財產是動產,要有具體的移轉事實證明,不動產也要有已辦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移轉登記登記謄本,以供國稅局備核,才不會因未履行或履行不相當,遭到國稅局補徵遺產稅。

《閱報秘書》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
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的負債後,所剩餘的財產,應就夫妻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慰撫金、婚前財產,都不在可行使分配請求的範圍。
 因此,當財產較多的一方死亡、而夫妻兩人財產懸殊時,運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達到節稅的效果,許多企業集團董事長過世時,配偶都是動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省下鉅額的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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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稅 未繳納案件約5(2009/7/8)

●九十八年七月八日 自由時報-(房屋稅 未繳納案件約5%)君

 房屋稅在每年5月底前繳納,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統計,98年台北市房屋稅有4萬3000多件未繳納,全部應繳案件97萬9000多件,未繳納案件約占5%,與去年同期比較,未繳納件數增加了1萬8000多件,稅捐處研判民眾受金融風暴衝擊,經濟不景氣影響,導致未繳房屋稅者增加。
 稅捐處說,民眾可向稅捐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98年申請延期僅有14件,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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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清4權益 買屋圓夢不吃虧(2009/7/8)

●九十八年七月七日 工商時報-(認清4權益 買屋圓夢不吃虧)君

 政府釋出利多,帶動房市谷底回溫,不少人想進場投資獲利,而增撥的2,000億優惠房貸,更激發首購族買屋的夢想,然而不論是自住或投資,進軍房市的新兵,常因購屋經驗不足而吃虧,專家也提醒,此時購屋先別急著吃「棉花糖」,更應認清4大權益,較有保障:
  一、北市房市將持續「鋸齒盤整」,2010年後較有機會轉為「微笑上升」: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總經理李同榮指出,北市受惠陸資題材效應,房價在經過去年下半年兩季的下修,與今年上半年第一季的盤整,第二季因資金消息面的支撐,而破壞原本下修的線型。
 房價雖然呈現短線拉升,但日後走勢將依「鋸齒狀」盤整至明年第一季,再配合整體經濟基本面復甦,而呈現微笑曲線上升。
李同榮也提醒,不論是自住或投資,都千萬別急著吃「棉花糖」,否則中期利多拿來當作短期炒作,將阻礙房市的長期發展。
 二、漲多的區域恐有喘息空間,不應急於進場: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經理莊文樹指出,未來房價漲勢不會像前陣子這麼迅速,甚至可能有喘息空間。
 對於買屋自住者而言,若未考慮房價是否合理、也未詳細評估周邊生活機能、物件本身格局等條件,便急於進場,可能會吃虧。
 三、預售屋及中古屋買賣,都可享合約審閱期:東森房屋法務部表示,購屋民眾應掌握合約審閱期。
 內政部地政司規定,買預售屋者達5天以上,買中古屋者則為3天以上,雙方可互相約定審閱合約的天數,在這段期間,消費者可細讀合約,或請專業的親友代為審閱,避免日後的購屋紛爭。
 四、買預售屋者,應請建商註明「同級品」的品牌為何:東森房屋指出,建材和設備同樣都算在房屋總價裡,因此花錢買房子,一定要懂得爭取權益,最常見的是預售屋交屋時,建材設備與樣品屋落差很大,民眾一追究,都是在「同級品」條款上吃虧。
 較於買中古屋,可分白天、夜晚、晴雨天都去看屋,審視周邊環境,而買預售屋時,卻無法看見實物或內在格局,買賣雙方很容易造成認知混淆,為了避免爭議,購屋人應要求建商註明「同級品」的標準,是以「價位」為同級標準,還是以「品牌」為同級的標準,並在合約中註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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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宅格局隨意改 當心挨罰(2009/7/8)

●九十八年七月八日 工商時報-(自宅格局隨意改 當心挨罰)君

 「房子是不能隨意更改格局」房仲業表示,根據內政部新規定,擅自變更房子格局,小心挨罰。
 房仲業強調,民眾如果擅意敲敲打打即有可能破壞原本經過精密計算的建築物結構系統及耐震強度,為了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民眾不能再有「房子是我的、就可以隨意改」的錯誤觀念。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經理鄭國英舉例,家裡人口單純,只有夫妻倆的阿宏,搬來汐止大同路電梯華樓第八層樓自有住宅將近一年了,房子是在預售時即購置的,等蓋好住進後才發現和當初規劃所需的空間不盡符合而懊惱不已,主臥房擺設傢具後就幾無迴旋空間,日前他們想把建商原規劃成三房的其中兩個房間的分隔牆打通。
 原以為自己找熟識的師傅就可自行變更格局,經詢問後才知道,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還要委任開業建築師辦理申請室內裝修執照,否則即觸犯了建築法,一經檢舉,就會被主管單位開罰。
 鄭國英表示,以前公寓裝修成數間套房,依照建築法相關法令規定,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室內裝修,是不必申請許可的。這是由於6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因逃生動線較為複雜,公共安全的危險度也較高,因此被歸類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範圍之一。
 鄭國英繼續解釋,住戶如果要變更原有室內格局,包括分間牆及天花板,不管是敲除或增加,都必須委託開業建築師針對建築物使用材料等加以檢討,並申請室內裝修執照並簽證負責,以確保整棟大樓的公共安全。
 鄭國英說,就算是住在一樓的屋主擅自敲除樓板做樓梯通往地下室,也是違反建築法的規定,都可以處罰6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鍰至改善完成或補辦手續為止。
 太平洋房屋企研室說,近幾年來,因為有愈來愈多的公寓改建成套房出租的案例,為了防堵損鄰及避免公共安全情事發生,96年2月26日內政部發佈新規定,指定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集合住宅及辦公室等,除建築物地面層至最上層屬同一所有權人外,其任一戶要增設浴廁或變更居室隔間牆,都必須向縣市政府建管處提出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二一世紀不動產企研室指出,由於房價高漲,把建築物原有牆面打掉,讓陽台可向外推出去,室內空間隨之變大,這是都會區民眾面對寸土寸金房價的普遍作法,但這種擅自擴建的行為也從95年元旦起被嚴格取締。因為這已違反建築法,使「防雨所以加裝陽台窗」的行為變質,也可能危急室內安全及消防救災。
 房仲業建議民眾,居於安全考量工程,驗收完才增建的夾層屋千萬不要買,理由是它的柱子變短,抗彎剛性變大,將分配到比原先設計還要多的外應力,正常情況不會倒塌毀壞,但是當大地震發生時,最先破壞的極有可能就是後來增建的夾層,除非當初結構設計時就是規劃成夾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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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設地迂迴贈子女 從嚴查稅(2009/7/7)

●九十八年七月七日 經濟日報-(公設地迂迴贈子女 從嚴查稅)君

 父母贈免稅地→子女轉贈政府取得容積獎勵→合建分屋取得應稅財產 9月起一律課稅加罰
 因應假藉公設地漏稅的新手法,財政部下令,利用贈與子女免稅公設地,再由子女轉贈政府取得容積獎勵,事後經由合建分屋無償取得應稅財產的迂迴贈與行為,一律要對贈與人課徵贈與稅。
 不過財政部同意提供「免罰假期」,已指示國稅局這類藉由公共設施保留地捐贈地方政府,以取得可移轉容積的特性,達到逐步完成無償移轉應稅財產的避稅案件,凡實質贈與移轉財產的行為,發生在今(98)年8月31日以前者,准予補稅免罰。
 據瞭解,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已經發現有子女受贈公設地後,轉贈政府取得容積獎勵,再與父母合建,意圖規避贈與稅的案例。財政部要求,全台五個國稅局均應朝對贈與人課稅的原則,同步清查轄區內有無類似贈與的避稅案件。這種贈與型態要課稅,主要即依照實質課稅原則課稅。
 依據北區國稅局查獲的案例,一位納稅人A在93年8月間先贈與子女公共設施保留地,並在同年9月完成登記,其子女在完成登記後三天,轉贈地方政府並取得容積獎勵。
 納稅人A並在94年1月以本人為負責人的建設公司,與子女所取得的可移轉容積合建,子女在96年間獲配售屋款。財政部認為,這種先贈與免稅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手法,是為達到最終移轉獲配房屋售款的避稅目的,依據實質課稅原則,應視同贈與人自始即是贈與合建後的房地產給子女,並非免稅的公共設施保留地。
 財政部因此發佈行政命令,規定贈與人贈與免徵贈與稅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給子女,其子女轉贈地方政府取得可移轉的容積後,贈與再以本人為負責人的建設公司,與子女所取得的可移轉容積合建的贈與模式,均應按子女獲配的售屋款對贈與人課稅。
 由於財政部已訂定補稅免罰的輔導期,財政部強調,凡有類似迂迴贈與行為的納稅人,應主動申報繳稅,9月1日之後,被查獲未報繳贈與稅者,不再享有免罰優惠,除補稅之外還要加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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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質課稅原則(2009/7/7)

●九十八年七月七日 經濟日報-(實質課稅原則)君

  《閱報秘書》

 實質課稅原則是指稅捐機關對於某種經濟活動,不能單憑其外觀或形式,決定應否課稅。
 將實質課稅原則適用在稅法上,在課稅要件的「外觀和實體」或「形式與實質」不一致時,只能依照其實體或實質,做為應否課稅的依據。實質課稅入法的目的,在追求公平、合理及有效的課稅原則。
 實質課稅原則又稱為經濟觀察法,起源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德國。當時,部分德國的不法商人因違反強制禁止規定,在民法上被認定無效。但是,因為德國稅法是民法的附隨法,其不法行為若在民法無效,就會導致稅法上同樣無效,以致無人需為其非法所得繳納稅款,引發其他納稅人強烈不滿。
 因此,德國隨後在其「帝國租稅通則」中規定,稅法解釋應考慮經濟意義,並賦予租稅規避行為明確定義。實質課稅原則不僅可滿足國家財政利益,也因實質課稅原則可以有效規範層出不窮的避稅技巧,具有使稅收負擔獲得公平分配的效果,目前廣為各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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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更納稅義務人 有條件(2009/7/7)

●九十八年七月七日 經濟日報-(變更納稅義務人 有條件)君

 中和市羅先生問:納稅義務人主體是否可以變更?
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答覆:依據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後段規定,納稅義務人主體一經選定,得於該申報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六個月內申請變更。該所指出,近來發現有部分納稅義務人欠繳綜合所得稅後,經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始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主體,惟因逾期申請,致遭稽徵機關否准受理。
 納稅人於辦理結算申報時應審慎選定納稅義務人主體,因主體一經選定且未於上開法定期間內申請變更,事後如經查獲有補稅送罰或欠稅的相關稅捐保全情事,均以選定的納稅義務人為違章及移送執行的主體。97年度綜合所得稅如欲變更納稅義務人主體者,請於12月1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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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贈與標的 按債權金額課稅(2009/7/6)

●九十八年七月六日 經濟日報-(贈與標的 按債權金額課稅)君

 設有抵押權的債權 不必依抵押權登記額課贈與稅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申報繳納贈與稅的贈與標的物,如果是設有抵押權的債權,應就實際債權金額申報課徵贈與稅。國稅局說,縱使債權金額較抵押權登記金額低,也不用就抵押權登記金額申報繳稅。
 國稅局舉例指出,甲擁有第三人A一筆500萬元的債權,A因此提供土地設定抵押權600萬元給甲,設定抵押權登記金額高於甲的債權500萬元。
 甲在取得該抵押權之後,決定將抵押權登記金額600萬元移轉給其子乙,原本擬提供抵押權登記資料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國稅局指出,甲需繳納的贈與標的物贈與稅,並非較高的抵押權登記金額600萬元,而是原債權500萬元。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的財產,是指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的權利。
 當贈與人以不動產所設定的抵押權做為贈與物時,國稅局認為,因普通抵押權為一種擔保物權,僅在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不能獲得清償時,抵押權人才可以依民法第860條規定,享有優先受償權。
 基於民法的精神,國稅局指出,抵押權並非獨立的財產權,且抵押權不得由債權分離而成為可讓與或做其他債權的擔保物,須隨同該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移轉,才能發生效力。
 台北市國稅局依據前述案例表示,甲將其抵押權贈與給兒子,在申報贈與稅時,應提示與債權相關的證明文件,並按照實際債權金額500萬元申報繳納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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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有地地上權擬放寬招標規定(2009/7/6)

●九十八年七月六日 聯合報-(國有地地上權擬放寬招標規定)君

 為拉抬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招標的買氣,財政部國產局研擬放寬現行招標規定,除了將持有期間拉長到70年,租金和權利金也將視土地的條件給予彈性訂價,經行政院同意後即可實施,最慢今年底國產局就會推出新一波地上權招標案。
 國產局往年標售大面積國有土地被冠上「賤賣國產」惡名,財政部長李述德改推國有地「只租不賣」的地上權招標,但遇上全球金融海嘯、招標條件不佳等因素,地上權招標案去年至今只成功一件,今年上半年推出的七筆土地更「全軍覆沒」,國產局不得不修改規定。
 財政部官員指出,目前地上權招標的規定是「鐵板一塊」,不論土地條件好壞,通通都規定地上權存續期間為50年、權利金底價是市價的五成、每年要繳的租金則是公告地價的5%,規定沒彈性加上不景氣,招標結果當然很難看。
 為此國產局邀請學者專家、業界人士等代表,召開三場座談會,聽取相關意見後,研擬放寬現有規定,把存續期間改為「最長70年」;年租金調整為公告地價的2%到5%;權利金底價也修訂為市價的3成到7成。
 官員指出,國產局希望把規定訂得有彈性有一點,再根據每筆土地的條件來調整招標內容,賣相好的條件就訂高一點、賣相差的訂低一點,以吸引民間業者投標。
 此外,政府也宣佈開放陸資可以來台灣買不動產,官員說,相關規定並未限制陸資不能投標地上權,在政策開放和規定放寬的利多加持下,對地上權招標是一大利多。
 不過,對於政府放寬規定的美意,還是有建商吐槽。業者認為,多數建商比較習慣買斷賣斷,要租地上權,除非地點真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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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地段、小坪數吃香(2009/7/3)

●九十八年七月三日 工商時報-(好地段、小坪數吃香)君

 雖然地上權產品因無土地權,銀行貸款成數較保守,但相對於一般有土地權狀的房子,有總成本較低的優點,房仲業者建議大眾,若要承購地上權住宅,以選擇好地段的小坪數房子為宜,可以支撐穩定租客,就租金投報率來算,也會拉高許多。
 「地上權住宅」一般會有50年的土地租約使用年限,隨著使用期間逼近(效益期縮短),轉手性變差,房子在最末10-15年,幾乎沒有殘餘價值,將成為影響轉手價格的重要因素。
 太平洋房屋忠孝店資深不動產顧問吳翠幸說,賣了十幾年房子,在2006年初開始接觸地上權住宅,賣1戶、出租1戶,因地段太好了,買方和房客都覺得很划算。
 位在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捷運忠孝復興站出口附近的正義東村地上權國宅,土地是國防部空總的,正義東村談了好幾年的改建一直未敲定,陸續遷離的住民也陸續搬回,太平洋房屋行銷部表示,除了降低購屋成本外,就是為了搶先「卡位取得權利」(捷運站旁,不論租給人或自住都划算),等日後改建可以取得優先承購
權,屆時本利必然都扳回了。
 太平洋行銷部經理鄭國英說,如此好康的物件,便宜加上優先承購權,即使銀行完全不給貸款,買方很快地就決定購買,當時才以500多萬元直接付現。
 太平洋房屋信義店經理李裕賜表示,地上權住宅就長期沒有發展性,地上權住宅對累積個人資產背景並沒有加分作用,但在資金彈性運用上是有助益的。
 李裕賜說,如果派駐外地人員想在職場當地置產,倒可考慮買下售價僅為市價行情約7折的地上權住宅。
 李裕賜說,地上權房子除以公有地為大宗,台北市仍存有不少屬於(宗親)祭祀公會的地上權房子(由宗親公會成立管理基金會,永久存續,處理光復前後因戰亂無法或找不到合法繼承人的土地)。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提醒大眾,購屋地上權住宅前須考量下述3點:1、價格逐年縮水,投資效益完全視剩餘價值。2、房屋沒有保值的效益,除非仰賴出租,以創造租金投報率。3、房屋日後出售、移轉時,不必繳交土增稅,但每年必須繳交公告地價約1.5%~10%不等的地租(依設定地上權內容支付地租,例如晶華酒店每年要繳交公告地價1.5%的租金予地主─台北市政府;信義計畫區的「台北花園」要繳交公告地價5%的租金予地主─國有財產局;而忠孝SOGO百貨則每年要繳交公告地價10%的租金予地主─水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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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錢買房 遺產稅合法大降(2009/7/2)

●九十八年七月二日 工商時報-(借錢買房 遺產稅合法大降)君

 部分國人秉持傳統習性,通常都不喜歡隨便舉債;除了購置房舍供安身立命,所進行的房屋貸款之外,再額外借錢購地、買樓等置產行為,一般人都不會太躁進。不過,對某些懂得財務規劃者而言,借錢購置不動產,對於降低遺產稅,卻可以產生很好的節稅效益,而且百分之百合法。
 據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呂旭明會計師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八款規定「死亡前債務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繼承人繼承財產之遺產稅負擔,除限定繼承之外,係以繼承總財產扣除總債務後之淨額核課遺產稅的。就此法令看,懂得財務規劃者,借錢不一定是壞事,也不一定會留給子孫額外負擔。
 呂旭明舉例做說明,假設王大同先生一向把持「借錢是本事,花錢是本領」的人生態度,到處舉借債務,除了供應自己過著較奢華的生活之外,在投資理財方面,也充分運用財務槓桿原理,舉凡購置房地產、土地等,幾乎都會透過舉債方式,購買較自有資金高出甚多的不動產。在喜歡以高財務槓桿操作投資房地產的情形下,王大同雖然名下擁有不少不動產,但對外負債金額也不少。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福禍」;王大同不幸在一場車禍意外去世;當繼承人在整理其遺產時,發現王大同名下房地產的公告現值為7,200萬元,但同時也有私人債務2,800萬元、銀行貸款5,100萬元,個人負債達7,900萬元。由於債務大於遺產,在充分舉證資金流程的相關資料後,經稅捐稽徵單位查定遺產淨額為負700萬元,應納遺產稅為0。
 由於遺產稅之課徵,在不動產部分,是按公告現值乘上稅率(98年1月23日後發生繼承事實者,一律10%)徵稅的,而目前公告現值約為市價的40%左右;在減除被繼承人的債務時,卻可全額扣除,因此,舉債購置不動產,就遺產稅的考量,不失為一種節稅的安排。
 以目前購屋可以貸款八成甚至更高為例,買2千萬元的房子,可貸款1,600萬元,而公告現值約8、9百萬元;如果成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的遺產淨額為負7百餘萬元,將完全不用繳遺產稅。
 不過,呂旭明強調以舉債購置不動產,衍生的遺產稅問題,稅捐稽徵單位最在乎的是資金流程及借款時間,如果在繼承前1年內才產生的負債,甚至在被繼承人染惡疾之後,才進行的租稅安排,通常很難不被稅務人員挑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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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買房 5問題先考量(2009/7/2)

●九十八年七月二日 工商時報-(第一次買房 5問題先考量)君

 買屋是人生大事,但人生第一次買屋總是充滿了不確定性,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建議首購的消費者應該要注意以下幾個部分:
 1、評估風險:首購族最大的問題,通常都是不瞭解自己的需求,包括房子的大小、購屋的需求等,但買屋最重要的關鍵,在於自備款的準備和償債能力,並且把工作穩定度、未來利率調升等風險納入考量,避免買了還不出錢的窘境。
2、財務規劃:包括搬家裝修費、稅費,裝修費等都應該考量進去,所以除自備款外,至少還要有50萬元的活錢比較保險。但若身上餘錢不足,如果可以等,就多存一點自備款或是退而求其次購買低總價產品。
3、慎選貸款:在貸款上,善用自己身份的優勢,取得較低利率的貸款外,同時更要注意衡量自己的付款能力,不妨以3年後(寬限期過後)利率,估算自己的負擔能力,在失業潮頻傳的今天,屋奴案例頻傳,首購族更要特別留神。
4、充分瞭解行情:年輕首購族買屋,大部分都想得很單純,可是在找房子過程中,往往因認知差距,形成「愈看愈累」情況。
 所以在購屋前,除了要知道自己的經濟實力,收入支配、還款能力及未來幾年工作的穩定度外,還要縮小看房子的範圍。包括居住區域、坪數需求、交通需求等,不同區域價差相當大,建議首購族先鎖定區域,做好行情功課,避免買得比同區段貴上許多的房子。
 5、保值選購:首購族平均7年後,將面臨家庭成員增加、換屋打算,因此,首購屋能否「保值」,也成為屋主換屋的考量之一。
 首購族以通勤時間換取住宅空間,如台北縣的捷運沿線,不但交通方便、生活機能佳且房價有升值空間。
 如果堅持住每坪單價較高的市區,住宅面積又不想縮水太多,位於馬路巷內的中古屋,不但鬧中取靜,也可享受交通、生活機能的便利,價格卻便宜約兩成,也是不錯的選擇;對於小家庭來說,應以「兩房一廳」、「三房兩廳」商品為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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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居留權的陸客 房貸最高5成(2009/7/1)

●九十八年七月一日 聯合報-(無居留權的陸客 房貸最高5成)君

 因應陸資來台的金融需求,金管會昨天宣佈,開放大陸人士可在台灣的銀行業做新台幣存款及借款。
 其中,擁有居留權的大陸配偶,可在台灣的銀行存款、貸款、申請信用卡;貸款成數比照台灣人民。
 至於在台無居留權大陸人士,只能申辦購屋貸款,但成數不得超過五成,而且貸款條件不得優於台灣民眾。來台投資設點的大陸企業購買不動產,貸款成數不設限。
 另外,兩岸匯款由原本的列舉開放改為負面表列,外匯指定業務分行將可承做兩岸授信業務。
 金管會昨天公佈修改「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放寬兩岸金融服務範圍。
 銀行局副局長蕭長瑞說,以往兩岸匯款採取列舉規定,只有明定十五項目能夠匯款,例如捐贈親友、設立大陸辦事處的辦公費、大陸人民合法繼承或領受台灣人遺產等。隨著兩岸往來日益頻繁,許多匯款已超出這十五項範圍,例如,台灣配偶的保險金匯往大陸的非繼承者、官司敗訴付給大陸的賠償金等。
 蕭長瑞說,今後不准匯往大陸的款項,只限未經投審同意的投資款,或買賣股票的利得等等。


 活儲帳戶起息門檻至少1萬(2009/7/1)

●九十八年七月一日 工商時報-(活儲帳戶起息門檻至少1萬)君

 為避免過多的呆戶,造成系統資源、作業成本等浪費,銀行紛調高活儲帳戶起息門檻,目前大多是存滿1萬元才給息,且活儲帳戶中的零星存款,不但連微薄的利息也賺不到,若1年內未有任何存、提等交易,銀行甚至歸為靜止戶,客戶必須再親至原開戶銀行,重新申請恢復計息。
 上海銀行財富管理部協理洪修誠指出,太多的閒置帳戶,銀行也很困擾,不但造成系統資源浪費,也有可能淪為人頭帳戶用於詐騙,一般開戶大約要花10分鐘至20分鐘,銀行電腦端也需要挪出空間,保留帳戶資料。
 此外,大眾銀行財富管理部協理孫承梅說,網路控管費用是以各帳戶分別計算,這些都是固定作業成本;渣打銀行則認為,民眾踏入社會後,因銀行特定優惠、換工作或理財投資等緣故,而開了各式各樣的戶頭,但又受到上述因素的變動,有些帳戶不一定常用,甚至許久未交易。
 然而,不論貢獻度高或存款金額較低的客戶,當銀行告知相關權益時,都必須由銀行一律寄出通知函,卻無法從平時沒有來往的客戶身上瞭解實際需求,客戶沒有回饋,銀行仍要付出作業成本。
 目前包括中信銀、上海銀、大眾銀、渣打銀、聯邦銀等銀行,多數以1萬元為起息門檻,所以並非每筆存款,都可產生「錢子、錢孫」的利息收入,存款零頭無利可圖。
 洪修誠建議,低利環境中,可賺到的利息已不高,因此民眾應將主要資金集中在較常往來的帳戶、做好資產集中管理並將不必要的帳戶關閉,不但可集中計息,銀行也會將較優的福利,提供這類貢獻度高的客戶享用。
 例如各銀行推出的整合式薪資帳戶,可讓薪轉員工直接晉升為貴賓客戶,包括存款、消費、貸款等優惠,一次到位。例如渣打「整合式薪資帳戶」,可享高於一般活儲利率、達到0.35%,以ATM或網路銀行等自動化設備跨行提領、轉帳等,每月可享10次免手續費優惠,薪轉員工申請房貸或個人信貸時,可免提供收入證明,手續簡便。

 繳司法規費 超商嘛也通(2009/7/1)

●九十八年七月一日 工商時報-(繳司法規費 超商嘛也通)君

 司法院長賴英照昨天啟動「超商代收司法規費」的便民服務措施,並從今天起正式實施。但他指出,基於使用者付費精神,每張司法規費繳款單超商在代收時將酌收8元的手續費。此一費用,與民眾親自到法院繳交、經郵局匯票寄送、銀行臨櫃繳付等都相對便宜又便利。
 台灣銀行受司法院委託,與全國超商簽代收司法規費,並且負責與超商簽約,進行帳務清算金流服務及超商消帳資訊流,傳輸到司法院進行對帳、結帳等服務。
 銀董事長張秀蓮表示,台銀處理包括學雜費等經超商代收業務多年,與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等4大超商合作順暢,經驗豐富,如今增加辦理司法規費便民服務,一定能夠圓滿達成任務。
 賴英照說,自7月1日起,民眾如果需要繳納法院通知應行繳納的裁判費、聲請費、執行費及消費債務事件預納款時,不必再舟車勞頓親自到法院辦理,只要是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就可以持繳款單,直接到住家附近的超商繳付即可。
 包括法務部長王清峰、台銀董事長張秀蓮及高等法院長黃水通等司法院各廳處長等,昨天都受邀出席賴英照主持的「司法規費、超商繳款」啟動典禮。
 王清峰則以法務部去年6月1日起,推動委託超商代收行政執行署執行費2萬以下便民措施的經驗為例,她指出,去年6月迄今,行政執行署共有超過400萬件執行業務,其中經由超商代收有關欠繳所得稅及地方稅業務部分,僅9萬6,456件,雖比例尚且不高,但對當事人來說,提供的方便性受到肯定。
 司法院提醒民眾,2萬元以上的司法規費,無法經由超商代收;並非司法院或超商不願意提供此種金額比較大的司法規費代收服務,而是顧及超商的「安全」。

 登記子女名義 須課贈與稅(2009/6/30)

●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工商時報-(登記子女名義 須課贈與稅)君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地主提供土地與建設公司合建房屋,如果把分得的房子用子女名義登記,要課徵贈與稅。
 北市國稅局查核合建分屋案,有地主甲君提供台北市的建土,在92年7月和A建設公司簽訂合建契約書,96年3月取得建築使用執照,甲君把分得7戶房屋都登記在子女名下。
 由於地主因合建應移轉給建商的土地,都由甲君名下土地轉讓給建商,這7戶房屋都屬甲君以土地參與合建所應分得,卻全部登記在子女名下,有贈與事實,補課甲君贈與稅36萬元。
 台北市國稅局提醒,地主提供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屋,將應分得房屋「無償」登記為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涉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的贈與行為,應以領取建築使用執照時為贈與日,在1年內贈與財產總值超過免稅額時,應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申報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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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用住宅遭法拍重購退稅被追回(2009/6/30)

●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經濟日報-(自用住宅遭法拍重購退稅被追回)君

 自用住宅用地曾經申請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者,當心若五年之內遭法院法拍,財政部規定,已經獲准退還的增值稅款,亦需全數追繳。
 財政部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的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五年內再行移轉時,除就該次移轉的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
 財政部指出,追討土地增值稅退稅款的範圍,包含重購的土地改作其他用途,例如重購的自用住宅用地,經稅捐機關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五年內,重購土地卻經法院拍賣者,納稅人也必須繳回原已獲退的土增稅退稅款。
 自用住宅重購退稅並無次數限制,一生可以多次進行,但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再重新購買自用住宅用地,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可申請退還原先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款:
 一、原出售及新購土地所有權人為同一人。
 二、不論先購後售或是先售後購,買賣期間必須在二年內完成,且先購後售者必須在購買土地時,已持有供自用住宅使用的土地才准適用。
 三、出售及新購土地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四、都市土地未超過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00平方公尺(211.75坪)。
 五、出售房屋在訂約出售前一年內未供營業或出租使用,新購房屋沒有出租或供作營業使用。
 財政部強調,重購退稅的土地從買入後五年內,都必須作自用住宅使用,不能改變用途,除法拍外,還包括不得出租、供營業使用或是將戶籍遷出,夫妻間相互贈與也會被追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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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收司法規費 超商七月1星期三 開跑(2009/6/30)

●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工商時報-(代收司法規費 超商七月1星期三 開跑) 君

 7月1日開始,司法更便民了!明天起,凡是司法規費,以及雙卡債務等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的預納款,都可以在全國各地的超商繳納,不必再跑一趟法院。
 司法院昨天預告,今(30)日上午將在該院召開全國便利超商代收司法規費記者會;司法院雖未提前讓超商代收司法規費措施內容曝光,但等於是告知大眾,籌備將近半年的便民政策,已經可以上路了。
 司法院是在今年2月16日修正法院辦理民事事件多元化繳費作業注意事項,並更名為「法院辦理民事及行政訴訟事件多元化繳費作業注意事項」,將強制執行及行政訴訟事件費用、債務清理事件預納款等納入代收範圍,擴大服務項目,並且新增委託便利商店作為代收司法規費的管道。
 隨後司法院為與7-11等全國各便利超商簽訂合件契約,花了將近4個月的時間,終於完成這件擴大司法便民服務政策的所有前置作業。
 過去曾有實例,有人開車前往法院繳交一筆區區數百元的司法規費,但因法院四周停車困難,隨意一停就進入法院繳費,出來後卻發現車已被拖吊,當事人一個小違規,結果要取回車子的代價,遠比支付司法規費還重,抱怨連連。
 其他民事等訴訟當事人因案須先赴法院繳交諸如裁判費等,奔波於法院內外的事例不勝枚舉。不過,明天起所有的司法規費,就在你家樓下的超商就可以代收,司法院輕輕開啟一扇方便民眾之門,廣大社會大眾受惠無窮,這是司法的一大進步。
 據指出,司法院從民國96年開始推動多元繳交司法規費政策迄今年5月,將近1年半的時間,透過這項多元繳費的方式收費的案件,才1萬多件,可見先前利用金融機構ATM、臨櫃等所謂「多元化繳費」方式,並不如預期中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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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捐機關查獲前可補稅(2009/6/29)

●九十八年六月廿七日 經濟日報-(稅捐機關查獲前可補稅)君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97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98年6月1日截止,尚未辦理申報者,可於稅捐機關查獲前補辦申報及補繳應納稅款,僅加計利息,免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並得免予處罰。
 如有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支出等列舉扣除額,在稽徵機關核定稅額後,即不得主張適用,只可適用標準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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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價稅補稅加息 申請日為準(2009/6/29)

●九十八年六月廿九日 經濟日報-(地價稅補稅加息 申請日為準)君

 優惠原因消滅,改課一般稅率…
不再佔納稅人便宜。財政部規定,地價稅適用優惠稅率的原因一旦消滅,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向稅捐機關申報者,日後主動申請改按一般稅率課稅時,加計利息日期以至「申請改課日」止,不再後延至繳納截止日。
 以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率千分之2為例,若不再做自用住宅使用,即應改按一般稅率課稅。甲的自用住宅在98年1月不再做自用住宅,但甲遲至3月底才主動稅捐機關申請改按一般稅率課稅,稅捐機關4月核定甲需在4月底前補稅。
 依據新規定,甲補稅加計利息截止日只到3月底,不是4月底。
 財政部近日發佈解釋,納稅人因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的原因、事實消滅時,未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後來自行申請並經核定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其依法加計利息截止日期,只需計至自行申請改課之日止。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納稅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的案件,其補徵稅款加計利息截止日,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第2項規定,應計算至補繳之日止。
 但是,賦稅署說,基於地價稅係納稅義務人自動申請補課報改課後,仍須由稽徵機關查明相關事實並核定發單,由於稽徵機關查核作業期間,不能歸責於納稅義務人,且稽徵機關開立繳款書時,亦無法預知確切補繳日期,財政部因此決定放寬納稅人補稅加計利息的計算規定,減輕其罰鍰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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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價稅自動補報 計息放寬(2009/6/26)

●九十八年六月廿六日 工商時報-(地價稅自動補報 計息放寬)君

 財政部昨天發佈放寬解釋令,地價稅「自動補報」的加計利息天數計算,計息規定將由現行繳到「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日」,改為繳到「自動補報日」止,縮短繳息天數。
 因為自用住宅在地價稅上,可享受優惠稅率千分之2,而如果自用住宅的原因消失,改課一般地價稅的稅率最起碼也要千分之10,二者相差很多。
 如果納稅義務人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前,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只要補稅,免於被處罰,但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規定,要按日加計利息。
 依據以往規,納稅義務人在補報之後,要等到稽徵機關查明後才核定發單,舊的解釋令規定,繳息要算到「核定發單日」為止。
 財政部表示,由於考量稽徵機關的行政作業,不能歸責於納稅義務人,而且稽徵機關在開立繳款書,無法預知確切的補繳日期,所以昨天放寬解釋,加計利息的截止日,改為計算到「自行申請改課之日止」。
 舉例而言,王君在97年1月1日買房子,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的千分之2,98年7月1日出租給他人營業用;98年12月1日才向稅捐處補申報適用千分之10的稅率,稅捐處在12月30日核定稅單。
 現行的加計利息日計算,為98年7月1日到98年12月30日。新的解釋令改為,繳息到98年12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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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大原則 做好租稅規劃(2009/6/26)

●九十八年六月廿六日 工商時報-(六大原則 做好租稅規劃)君

 這陣子透過經營之神王永慶的個案,從眾多角度分享了一些民眾對於我國稅法應有的基礎認識。
 其實為何要做好租稅規劃的理由,不外乎6點:
 1.節稅管道年年縮減
 像是2004年的移轉訂價查核準則、2006年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對於常用的境外公司、境外所得、未上市(櫃)股票、非現金捐增、私募基金等節稅方式,產生相當的防堵作用。在這種情況下,高資產者最迫切之需求將是如何做好規劃。
2.後代爭產風波不斷
「入土為安」是每個往生者最終的願望,可是只要牽扯到後代子孫的遺產繼承糾紛,便難以如願。類似風波不是只有豪門才會發生,小則兄弟鬩牆、大則舞刀弄槍,就算順利繼承遺產,也有沒錢繳納遺產稅的案例,最終不得不採實物抵繳,將遺產分給國家。
 若能提早做好稅務規劃,除了有節稅效果,還能事先完成財產分配並預留繳稅稅源,自然能消弭不必要之糾紛。
3.人身風險無法避免
對於租稅規劃來說,病、死、殘的人身風險,其影響層面最直接也最絕對。
4.節稅下來才是真正財產
國家透過稅收才能運作,進行各種政策推動,所以不管那個國家,其政府都要盡可能向人民課稅。若人民不能在所得稅、遺贈稅或其他稅負上做好規劃,則現有財產都僅是形式,等課完稅後又去掉一大半。
 唯有在稅後真正留給後人的財產,才能稱之為成功的移轉。
5.事先規劃才能合法移轉
稅務規劃的前提,必須是法律所允許的範圍,例如:利用現有每人每年220萬元的範圍內分年贈與,再透過長期執行才能合法又安全的將財產移轉給下一代。
 否則事到臨頭往往「病急亂投醫」,用錯規劃方法反而得不償失,因為稅務機關除了本稅之外,很可能又加罰一倍,倒不如不要做以免被罰。
6.不知者仍會受罰
台北市國稅局有一件案例,某納稅義務人本來可以繼承2億餘元,但未及時申報遺產稅,在國稅局主動核定稅款並發出納稅通知後也置若罔聞,以致於被核定應納稅款6千餘萬元,並加處一倍罰鍰及15%的滯納金與利息,總計因此付出1.29億元的稅款!
 一個好的租稅規劃,應該要兼顧資產成功移轉、降低租稅成本與降低應繳稅負、掌握控制權、避免下一代紛爭、創造規劃時間與累積繳稅現金六大目標。
 繳稅是義務,節稅是藝術,若能對稅法熟悉並事先做好稅務規劃,會是最大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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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貸條件鬆綁 綁約3年額度85%(2009/6/26)

●九十八年六月廿六日 工商時報-(房貸條件鬆綁 綁約3年額度85%)君

 隨著景氣逐漸復甦,房地產交易回溫,各民營銀行也紛紛搶推優惠房貸專案,更有銀行直接鎖定交易最熱的大台北地區,推出最高貸款額度可達85%專案,但貸款人應注意須綁約三年規定。
 中國信託宣佈提撥20億元額度,鎖定大台北地區15坪以上自住購屋人,推出優惠房貸專案,以核貸成數最高可達鑑價金額八成五,取代目前市場上低利戰,僅強調前五年平均利率1.7%起跳、最高2%;但依該行規定,專案必須綁約三年,三年內若提前清償,視個案與銀行往來的頻率,應繳交違約金。
 台北富邦銀行方面,同時鎖定優質房貸戶及優質區域,即9月底前,專業人士、大型企業員工年收入80萬元以上專案,公教人員年收入70萬元以上,且房貸坐落於優質區段,提供三種優惠專案,其中前半年固定利率方案,最低利率1.5%;或選擇一年期固定利率,最低1.7%起跳。
 針對公務人員部份,北富銀另外還有優惠,其中貸款總額度三成,適用中華郵政兩年定儲加碼0.265個百分點計息,目前年息為1.39%;另外七成加碼幅度為0.575個百分點,目前為年息1.7%。
 國泰世華銀行房貸專案,為鎖定特定對像,即有穩定收入公務人員,或公、私立學校專任教師,如個人信用正常,最低申貸條件為全程不分段利率最低1.6%起跳;該行較早還有大台北捷運沿線房貸專案,則是鎖定捷運沿線的優質區域,提供前三年平均利率最低1.96%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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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格效應 房子買賣出租恐將多繳點稅(2009/6/25)

●九十八年六月廿五日 聯合報-(升格效應 房子買賣出租恐將多繳點稅)君

 台北縣、台中縣市和高雄縣將升格為直轄市,但當地屋主買賣不動產或出租房子的稅負也可能變重了,因為財政部訂定的「財產交易所得(售屋)標準」及「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核算房東租金收入的標準),直轄市都比縣市高,未來民眾恐將因此多繳一點稅。
 賦稅署官員表示,未來行政院正式核定這些縣市升格後,將邀集各國稅局開會,根據當地市場交易狀況訂出新標準,因此所得標準要調整多少?開完會後就會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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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地方稅申報 e路通(2009/6/25)

●九十八年六月廿四日 經濟日報-(北市地方稅申報 e路通)君

 新增批次上傳、線上列印繳款書等…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為落實簡政便民,目前正積極推動地方稅網路申報,娛樂稅、印花稅網路申報近日已全面改版,新增批次上傳、線上列印繳款書及晶片金融卡繳稅等多項功能,讓地方稅繳納作業更便利。
 台北市從95年7月起陸續實施娛樂稅自動報繳、臨時公演及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作業,受到台北市納稅人的好評;為提供全國一致性的申報服務,自98年5月18日起,已經全面納入財政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項下,納稅人可批次上傳申報資料、線上列印繳款書及以晶片金融卡繳稅,申報及繳稅管道更多元。
 台北市稅處進一步表示,娛樂稅自動報繳網路申報作業已有330家代徵人申請使用,使用率達95.65%;娛樂稅臨時公演網路申報作業已有約800件公演案件申請使用;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作業有3,204家彙總繳納之納稅人申請使用,使用率達81.44%,採用網路申報已逐漸成為一種趨勢。
 市稅處表示,為配合財政部規畫全國一致性的「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因此,北市稅處原本開發的娛樂稅自動報繳、臨時公演及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作業,也納入財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項下。
 新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除提供24小時網路申報服務外,更新增了批次上傳、線上列印繳款書及晶片金融卡繳稅等多項功能。申報人只要填具申請書,向該處所屬分處申請使用,即可於申報期透過該處或財政部相關網站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申報入口,進行申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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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千萬元 竟買到3死凶宅(2009/6/25)

●九十八年六月廿五日 蘋果日報-(花千萬元 竟買到3死凶宅)君

 婦供神鎮邪 提告解約 賣家:住4年都賺錢
婦人李美瑜去年五月花了一千餘萬元,在中和市南勢角捷運站旁買下一樓的房子,裝潢師父卻說在屋內撞鬼,她詢問鄰居、里長才知屋裡死過三個人,其中一人因吸毒暴斃,屍水流滿地。李婦要求解約,但原屋主堅稱不知情拒絕,李婦憤而告進法院,要賣方還她千萬購屋款。

  有夠倒楣
記者走進李美瑜所說的「凶宅」,發現客廳擺滿神像,李婦無奈地說:「知道這裡死過人,誰還敢住?只好請神明進來鎮邪。」她說,因為小孩長大想換屋,去年五月她以一千零四十萬元向原屋主歐秀鳳購買這間三十八坪的一樓房屋。

 鄰居勸阻「住不平安」
 開始裝潢後,鄰居卻勸他們「不要再裝潢了,住不平安啦!」加上裝潢師父詹進吉也說,在廚房見到鬼,嚇得他不敢上工。
 李女覺得事有蹊蹺,問了里長才知屋內死過三個人,其中男子游鴻榮於一九九四年因吸毒過量暴斃,陳屍屋內多日,不僅屍體發臭,屍水還流滿地。
 李女得知後相當震驚,嚇得不敢住進去,並由友人請來神明替她鎮邪,李女不滿對方隱瞞凶宅事實,害她買屋卻不敢住,於是告進法院。

 前屋主稱不知曾死人
日前法官開庭審理,歐婦表示,她沒有騙李女,因她購屋時也不知裡面曾死過人,且她住了四年「都一直好好的還賺大錢,如果知道是凶宅,怎麼可能會住那麼久?」她認為李女要求解約沒有道理。板橋地方法院將擇日再審。
 針對這起凶宅購屋糾紛,記者求證擔任中和市景福裡里長十多年的王坤茂,他表示該屋原是游鴻榮家的祖厝,他印象所及確有三人在屋內往生,其中有老人壽終正寢、一人罹患肝癌死亡,至於游鴻榮是因注射海洛因過量死亡,他說:「當時檢警來相驗屍體,是我帶的路,門一打開臭得要死,所以我記得很清楚。」

  如何避免買到凶宅
  ˙注意屋況說明書中「非自然身故」選項是否勾選無
  ˙向管理員、管委會、鄰居、里長、派出所打聽
  ˙上「台灣凶宅網」查詢www.unluckyhouse.com
  ˙契約書註明「若為凶宅可無條件解約、退款」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預售屋停車位糾紛 有解了(2009/6/23)

●九十八年六月廿三日 工商時報-(預售屋停車位糾紛 有解了)君

 為妥適處理消費者預購預售房屋停車位,在交屋後發現實際停車位面積較當初簽約時的停車位面積顯有不足,而無法達到車輛停放的預定效用,所造成的消費糾紛問題,經過行政院消保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第2條」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2點」,以後預售屋停車位將有定型化契約的規範與保障。
 消保會所討論通過的新修訂契約內容主要重點是:
 1,明確「預售停車位」文字用語,將「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第2條第3款」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2點第3款」標題「車位部分」文字修正為「停車位性質、位置、型式、編號、規格」。
 2,第3款第1目有關「(可停放長 公尺,寬 公尺,高 公尺之車輛)」及後段有關「平面式停車位其誤差在2%以下且長未逾10公分、寬未逾5公分、高未逾5公分,視為符合規格;但機械式停車位其誤差在1%以下且長未逾5公分、寬未逾2公分、高未逾2公分者,視為符合規格」等二段文字刪除。
 消保會指出,有關新修正的契約草案,將由內政部發佈實施、辦理相關宣導事宜,以及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3項規定派員查核業者使用新修訂通過的定型化契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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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年度綜所稅退稅最快7月31日入帳(2009/6/22)

●九十八年六月廿二日 經濟日報-(97年度綜所稅退稅最快7月31日入帳)君

 美濃鎮陳小姐問:其97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係屬退稅案件,什麼時候可以領到退稅?
 南區國稅局旗山稽徵所答覆:97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案件將分成三批次退稅,退稅日期分別為98年7月31日、10月30日、以及99年1月20日。
 如係利用網路申報,且符合退稅案件,均適用98年7月31日第一批優先退稅。退稅方式只有兩種,一是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自行指定存款帳戶轉帳退稅,二是申報時未指定帳戶退稅者,則郵寄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前往金融機構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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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登記工廠 可望就地合法(2009/6/19)

●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 工商時報-(未登記工廠 可望就地合法)君

 經濟部將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草案,於97年3月14日前低污染與無公害的未登記工廠將可就地合法,經濟部給予2年時間內補辦,輔導期限延長至8年,共有10年緩衝期;經濟部初估有3至4萬家工廠受惠。
 工廠管理輔導法草案於90年通過,不過,針對未登記工廠就地合法問題,行政院已增訂33條,以輔導解決現有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但經過立院數個會期,因爭議性高,迄今均未通過。
 經濟部指出,立委楊瓊瓔認為第33條不足以解決目前未登記工廠問題,再提修正動議案,國民黨團於今年4月15日召開黨政平台,並邀集內政部、農委會等單位協商,研議於該草案增訂34條,輔導未登記工廠補辦工廠登記。
 經濟部已研議增訂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第34條,97年3月14日前既有的低汙染無公害的未登記工廠將可就地合法,在2年內可補辦登記,主管機關將發與有效期限的工廠登記證後,進行8年輔導,即工廠有10年時間進行改善,例如土地合法變更地目或環保改善;但10年後,工廠若未符合規定的話,主管機關將直接進行取締。
 經濟部指出,目前國內未登記工廠,推估有6萬7千多家,符合低汙染無公害規定約3至4萬多家。
 經濟部將於下個會期就可爭取通過修法實施,若通過後,所謂的低污染、無公害範圍則要農委會、環保署等相關單位來認定。
 另外,若不符合低污染無公害的未登記工廠,將回歸適用33條,若於群聚區域內的不合法工廠,只要地方政府願意協助其成立工業區,主管機關將給予五年的緩衝期;例如台中縣烏日西南產業特定區,台中縣政府若輔導有群聚的工廠來合法,未來即可依照33條,主管機關將給予5年的緩衝期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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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庫優惠房貸 8月用完(2009/6/19)

●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 經濟日報-(合庫優惠房貸 8月用完)君

200億元額度 5月承辦至今每月撥貸60億 用盡後將再向央行
申請房市景氣觸底反彈,民眾進場購屋帶動銀行新增房貸業務回溫。合作金庫銀行個人金融部經理廖懋昨(18)日表示,5月新增房貸金額逐步回升,估計6月新增房貸金額將達百億元。
日前政府增撥2,000億元優惠房貸,合庫分到200億元額度,從5月1日承辦至今,每月撥貸金額都在60億元左右,估計大約8月底前會全部用完,屆時合庫銀會再向央行申請。
廖懋表示,受景氣影響,今年3、4月房貸新增金額皆下降至只有8、90億元,去年8月銀行回收房貸甚至還比新增放款金額高。但從今年5月開始,新增房貸金額已反彈回升至90多億元,估計在房市持續加溫的情況下,6月新增房貸金額突破百億元將不是問題。
廖懋認為,房市回溫主要包括兩個因素,第一是中央銀行降息之後,目前定存利率不到1%,部分民眾認為錢放在銀行幾乎沒有利息收益,因此轉而投資房地產。
其次是政府持續推出政策房貸,利率僅1.325%,且最長可貸20年,因此吸引民眾「錢進房市」。
廖懋指出,截至5月底合庫承作的房貸總額為5,683億元,政府優惠房貸是吸引購屋族進場的一大誘因。
行庫主管指出,隨著景氣逐漸好轉,目前房屋貸款成數也已回到正常水準,一般約可貸款至七到八成,最高更可貸到八成五。廖懋解釋,若房屋位於精華地段或離捷運站500公尺以內、鄰近有交通幹道,貸款成數可再加碼0.5成左右。
此外,若貸款人年收入達80萬元以上,或本身為公教人員、醫師、律師、會計師或建築師等行業,合庫業會視情況調降貸款利率,或可增加貸款成數0.5成。
行庫主管表示,即使房價有起有落,長久觀察,可發現房價底部已逐漸墊高,銀行為確保貸款能夠收回,未來貸款人收入高低會成為決定可貸成數及利率的重要衡量指標。
避免升息造成負擔
房貸利率試算 4%最恰當
目前新台幣利率水準還在低點盤旋,對購屋者來說是進場的好時機,但銀行主管提醒,利率不會永遠停在低點,民眾購屋前最好先用4%的房貸利率試算個人利息支出,以免未來升息時被沈重的房貸壓力套牢。
合作金庫銀行個人金融部經理廖懋表示,房貸利率從最高點的15%,一直降到現在的2.5%左右,利率確實下降了很多。特別是中央銀行七度降息共2.375個百分點,房貸利率同步降至歷來最低水準。
廖懋提醒,利率不可能永遠維持在這麼低的水準,未來如果經濟逐漸好轉,央行勢必會再升息,因此民眾進場購屋前,最好以4%的水準計算房貸利率,衡量自身是否具有足夠的還款能力。
廖懋說,這樣試算的好處,是未來利率若持續低於4%,民眾手中可支配資金會較寬裕;就算未來升息,因民眾預留了還款的空間,房貸支出的壓力也不會過大。
行庫主管建議,由於政府優惠房貸利率相當低,對想購屋、又符合條件的民眾是貸款首選。

 隱匿凶宅轉賣 詐欺判八月(2009/6/18)

●九十八年六月十八日 蘋果日報-(隱匿凶宅轉賣 詐欺判八月)君

 投資客李炯祺三年前低價購買台北縣一間有人燒炭自殺過的凶宅,竟隱瞞實情透過房仲業者轉賣,三個月淨賺七十七萬元差價。受害人歡喜入厝當晚被鄰居告知買到凶宅,因而怒告詐欺,李辯稱該屋有人生病送醫不治,沒死在屋內,但法官指李說謊造假,昨依詐欺罪判李八月徒刑確定。

 鄰居小孩私下爆料
買到該屋的男子張燈煜至今仍和家人住在裡頭,他昨說,花上百萬元裝潢,「沒錢換屋,只好繼續住」。張的家人也說,搬來當晚鄰居小孩偷偷告知:「難道你們不知這裡發生什麼事?」全家聽完心冷掉一半,更玄的是出意外的主臥浴室燈光常故障,做過法事才正常,但住久麻痺了,「不刻意回想,好像也沒其他異狀」。
 三十八歲的李炯祺三年前以四百六十八萬元買下蘆洲市一間二樓公寓,比市價低幾十萬元,因前一年有房客在該屋燒炭身亡。李男交屋登記朋友陳希照名下委託仲介轉賣,在屋況說明「是否曾發生過兇殺或自殺等非自然身故」欄位勾選「否」。張燈煜看屋發現主臥浴室牆角有燒焦痕,李男謊稱「燒金紙所致」。張男雖起疑但拜訪鄰居無人願明講,轄區警方也婉拒提供資料,最後以五百四十五萬元簽約購買。張男提後,前任屋主向檢方證稱除口頭告知李炯祺,契約也載明屋內曾有人自殺。

  如何避免買到凶宅
  ◎注意屋況說明書中「非自然身故」選項是否勾選無
  ◎向大樓管理員、管委會、鄰居、轄區派出所打聽
  ◎上「台灣兇宅網」查詢www.unluckyhouse.com
  ◎於契約書註明「若為凶宅可無條件解約、退款」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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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拍避買兇宅 可詢問警局(2009/6/17)

●九十八年六月十七日 蘋果日報-(法拍避買兇宅 可詢問警局)君

 筆錄內註「白骨」5折價可誘大膽投資客
近期法拍市場驚見凶宅,大台北有數戶屋主於屋內自然死亡、或自殺的法拍屋,台中更有1戶法拍屋由於債務人燒炭自殺,屋內還留有白骨。法拍專家表示,凶宅在法拍市場詢問度極低,但對不信鬼神的買方來說,卻能大撿便宜,拍定價至少是市價打對折,一般民眾避買兇宅要勤做功課,多詢問當地鄰居、仲介業者或轄區派出所。

 小心為上
據《透明房訊》業務部副理吳□表示,近期法拍市場陸續出現非自然死亡的法拍凶宅,但台中法拍屋內出現「白骨」且紀錄在筆錄內,確實少見也令人毛骨悚然,估計此案至少會歷經3、4拍,價格至少打5折之後,才會標出。
鎖定外國人脫售
法拍屋價格通常低於市價,成為民眾購買便宜屋的首選。
104法拍屋網經紀人江志亮表示,「被標示出來的凶宅,由於多次流標、價格誘人,還是有膽子大的投資客專門收購凶宅。」投資客標得凶宅後,一定會請法師到現場作法,之後更改格局,「讓原來停留在此的好兄弟認不得」,此外,多裝修成歐洲、或地中海風格,最後賣出時,雖仍得告知買方為凶宅,但由於價格低、且鎖定具宗教信仰的外國人,仍有獲利空間。
 不過,一般民眾因為貪便宜不小心標到凶宅,大多無法克服心理因素,吳□就說:「曾聽說客人不小心標到,只好捐出來給宗教團體。」法拍屋由於沒有民法規範的「物的擔保瑕疵」,因此就算標到凶宅也只能認栽。江志亮表示,有些法拍屋公告在債務人一欄加註「遺產管理人」,有可能是獨居屋主在屋內死亡多日,導致房貸沒繳而被查封,也要小心。
 最快得知是否為凶宅的方法,是直接詢問鄰居、當地房仲業者及轄區派出所。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建議,若擔心買到凶宅,可直接到當地警察局分局向偵查隊鑑識小組申請調閱非自然死亡案件的檢察官、法醫相驗紀錄。
 除此之外,「台灣凶宅網」是全台最多凶宅情資的網路平台 、台大批踢踢(telnet://ptt.cc)的房屋買賣討論區也有不少資訊。
隱瞞缺失可解約
一般房屋買賣較不擔心凶宅問題,台北縣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楊舜惠表示,內政部制定的定型化契約中明定,受託人有義務替委託人調查房屋周邊環境,不得隱瞞房屋缺失與瑕疵。
 楊舜惠說,依據消保法規定,凶宅屬於重大瑕疵,屋主和仲介業者有義務明確告知買家。若買家被刻意隱瞞,有權要求解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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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增建變更 30日內申報(2009/6/16)

●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經濟日報-(租屋增建變更 30日內申報)君
出租的房屋增建情形若有變更時,要向當地稅務局辦理變更申報,以免國稅局依變更前面積核定租賃所得。
 南區國稅局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有房屋出租,但9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未列報房屋出租的租賃所得,該局乃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核算租賃收入並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核定租賃所得併課甲君當年度綜合所得稅。
 甲君不服,主張其出租房屋僅有一樓並沒有二樓,稅籍資料有錯誤,國稅局據以核課租賃所得顯有錯誤。經複查、訴願均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甲君敗訴。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稅捐稽徵機關雖依職權調查原則而進行,惟有關課稅要件事實,多發生於納稅義務人所得支配範圍,稅捐機關掌握困難,因而課以納稅義務人申報協力義務。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其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或移轉、承典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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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所稅首波退稅 7月底入帳(2009/6/16)

●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工商時報-(綜所稅首波退稅 7月底入帳)君

 北區國稅局表示,逾162萬戶、430億元的第1批退稅,將在7月底拿到退稅款。
今年網路申報破300萬件大關,其中退稅案件高達162萬7394件,退稅430.81億元,打破往年紀錄,可獲首批退稅優惠。此外,在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用二維條碼和人工申報的退稅案件,也在第1批退稅名單中,國稅局在下月底就會辦理退稅。
 最近有民眾詢問,報完綜所稅何時可以拿到退稅款?北區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退稅分3批,第1批在7月底;第2批在10月底,退稅對像為98年5月11日以後申報的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包含5月10日前在「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以及服務處申報之二維條碼與人工申報退稅案件。
 第3批退稅要等明年1月20日,為98年6月1日以後的逾期申報,及原申報為繳稅,但經交查後屬退稅的案件。
 此外,北區國稅局提醒尚未申報或漏報的民眾,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申報、繳稅,要繳滯納金和滯納利息,利息以中華郵政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可免除日後被查獲依逃漏稅處罰。
 如果應繳稅再不補報,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國稅局為了租稅保全,免經催繳取證,可禁止其財產處分,如果欠繳應納稅捐達100萬元以上,可限制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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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替子女借貸 當心變贈與(2009/6/15)

●九十八年六月十五日 經濟日報-(替子女借貸 當心變贈與)君

 未來由小孩還款…
以自己名義替小孩借貸要注意,若將來由小孩自己償還貸款,小心被國稅局認定是小孩無償為父母承擔債務,視同以自己資金對父母的贈與,反而會被課贈與稅。
 北區轄內納稅義務人A君於93年間將售地款810萬元,用來替母親償還合作社借款,經北區稅局查獲依規定以贈與論,核定A君贈與母親810萬元,並補徵贈與稅額93.8萬元。A君不服,主張雖然是母親向合作社借款,事實上卻是提供給A君本人使用,因此理應由他來還借款,並非贈與行為,但A君提起行政救濟程式,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所稱「以贈與論」,目的是防止納稅人利用各種方式逃避贈與稅;而A君無償為他人清償債務,本質上即無償承擔他人債務,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範的「視同贈與」。法院認為,如果納稅人主張資金的移轉並非無償代償債務,應該就主張的事實負起舉證的責任。
但A君未能提示資金流程及相關資料證明,說明母親先前向合作社的借款事實上是由A君支用,因此才判決A君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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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請限定繼承漏報遺產稅 遭罰逾2億(2009/6/15)

●九十八年六月十三日 工商時報-(聲請限定繼承漏報遺產稅 遭罰逾2億)君

 北區國稅局長陳文宗昨天表示,最近查核到一位繼承人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但沒有在6個月的期限內申報遺產稅,被補遺產稅及處罰1倍,共2億4000萬元。
 依民法1154條和1156條規定,如果繼承人無法知悉被繼承人所遺財產是否足以清償其生前債務時,自知道繼承日起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則只以繼承所得的遺產,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以避免被繼承人的債務侵蝕到繼承人本人的財產,且如果遺產大於債務時,在清償債務後的遺產,繼承人依舊可繼承,原本是好的選擇。但北區國稅局提醒,繼承人已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要依限辦理遺產稅申報,以免未申報經國稅局補稅裁罰,影響繼承人原得享有權益。
 就有甲君死亡後,繼承人在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以為不必報遺產稅,結果被國稅局查獲後,核定應納遺產稅1億2000萬元,又本案發生在今年1月23日遺贈稅法修法之前,被重罰1倍1億2000萬元,很吃虧。
 此外,北區國稅局長陳文宗表示,以自己資金無償為他人免除或承擔債務,視同贈與,要課徵贈與稅。
 A君在93年時出售土地,獲得810萬元,代母親償還合作社借款,國稅局視同贈與,核定贈與總額810萬元,補徵贈與稅額93萬8000元。
 A君不服提出行政救濟,主張母親向合作社借款是供他使用,所以他才代為還錢,捉是贈與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A君敗訴。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納稅義務人如否認該等資金流動非無償代償債務,自應就其主張之原因事實負舉證責任。A君既未能提示其母先前向合作社借款係由其支用之資金流程及相關資料以為證明,所以判決A君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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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拍代墊大鬆綁(2009/6/12)

●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 工商時報-(法拍代墊大鬆綁)君

 房市景氣回溫,銀行法拍屋代墊業務也陸續解禁,因考量到法拍市場不乏好物件,且投標人必須備妥至少3成資金,財力要夠,此外,法拍屋的拍定價公正,不像中古屋交易價的標準不一,所以包括聯邦銀、板信銀等銀行放寬達8成、利率5%可貸到,而原本停辦的安泰銀更透露,將在6月底前恢復業務。
 去年底房市冷清,法院投標室更是門可羅雀,銀行因風險考量,開始緊縮法拍屋代墊款業務,法拍代標業者回憶,當時連市占最大的聯邦銀、板信銀都將墊款成數降至5成,安泰銀甚至停辦。如今房市漸復甦,法拍市場競標熱絡,銀行除了搶攻一般房貸之外,法拍代墊業務也同時鬆綁,包括華銀、板信銀、一銀等銀行,都可貸到拍定價的8成,利率介於4%至6.5%不等。
 一般而言,法拍屋得標者,必須在7個工作天內,將全部款項補齊、交予法院,因此銀行衍生出「法拍代墊」業務,讓得標者資金得以周轉。
 而投標法拍屋前,必須依底標價的2成,做為投標的標金,得標後由銀行代墊、補足尾款給法院,由於這段期間房子仍未過戶、屬於無擔保貸款的狀態,銀行為避免「一屋二貸」的風險,所以法拍代墊的利率,通常以信貸利率的水準承作。
 直到取得法院的權利移轉證明,辦妥過戶、設定、抵押等手續,為期一個月的時間,都以約5%的利率計息,得標民眾完成過戶後,才可轉為長期擔保的房貸業務,以一般房貸利率計息。
 板信銀行指出,市場冷清時,法拍屋沒人要拍,銀行心態也轉為保守,而目前景氣翻揚,銀行則恢復以往作法,只要擔保品非山坡地、農地等,大台北地區可貸到8成,利率以5%計息。
 此外,銀行主管也說,去年金融海嘯之後,資產大洗牌,法拍市場不乏中古名宅、黃金地段等絕佳物件,民眾在法院低價標得後,未來的增值空間大、轉手性強,且打算競標法拍屋者,必須備妥2成至3成自備款,表示荷包仍有餘裕資金,而拍定價更是公正公開、無法造假,銀行不必耽心交易價紛歧,當然願意恢復法拍代墊
業務。
 不過,山水法拍屋搜尋引擎執行長卓訓麟提醒,向該銀行申辦法拍代墊,日後也應由該銀行承作一般房貸且設定3年綁約期,若在綁約期間違約,將依貸款時間長短,支付貸款金額的0.5%至1%當作違約金。

 6月換屋季 租屋前看仔細(2009/6/12)

●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 工商時報-(6月換屋季 租屋前看仔細)君

 又到了鳳凰花開的畢業季節,這時候也正是外宿學生要換屋、找屋的時候,房仲業者提醒外宿學生,租屋前屋況不但要看仔細,所有房東口頭答應的事情最好訂立契約,才能減少傷神又費時的租屋糾紛。
 21世紀不動產行銷企劃部經理曹若琪表示,現在學生都會利用網路找屋,不過要注意,看似美麗的圖片,可能會因為修圖的關係或是光線的差異,與實際屋況落差很大,所以建議租屋前,一定要親自前往看屋,並且藉由看屋的過程瞭解房東的人品。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說,部分學校也提供租屋諮詢服務,或者是上學校的BBS站,也可以找到租屋的資訊跟房東的評語;此外,多請教過來人更可以得到更準確的建議,像部分特殊科系學生因為課業關係,需在半夜敲敲打打,會不會影響鄰居,也可透過過來人瞭解,通常學長姐的經驗是最好的光明燈。
 曹若琪還分享了朋友的經驗,朋友大學時期在南部唸書,遇到的房東是遠在北部的投資客,只有在租屋簽約時才看過一次,之後就不見人影,每次遇到維修傢俱時,房東置之不理,要自己處裡,像這種只顧收租金不負責維修照顧的房東,讓租屋者相當困擾,所以建議學生族,一定要多多打聽或是請學長姐介紹好房東。
 永慶房屋研展部協理黃增福表示,看屋時除了房間設備要試用過外,也要注意環境是否安全,尤其是女性學生,要檢視房子周邊有無容易攀爬的雨遮跟棚架,門窗門鎖是否穩固;樓頂的房子,則要小心水塔位置,是否必須得經過房客的房間才能到達,如果有,要盡量避開,避免隱私曝光,甚至萬一遇到惡劣房東偷竊物品,更是困擾。
 曹若琪說,也要多利用晚上看屋,注意周邊出入口燈光是否充足,有沒有對安全有疑慮的不良場所。
 曹若琪表示,女學生如果住在男女混合單獨居住時,可以在門口或是鞋櫃處放雙男性的鞋子,或是在陽台曬男性衣物,營造有男性居住的感覺,避免有心人士看到女性獨居而產生不良念頭;看屋時最好結伴同行,有男同學相隨會更好,以避免危險。
 一旦看屋後滿意了,到達要簽約階段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仔細審閱契約內容,曹若琪表示,市面上購買的制式契約對租客較為不利,例如一旦違約需賠償5個月租金或是違約任憑處置,這些契約,對於租客都不合理,建議違約賠償最好不要超過2個月,而「任憑處置」條文,也最好刪除。
 另外,曹若琪說,制式契約內有關房屋稅與綜所稅的須由租方負擔,最好協定改為由房東自行負擔。


 買房子 公設比要精算(2009/6/9)

●九十八年六月九日 工商時報-(買房子 公設比要精算)君

 您願意花大錢買能看不能住的公設面積嗎?房仲業者建議,對於一般市井小民,買屋前一定要精算公設比,以免白花錢買公設面積。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表示,對金字塔頂端的有錢人來說,買豪宅,價格不是主要的考量點,公設比及虛坪有多大也不是問題。以台北市大安區知名豪宅,開價每坪130萬元左右來說,扣掉至少三成的公設比,實際單價可要接近200萬元,對這些豪宅買主而言,價格事小,能不能彰顯身份才是重點,但對升斗小民,卻不能不錙銖
必較。
 94年7月1日建築法規新制開始實施之後,規定8樓以上大樓須設兩支樓梯(如果是雙併規劃,同層兩戶等於每戶須負擔一支電梯、梯間空間及一支樓梯),使得房屋公設比率一下子增加3%至5%不等,平均下來每坪單價相對增加。
 未來民眾買預售屋,大樓公設比幾乎無法低於30%,公設比35%的房子會變得很平常,買1,000萬元的房子,等於有350萬元都在買電梯、門廳、機房、健身房等公設。
 一般來說,樓層愈高,公設比也愈高;而電梯大樓小套房的公設比通常會更高,基本上從30%起跳。太平洋房屋行銷部經理鄭國英指出,因為不婚族增加,小宅的成交比也日趨加重,而套房的公設比往往高於一般產品,大多超過30%,甚至達40%,買10坪套房,如果公設比高過30%,實際可使用面積只有6、7坪左右,所以
買套房時斤斤計較是必要的。
 那麼在看房子時該如何分辨公設比有多少呢?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說,如果買的是中古屋,因為實況交屋,只要目測室內坪數大小,和看清楚房屋權狀登記的公共設施坪數,即可看出公設面積比率,較不會吃虧。
 鄭國英分析,一般來說,中古公寓並不是真正的「零公設」,5樓的公寓房子,包括大、小公設比約5~12%左右,屬於公設的「樓梯」會登記在主建物面積中。
 太平洋房屋建議購屋人以權狀建號,至建物所屬地政機關調閱建物測量成果圖,再對照房屋現狀,真正的主建物面積立即一目瞭然。
 鄭國英分析,若是7樓電梯住宅,公設比大約為12%~20%;10樓到12樓約為20%~22%,至於12樓以上的開放空間住宅大樓為25%~30%左右,但也有一些高規格豪華設施的大樓公設比高達35%以上。
 永慶房屋商仲部協理黃增福表示,因為房屋屬於高價商品,若購屋者購買每坪單價為50萬的房子,每多1坪公設面積,對購屋者來說就是增加50萬購屋成本。所以購屋人應該評估屋內真正使用面積是否足夠、額外的公設是否有使用價值,否則一般上班族購買了公設比過高的房子,只是徒增購屋成本,相當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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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遭報拆 可要求房東賠償(2009/6/8)

●九十八年六月六日 蘋果日報-(租屋遭報拆 可要求房東賠償)君

 違建在台灣各地相當常見,若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租到違建,因租屋處遭報拆而被迫搬家,房客可要求房東無條件返還租金,並賠償相關損失。不過,因違建隨時都存在被拆的風險,專家建議,若非必要,應盡量避免租用違建。
降低風險
違建並無所謂的就地合法,中信房屋資深法務專員白宗益指出:「只要是違建就是違法,並沒有就地合法認定,違建沒被拆除,只表示目前這項違建沒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因此緩拆。」
違建不會就地合法
因此,當租屋租到違建時,還是很有可能因違建被拆而被迫搬遷,若是房客事先不知情,可向房東請求賠償。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陳世杰表示,租賃物屬違建遭拆除,為租賃物的重大瑕疵,房東無法再提供房客正常使用,因此,房客可要求房東返還押金並終止契約,同時還可向房東請求賠償與押金同數額的違約金,若房客因租賃物做營業用途而自費裝潢,相關成本也可要求房東賠償。
 至於房客若事先知悉租賃物為違建,在可預知風險情況下,仍與房東簽約租用,屆時租賃物若被報拆,房東可不負相關賠償責任;但房客若有預繳租金,房東仍應返還預繳的租金和押金。
 都市常有老舊公寓在頂樓加蓋後出租,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大樓或公寓的頂樓平台,屬於全體住戶所有,因此,頂樓違建實際上應屬於全體住戶,不過實務上,多為頂樓住戶在使用。
頂樓加蓋問題較多
要是其他住戶不同意讓頂樓住戶使用,即可能依《民法》第767條規定,訴請排除侵害,要求拆違建;此外,若頂樓遭使用於出租等營利用途,全體住戶還可以依《民法》第818條等規定,要求平分共有利益。
 若房客租用此類頂樓加蓋住宅,陳世杰指出,房客應要求房東出示和其他住戶簽訂頂樓專用證明,避免以後若房東與其他住戶發生專用權糾紛,自身權益將受到損害;由於違建均屬違法,隨時都存在被拆除的風險,若非必要,應盡量不要租用。
常見違建種類
◎頂樓加蓋
◎陽台外推
◎1樓外推
◎室內改隔間
◎室內挑高夾層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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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動補報綜所稅 免罰(2009/6/5)

●九十八年六月四日 經濟日報-(自動補報綜所稅 免罰)君

 只能人工申報
97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已在6月1日截止申報,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如發現短報或漏報所得,請儘速自動補報。但切記補報時,只能使用人工手寫申報書,無法以網路或二維條碼辦理補報。
 國稅局指出,納稅人若已在規定期限辦理97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但報稅截止後才發現有短報或漏報所得時,只要儘早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均只加計利息,不會被處漏稅罰。
 需要補報綜合所得稅者,國稅局強調,不管是更正申報或補報,都只能採用人工申報,重新填寫正確結算申報書時,應在申報書右上角備註欄或空白處,註明「補報」並填寫原申報日期及收件號碼。
 國稅局說,納稅人在更正或補辦申報後,經重新計算結果必須補繳稅款,可先向各地區國稅局索取「綜合所得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自行至代收稅款銀行繳納稅款後,連同補報申報書及有關資料向申報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第二次申報。
 同樣的,企業在申報期限內以網路辦理97年度營所稅申報後,發現申報資料有誤須提出更正時,依據財政部規定,企業辦理更正日未逾6月30日者,得以媒體檔案磁片,及更正前後的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未分配盈餘申報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更正後的媒體申報總表及相關附件辦理更正。
 辦理更正日期逾6月30日或不是採用網路申報的企業,則應改以人工填報更正資料並以書面提出更正。國稅局表示,需補繳稅款者,可先向各地區國稅局索取「營利事業所得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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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承免課遺產稅 關鍵五年(2009/6/4)

●九十八年六月四日 經濟日報-(繼承免課遺產稅 關鍵五年)君

 被繼承人死前五年贈與,已繳納遺產稅,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的財產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強調,若其繼承的財產當時並未繳納遺產稅,事後再發生繼承事實時,仍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台北市國稅局強調,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的財產只有在已納遺產稅的條件下,日後再發生繼承情形,才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北市一納稅人甲,在其配偶死亡時,繼承配偶名下一筆財產,不到五年甲也去世,由其女乙繼承甲遺產。繼承人乙申報遺產稅時,將甲當年繼承配偶存款400萬元,列入免計入遺產總額項目,結果仍被稅局補課100餘萬元遺產稅。
 乙不服提出行政救濟,台北市國稅局表示,這宗遺產稅案件,是因甲當年繼承配偶遺產時,該筆財產並無產生應納稅額,不符遺贈稅法規定,當乙再繼承甲的遺產時,才會被核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雖然乙曾檢附遺產分割協定書、銀行存取款資料,主張確屬繼承而來,且其繼承事實距前次繼承發生日僅二年,併入遺產課稅不合理。但稅局查核確定,這筆遺產並未繳遺產稅,既無一再課徵之虞。
 國稅局強調,遺贈稅法對繼承人五年內繼承的財產免計入遺產稅,目的是在避免同一筆財產,短時期內因連續繼承而遭重複課稅。但不計入遺產總額前提,須以死亡前五年內繼承財產已完納遺產稅為限。
 國稅局指出,被繼承人繼承而來財產,其死亡時仍存在且不符免計入遺產規定者,均應併入遺產課稅,只有在該筆財產為現金或存款,且被繼承人生前已供作消費支出或另購其他財產時,可證明至其死亡已不存在,才能免併入遺產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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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土地持分住宅 銀行不貸(2009/6/2)

●九十八年六月一日 工商時報-(無土地持分住宅 銀行不貸)君

 僅有「地上權」、無土地持分的住宅,甚至是只有「使用權」、相當於向業者租賃居住的住宅產品,因產權不完整、未來接手性差,目前銀行一律不承作,想買這類住宅的民眾,應備妥銀彈。
 元大銀行個金部副理吳高偉說,這類產品的產權不完整,若客戶遲繳或其他因素而被查封拍賣,較不易處分,因此銀行幾乎不承作,民眾若真想購買或打算收租,一定要有足夠的資金。
 信義估價師事務所執行協理邱千惠指出,土地權、地上權等,都屬於物權的一種,謄本上會清楚記載,而僅有「地上權」的住宅,相較於一般擁有土地、建物等所有權的房子,房價可便宜3成。
 不過,由於「地上權」住宅等於是向土地所有人租賃土地,因此必須負擔土地租金,邱千惠說,租金水準是依建商與土地所有權人的契約而定,各建案、各地段都不同,也可能是由建商一併負擔。
 事實上,「地上權」住宅等於是「買屋不買地」,在多數民眾仍抱持「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下,「地上權」住宅未來的接手性受限,銀行在授信風險的考量下,大多不願承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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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報綜所稅 可繳現金(2009/5/27)

●九十八年五月廿七日 經濟日報-(網路報綜所稅 可繳現金)君

  【稅務問答暨快訊】

枋山鄉吳先生詢問:今年網路申報綜所稅是否可以現金繳稅呢?
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答覆:97年度綜所稅結算網路申報新增「現金繳稅」機制,惟申報軟體只能印出全額繳款書,如有更正申報可至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列印自行輸入應繳納稅(差額或全額)之自繳繳款書。民眾可持自行登錄列印附有條碼之(全額或差額)繳款書,向各縣市公庫或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後,將繳款書證明聯附於申報書,辦理申報。如果應繳稅額2萬元以下者,亦可持附有條碼之繳款書,向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後,將繳款書證明聯附於申報書,辦理申報,每筆需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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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稅錯誤 可補辦結算申報更正(2009/5/26)

●九十八年五月廿六日 自由時報-(報稅錯誤 可補辦結算申報更正)君

 報稅雖是每年例行事務,但還是有不少人會出現漏報、錯報的情況。台北市國稅局特別整理報稅常見錯誤,還沒報稅的民眾可以參考,避免重蹈覆轍。
 已經報稅的民眾,則可重新檢視申報書,若發現申報錯誤,可以補辦結算申報的方式進行更正。
 一、漏報所得:因未收到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等而漏報,或僅申報查調的所得資料,未申報無法查調的非扣繳所得,如財產交易所得、租賃所得、一時貿易所得等。
 二、申報扶養親屬錯誤:以兄弟姊妹未事先協商,重複申報扶養父母的情況最多;或是錯誤申報扶養20歲以上未在學且有謀生能力的子女或兄弟姊妹,以及20歲以上60歲以下的其他親屬或家屬等。
 三、免稅額申報錯誤:70歲以上的納稅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提高為11.55萬元,但申報扶養年滿70歲的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免稅額仍是7.7萬元。
 四、未合併申報:子女未滿20歲而有所得,除非已婚,否則應與父母合併申報;夫妻因分居而未能合併申報,則須載明配偶姓名、身份證字號,並註明已分居;此外,受扶養親屬若有所得,也要將所得合併申報。
 五、保險費申報錯誤:納稅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才可以申報,而且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內;受扶養兄弟姊妹、其他親屬或家屬的保險費則不能申報。
 六、醫藥費申報錯誤:非屬醫療的美容整型支出、看護支出等,都不能申報扣除;而且,醫藥費有保險給付部分應先減除,不足的部分才能申報扣除。
 七、虛報捐贈扣除額: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之款項,屬於相對代價的給付,不能申報捐贈;至於低價買進不實捐贈收據、列報未登記或未設立團體的捐贈等,則涉及逃漏稅,國稅局已列為加強查核重點。
 八、房貸利息申報錯誤:未依規定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或是同時申報購屋利息及房租支出。
 九、售屋虧損未檢附文件:出售房屋若有損失,申報綜所稅時須檢附載有收付價款資料的買賣契約書,否則國稅局會依財政部的標準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此外,當年度有財產交易所得,才能申報財產交易損失。
 十、教育學費申報錯誤: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受扶養「子女」的學費才可申報,納稅人本人、配偶、受扶養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的學費,都不能申報扣除。
 高雄市國稅局說明,若申報錯誤想要更正,可以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申報書,補辦結算申報,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重新上傳申報資料即可;不過,若報稅期限已截止,不論先前採用何種申報方式,都必須以人工填寫申報書的方式辦理更正。
逾半民眾尚未報稅 國稅局加班收件
報稅剩下最後一週,又遇上端午節連續假期,卻還有5成以上民眾沒有報稅。
 由於端午節連續假期,國稅局也休假,280多萬戶將擠在最後幾天報稅,為紓解人潮,5月26日、27日及6月1日,國稅局中午及晚上將加班收件,網路申報期限則至6月1日午夜12點止。
 財稅資料中心統計,截至5月22日止,綜所稅申報案件222萬多件(不含在途郵寄案件),加計5月23日至25日的網路申報案件,已完成申報件數則有253萬多件,占總申報戶數537萬戶只有47%,還有5成以上民眾沒有報稅。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所得稅申報期間適逢端午節,連續假期國稅局也不上班,但為了讓民眾趕在連續假期前完成申報,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等,5月26日、27日及6月1日中午一律加班收件,5月27日收件時間更延長至晚上7點,6月1日則延長至晚上8點。
 賦稅署表示,民眾若不想花時間排隊報稅,建議選擇網路申報,可以隨時上傳報稅資料,不受上班時間限制,而且網路申報期限至6月1日午夜12點止。
 中區國稅局則說明,綜所稅申報截止後,將分批進行退稅,第一批退稅是網路申報及5月10日前向戶籍地國稅局申報的人工及二維條碼案件,可以提前於7月底退稅;第二批退稅是5月11日至6月1日申報的人工及二維條碼案件,將於10月底退稅;第三批退稅則是申報繳稅但查核後屬於退稅的案件,要等到明年才能退稅。
 至於退稅方式,則有「金融帳戶退稅」及「退稅憑單退稅」兩種。報稅時只要在「利用存款帳戶退稅」欄填入或輸入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存款帳號,國稅局就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存款帳戶;若未填寫「利用存款帳戶退稅」,國稅局則會郵寄「退稅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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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業務所得 可網路申報(2009/5/25)

●九十八年五月廿五日 經濟日報-(執行業務所得 可網路申報)君

目前適逢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98年5月1日至98 年6月1日止),有關執行業務所得申報及課稅規定說明如下:
 一、課稅主體範圍
 執行業務者,係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工匠、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各業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以取得的酬勞,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之執行業務所得,應計入執行業務者個人綜合所得稅總額課稅;惟其如係受僱負責業務,在職務上或工作
上取得的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收入,則屬同條項第3 類規定之薪資所得。
 二、所得申報及計算方式
 為正確計算執行業務所得,執行業務者原則上應依法設置帳簿,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相關業務支出並取得確實憑證者,其執行業務所得應由稽徵機關核實認定。其屬聯合執行業務者,並應以聯合事務所為主體設置帳簿,記載其全部收入,其聯合執業的合約,須載明各執行業務者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分
配盈餘比例及收支處理方式等事項,於事實發生之年度辦理結算申報時,由代表人檢附聯合執業合約書(變更、註銷時亦同)。 若未於所得核定前檢送合約書者,稽徵機關將會參照其前一年度的合約資料。
 此外,執行業務者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應檢附執行業務場所的財產目錄及收支報告表;其為聯合執行業務者,各聯合執行業務者應另檢附盈餘分配表。
 執行業務者如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及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可按財政部核定之年度收入及費用標準核定其所得額,茲列出律師、會計師、記帳士、建築師、經紀人、表演人等業者之收入及費用標準規定提供參考(見表)
 其餘業別請另參考財政部核定「稽徵機關核算97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及「97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可由本署網站首頁/財政部賦稅法令條文全文檢索網頁查閱(網址為:http://dotsearch.dot.gov.tw/Searchall/search_1.asp)。
 三、網路申報所得收支報告表
 財政部為擴大稅務網路服務範圍,98年度新開發「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電子申報系統」,提供執行業務者利用網路申報97年度執行業務所得收支報告表,業者可由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下載當年度執行業務(其他)所得電子申報軟體,申報其執行業務所得損益計算表、收入明細表、財產目錄及薪資調查表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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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賣屋所得報稅 需提示證明(2009/5/25)

●九十八年五月廿五日 工商時報-(賣屋所得報稅 需提示證明)君

 97年上半年房地產很熱絡,現在申報去年所得稅時,台北市國稅局提醒,要記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提示相關證明文件,如果無法證明,則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以97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計算所得額。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房屋賣出價格大於買入價格,產生財產交易所得,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所得的計算以納稅義務人是否舉證房屋買入與賣出的實際價格的相關證明文件,而有不同的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一、檢附契約書(私契)及價款收付紀錄等文件以證明房屋買入、賣出實際價格者,依下列二種情況計算所得額:
(一)契約未載明房屋及土地個別價格者,計算方式為,房地買進總額與賣出總額之差價×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出售時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
 舉例,甲屋出售,約定房地總價為1000萬元,該屋原購入房地總價700萬元,售出過戶當年房屋評定現值5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450萬元,則該屋出售財產交易所得額為30萬元(買賣差價300萬元×50萬元÷〈450萬元+50萬元〉=30萬元)。
(二)契約載明房屋及土地個別價格: 計算方式為,(房屋的賣出價額 - 原買該屋時取得成本 -全部切改良費用)。 舉例,甲屋出售,契約中分別載明房屋及土地出售價款300萬元及700萬元,原取得時契約載明房屋及土地售價分為250萬元及450萬元,又取得該屋後,發生改良費用20萬元(須檢具相關資料),則財產交易所得額為30萬元(房屋賣價300萬元-原房屋買價250萬元- 改良費用20萬元)=30萬元)。
二、無法檢附契約書(私契)及價款收付紀錄等證明文件者,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以財政部訂的97年度財產交易所得標準計算所得額,各地區標準與計算方式如下: 1.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 ×29%為所得額。2.高雄市:房屋評定現值 ×19%為所得額。3.準用直轄市之縣:〈1〉市:房屋評定現值 ×16%為所得額。〈2〉鄉、鎮:
房屋評定現值 ×8%為所得額。4.省轄市:房屋評定現值 ×13%為所得額。5.縣轄市:房屋評定現值 ×10%為所得額。6.鄉、鎮:房屋評定現值 × 8%為所得額。
 例如,甲屋在台北市,97年出售,房屋評定現值100萬元,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額29萬元〈100萬元×29%=29萬元〉

 (限定繼承 不會全面溯及既往)(2009/5/22)

九十八年五月廿二日 自由時報-(限定繼承 不會全面溯及既往)

法務部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天通過朝野協商,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有關限定繼承的溯及既往範圍,不會全面溯及既往,將限縮在保證契約債務、代位繼承(即隔代繼承)和無法知悉被繼承人有債務等三種情況,未來修法通過後,民眾只須以遺產償債,超過遺產部分債務,不再須要「父債子還」。
  至於繼承人在新法通過前已返還債務,法務部指出,為維持法律安定性,兼顧債權人權益及交易安全,修正草案將明定繼承人不得要求返還。
法務部官員指出,立委十三日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修正動議,要求限定繼承修正草案全面溯及既往,經與立院朝野黨團溝通後,立委同意採取法務部意見,僅修法採取部分溯及既往原則,針對保證契約債務等三種最常發生、且最不公平情況才能溯及既往,以僅負有限責任方式,繼承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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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層愈高 房屋稅愈重(2009/5/22)

●九十八年五月廿二日 工商時報-(樓層愈高 房屋稅愈重) 慧

  繳稅時期已到,透天厝的房屋稅負相對也會比電梯華廈重嗎?答案是不一定。
房仲業指出,總樓層較高的房屋,相對所負擔的房屋稅也就愈重,民眾購屋前應先把此因素考量進去。
 太平洋房屋企研室經理鄭國英舉例,阿宏位於北縣板橋市文化路的20層樓高電梯華廈的大坪數房子,房屋稅額需繳納16,000多元,而他位在相距不遠的板橋雙十路段的一樓透天店面,卻只需繳納6,000多元房屋稅,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這樣的差距呢?
 鄭國英指出,有不少民眾,認為透天厝所繳納的房屋稅一定比大樓社區裡的一戶貴很多。但是按財政部資料顯示,房屋評定現值才是計算房屋稅負的依據,而房屋現值的評定,又以「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表」、「房屋折舊率及耐用年數表」及「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表」為依據。其中決定房屋標準單價則又涉及「用途別、構造別、總層數」等三項因素。
也就是說構造別及總層數多寡是決定房屋標準單價高低的主要因素,房屋構造較強固及樓層數較高,其房屋標準單價則愈高,也即房屋現值高,課徵的房屋稅就愈多。因此透天厝房屋現值評價與一般住宅相同,其高價值並未反應在房屋稅的稅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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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報稅 須寄送列舉證明(2009/5/20)

●九十八年五月二十日 經濟日報-(網路報稅 須寄送列舉證明)君

 6月11日前…
使用網路申報所得稅者要注意,若採用列舉扣除額報稅,切記要在6月11日前,將相關列舉扣除證明單據寄送稅捐機關,以免事後遭稅捐機關剔除並補稅的麻煩。
 財政部指出,選用列舉扣除額的民眾,若未檢附相關支出證明,遭稅捐機關改按標準扣除額補稅後,才拿出列舉扣除支出證明要求更正,稅捐機關雖不能拒絕調整,但仍會增加徵納雙方困擾,民眾最好能在限期內寄出相關支出憑證受查。
 但是財政部強調,有兩種情況不接受民眾事後補證,包括:已完成所得稅申報,報稅時未主動在列舉扣除額或標準扣除額中擇一填寫者,稅捐機關一律視為選用「標準扣除額」報稅;以及報稅時已經選擇按標準扣除額報稅者。
 以往各個國稅局在查核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案件時,經常發現大批補稅案件中,有納稅人因網路申報後,未將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單據送交稽徵機關,遭到補稅。
 財政部提醒民眾,今(98)年採用網路報稅者,在完成網路申報手續後,有依法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單據,例如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應檢附共同生活確受其扶養的證明文件;申報列舉扣除額如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或房屋租金支出等,也要檢附相關單據。
 財政部規定,相關證明單據至遲應在6月11日前寄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但只限使用網路報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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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明收入可免報稅應檢舉遭虛報薪資(2009/5/20)

●九十八年五月二十日 經濟日報-(不明收入可免報稅應檢舉遭虛報薪資)君

 透過網路或向稅捐機關查調所得,卻出現「不明收入」,財政部指出,納稅人若確認該筆收入非屬自己的所得,可以剔除免報,但應同時向稅捐機關提出遭虛報薪資的檢舉手續,免除日後遭補稅的麻煩。
 在報稅期間,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提供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查調所得,查調所得也可以至稅捐機關櫃檯申請,不管採用何種形式,財政部指出,若民眾查調所得發現有不明收入時,需先確認,再決定是不是納入申報。
 「不明收入」的情況,如屬納稅人發現所得清單的所得金額,與扣繳單位寄發的憑單金額不符者,須先向扣繳單位查詢,再以正確金額報稅。
 通常會發生扣繳憑單與查調所得金額不符情況,大多是扣繳單位在申報扣繳憑單後,再辦理更正申報,卻未寄發正確扣免繳憑單給所得人,或已寄發正確扣免繳憑單給所得人,但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電腦檔尚未更檔所致。
 這種情形的「不明收入」若置之不理沒有申報,將會形成漏報,日後仍會被補稅。
 但是,若是查調的所得清單上,「不明所得」僅顯示相同身份證字號,但沒有所得人姓名,或姓名不符時,財政部說,納稅人可請國稅局先查調該筆憑單,確認是否為納稅人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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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內沒營業 選一生一次(2009/5/19)

●九十八年五月十七日 聯合報-(一年內沒營業 選一生一次)君

 多屋族怎節稅
民眾未來有三大土增稅節稅工具運用,但各項工具條件和優惠都不同,民眾得慎選適當的節稅工具,才不會犧牲自己的權益。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的鄭策允律師表示,這三大節稅方式,首選是「重購退稅」,理由很簡單,因為一毛稅也不用繳。不過,民眾一定會問,如果不符合重購退稅條件,那「次佳」選擇是什麼?
 鄭策允說,重購的路走不通,就看看房子的土地面積是否超過都市90坪、非都市210坪的限制;如果符合規定,再看看名下有幾間房子。若是只有一間,也未申請過「一生一次」,就選擇「一生一次」。
 至於已申請過「一生一次」,又符合設籍6年、前5年未營業或出租等條件,則申請「一生一屋」。
 那名下有多間房子的「多屋族」,有無節稅空間呢?鄭策允表示,多屋族無法用「一生一屋」,只要出售前一年沒有營業或出租,就可用「一生一次」;如果出售前一年有營業或出租,那就享受不到租稅優惠了。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郭宗銘則提醒,新增的「一生一屋」排除了多屋族,因此民眾必須「先賣後買」,才符合「一屋」的規定。

 想節稅 注意扶養親屬資格(2009/5/19)

●九十八年五月十八日 聯合報-(想節稅 注意扶養親屬資格)君

 八成民眾還未報稅 月底碰上端午連休 國稅局提醒早申報 若趕六一恐擠爆
許多納稅人採用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節稅,不過,像是軍教人員的子女、未同居一家的叔伯甥侄等其他親屬、或是就讀大陸學校等教育部未核准的20歲以上子女,都不能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
 國稅局官員表示,列報70歲以上的扶養親屬免稅額有11萬5500元,70歲以下的也有7萬7,000元,許多納稅人都多列報扶養親屬,但近來國稅局已將扶養親屬列為查核的重點。
 官員說,最常遇到的就是納稅人報扶養叔伯甥侄這類其他親屬,例如列報外甥為扶養親屬,主張因為外甥的父母親經濟不好,因此接濟外甥,等於有扶養事實。不過,這類案件到了法院,經常被法官認定為「基於同宗之誼的照顧,不代表有免稅的權利」,被要求補稅。
 官員表示,要列報其他親屬的扶養免稅額,必須先證明受扶養人的父母無力扶養。如果納稅人和受扶養人同居一家又同一戶籍,納稅人要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身份證影本等證明文件。若同居一家卻不同戶籍,受扶養人必須出具切結書或其他文件,證明由納稅人扶養;受扶養人若未滿20歲,則得附上其父母親的在職證明、薪資扣繳憑單等文件,讓國稅局查核其經濟能力。
 此外,扶養20歲以上的在學子女或兄弟姐妹,要附上學費收據、在學證明書等文件,在國外留學或就讀軍校也可申報扶養,但就讀的學校如未經教育部認可,像是基督書院、大陸地區學校等,就不能列報扶養。軍教人員薪資所得免稅,子女也不能讓其他親屬列報免稅額。
 另外,財政部各國稅局初步統計,全台還有將近8成民眾、超過400萬戶納稅人還沒報稅,多數民眾習慣等到最後幾天才去查所得或報稅,但今年5月28日到31日遇到端午節連續假期,國稅局也休假,建議民眾提早申報,否則6月1日最後一天到國稅局,恐怕會人擠人。
 利用憑證上網下載,或到國稅局查調所得資料,若漏報扣繳所得,官員說,使用網路申報的民眾只需補稅不用罰鍰;如果不是網路申報,至少得罰所漏稅額的0.2倍。


 綜所稅延繳 仍應如期申報(2009/5/18)

●九十八年五月十八日 經濟日報-(綜所稅延繳 仍應如期申報)君

《報稅錦囊》
受到金融海嘯引發經濟不景氣,財政部今年破天荒實施所得稅延期繳納措施,5月報稅期間,符合條件且繳稅有困難的納稅民眾或公司行號,將可以申請延後三個月繳納。
今年有多種所得稅申報案件可以適用延期繳稅,公司稅部分有9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96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以及98年度暫繳申報案件。在97年9月至12月、或98年1月至4月的營業收入淨額,與前一年度同期衰退超過30%的公司,才能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個人稅部分,則是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可申請延繳。此外,無論是公司或個人有所得稅的補徵案件,只要繳納期限在98年2月4日後,也符合延期繳納的範圍。
不過,若要申請延期繳納,只能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最後的期限日不得超過今年12月31日,而且綜合所得稅延期最後繳納日期,不得超過98年9月1日。
由於失業率從去年第四季開始屢創新高,財政部這回特地開放失業民眾申請延期繳稅。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只要在97年9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期間內,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依就業保險法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依內政部訂定「工作所得補助方案」領取工作所得補助金,或依內政部訂定「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領取關懷救助金,都有資格提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另外不只失業民眾可以緩繳稅,財政部也進一步放寬規定至企業放無薪假的員工,只要從去年9月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無薪假占原工作天數達二分之一以上,也可以申請緩繳所得稅。
民眾若有意申請延期繳納9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可在5月1日起至6月1日所得稅申報期間,採線上申辦或自行下載申請書,也可以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索取申請書,填妥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個人戶籍或營利事業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臨櫃申請或郵寄申請,最長可展延至98年9月1日繳稅。
即使申請延期繳稅,仍應於6月1日前向戶籍或營利事業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報。所得稅結算申報收件時,國稅局將檢視是否檢附核准延期繳稅的簡復函影本或申請書收執聯影本,或是已申請延期繳納的切結書後,才算完成收件手續。
特別要注意的是,原本在5月所得稅申報期間,可以使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便利商店等多種途徑繳稅,延期繳納只能到金融機構臨櫃,用現金繳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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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債子償 採限定責任繼承(2009/5/14)

●九十八年五月十四日 經濟日報-(父債子償 採限定責任繼承)君

立院初審通過 繼承人繼承債務 只需以獲得的遺產償還 免再終身背債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13)日初審通過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債務繼承將全面改採限定責任繼承,也就是說,繼承人未來即使莫名繼承到被繼承人的債務,也只要以繼承到的遺產來償還即可。
現行法令以「概括繼承」為原則,「限定繼承」、「拋棄繼承」為例外,只要繼承人沒有在知道自己成為繼承人起的三個月內,到法院主張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就要概括繼承所有債務與財產。
 立法院前年通過全面回溯未成年人、禁治產人限定繼承保證債務的法案,去年4月更擴大追溯在去年1月4日前繼承保證契約債務的成年人;此次的修法,將原來是「例外」的限定繼承債務,納為「原則」之一,徹底改寫我國繼承的遊戲規則。
 此外,為了避免被繼承人生前將財產贈與給繼承人,減少繼承人所得遺產,以躲避債務,影響債權人權益,草案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兩年內,從被繼承人處受贈的財產,都視為其所得遺產,仍要用來償還債務。
 不過,「全面限定責任」是否要全面回溯,法務部與部分立委仍持保留意見,這部分仍待朝野協商。
 提案立委吳清池指出,現代社會親人關係較以往疏遠,根據法務部統計,每年至少發生1萬多起繼承爭議案件,為體現民情與社會需要,應該要修正繼承的原則讓繼承人負限定責任為原則,拋棄繼承為例外,除去繼承人終身背負繼承債務的不合理現象。
 昨天初審通過的條文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也就是說,如果被繼承人遺留500萬元債務,但遺產只有100萬元,繼承人只要償還100萬元即可;繼承人對被繼承人債務的連帶責任,也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
 為了保障債權人,法務部增訂民法第1148條之1,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兩年,從被繼承人受贈的財產,也視為所得的遺產;並新增第1156條之1,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要求繼承人在三個月內提出遺產清冊,一方面是通知繼承人繼承開始,另一方面有利於債權人與繼承人進行清算。
 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民法繼承編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此,大型行庫主管指出,由於現行民法規定,繼承人已可辦理拋棄繼承,未來新規定三讀通過,對銀行的授信政策影響應該不致於太大。
 不過,也有行庫認為,若規定改為溯及既往,對銀行衝擊將會較大,因為銀行不能追償借款人的舊債務,未來銀行若在授信時,可能會考慮更多借款人的條件,如年齡太高、身體不好,恐怕借錢會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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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繳綜所稅 最長三個月(2009/5/12)

●九十八年五月十二日 自由時報-(延繳綜所稅 最長三個月)君

 財部網站可列印繳款書
綜所稅繳稅方式有六種,今年首度開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自行列印繳款書,再以現金或支票繳納,稅額兩萬元以下,還可到便利商店繳納。
 此外,考量經濟不景氣,財政部今年破天荒祭出延期繳稅措施,去年9月以來,曾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近貧補助及馬上關懷救助金者,或無薪休假日占當月工作日二分之一以上的月份達兩個月,都可申請延繳綜所稅,最長三個月,但須在綜所稅申報期限內提出申請。
 綜所稅繳納方式包括現金、支票、自動櫃員機(ATM)、帳戶委託取款、晶片金融卡及信用卡等,使用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者,不能使用晶片金融卡繳稅,使用網路申報者,六種繳稅方式都適用。不過,晶片金融卡繳稅每筆須負擔手續費十元;持現金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每筆手續費六元;信用卡繳稅手續費則由各發卡銀行決定。
 若以現金或支票繳稅,須填寫「自行繳納稅額繳款書」,或上網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自行登錄列印附有條碼的繳款書,再向代收稅款處繳納;自行列印繳款書之後,也可持現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等便利商店繳納。
 選擇「帳戶委託取款」者,則可使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存款帳戶,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並加蓋存款人印鑑,附在申報書內;採用網路申報或二維條碼申報者,不用填寫繳款書及繳稅取款委託書,但採用網路申報者,以本人或配偶的存款帳戶為限。
  至於ATM轉帳繳稅,只要持金融卡,利用貼有「提款+轉帳+繳稅」標誌的ATM,進行轉帳繳稅即可,免填繳款書,但應將交易明細表附在申報書內。
 信用卡繳稅則限本人或配偶的信用卡,只能使用一張信用卡,可透過電話語音(6碼地區為411111、416666,7碼地區為4121111、4126666),或網路(https://paytax.nat.gov.tw)辦理;採用網路申報者,在繳稅畫面中點選信用卡繳稅,直接輸入相關資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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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前詢問鄰居 避開瑕疵屋(2009/5/11)

●九十八年五月九日 蘋果日報-(租屋前詢問鄰居 避開瑕疵屋)君

 非凶宅 輻射 海砂屋 列進租約求保障
住得安全、安心,是所有租屋族的基本要求,租到凶宅、輻射、海砂屋等瑕疵屋,只能提心吊膽過日子。為避免遇到此類情形,專家建議,可在租屋前詢問鄰居或管理員外,還可將房屋非凶宅、輻射屋、海砂屋等條件明訂於合約中,若是在不知情下租到瑕疵屋,可要求房東退租甚至賠償。
安心居住
根據《民法》規定:「賣方於出售物,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買賣契約外之有償契約也準用之。租約屬有償契約,也適用上述規範,即便在租約上未明確規範租賃物非輻射屋、海砂屋,但房東得擔保房子無上述瑕疵,否則房客有權終止契約。
凶宅可問當地派出所
一般房屋買賣交易中,多會在「房屋現況說明書」中,載明是否為凶宅、輻射屋、海砂屋,因此,買方可藉此判定屋況。
 永慶房屋研展部協理黃增福表示:「最簡單方法,就是問鄰居或是管理員。」在決定承租前,可詢問在社區居住時間較久的住戶,或在社區工作較久的管理員,也可請教周邊社區住戶。
 如果周邊鄰居問不到,黃增福指出,凶宅部分可詢問當地管區派出所。另外,海砂屋判定,可觀察內、外牆有無壁癌,鋼筋是否裸露等現象,也可向各縣市建管處查詢;輻射屋則可上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gamma.aec.gov.tw/ray/house.asp)。
 房東在出租房屋前,有善盡告知是否為凶宅、海砂屋、輻射屋的義務;房客也應主動詢問,並將非凶宅、海砂屋、輻射屋的條件列入合約,若是房東不願意配合,應避免租賃。
房東有善盡告知義務
若是房客不介意租用,可向房東爭取調降租金,房東也應在合約中載明房客已知悉房屋為凶宅、海砂屋、輻射屋,並仍同意租用等條文,以免產生糾紛。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李岳洋指出,由於凶宅是否屬於物之瑕疵,認定上仍有疑慮,建議租客在租屋前,盡量將排除凶宅的條文列入租約,以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後續問題的產生。
避免 租到凶宅、海砂屋、輻射屋方法
  ˙詢問房東、鄰居或管理員
  ˙凶宅可詢問管區派出所
  ˙海砂屋可觀察內、外牆有無壁癌,鋼筋是否裸露,或向各縣市政府建管處查詢
  ˙輻射屋可上原能會網站查詢(http://gamma.aec.gov.tw/ray/house.asp)
  ˙於合約中載明非凶宅、海砂屋、輻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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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新成屋 先調土地建物謄本(2009/5/11)

●九十八年五月九日 蘋果日報-(買新成屋 先調土地建物謄本)君

 確認融資抵押權已塗銷 留意有無2次施工
前幾年預售屋量大增,今年已經陸續成屋,購買新成屋雖然較不必擔心中古屋常見的屋況問題,但產權問題與2次施工的違建問題,卻須特別留意。專家建議,購買新成屋前先調閱土地、建物謄本,以及「測量成果圖」,可有效降低購買新成屋的風險。
降低風險
新成屋交屋最常採用的是「依現況交屋」的方式,不過,有些問題是眼睛看不出來的,例如違法的2次施工問題,以及建商原有的土地與建物融資抵押權未塗銷等問題,常引起消費糾紛。
向已入住住戶探查
太平洋房屋契約部經理蕭朝陽表示,購買新成屋比預售屋的風險低許多,與中古屋買賣都是先看到屋況才簽約、交屋;因此建議在看屋階段時,就要用交屋的心態仔細觀察,有問題就要在簽約前提出,除可作為議價的籌碼,建商改善的意願也較高。
 其實有不少新成屋已有住戶入住,這些住戶已有裝潢與使用社區設施的經驗,因此,向同一社區的鄰居探查,也是瞭解屋況的好管道。與左鄰右舍閒聊一番,還可瞭解建商對於屋況瑕疵的修繕態度與速度,以及社區管委會的成立狀況等。
要索取測量成果圖
信義代銷協理何胤諭表示,產權及2次施工是購買新成屋最要注意的2大問題,不少建商會以土地與建物為抵押,向銀行貸款蓋房子,即俗稱的「土融」與「建融 」,民眾購買前一定要調閱土地、建物謄本,確定建商土融與建融的抵押權已塗銷,才能確保自己的產權。
 此外,須確認建商是否有按圖施工。由於建物已完工,現場不一定會提供平面圖,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或直接向建商索取「測量成果圖」,對照社區現況,確定是否有2次施工的情形。
 常見的2次施工會有陽台、雨遮外推,或是挑高區域施作地板,增加使用空間,又或者將機房挪為他用等狀況,如果銷售人員沒有說明,等同於隱瞞重大交易事實。
 再者為屋況的確認,須測試所有的開關是否能正常使用,水量是否充沛,排水孔排水是否順暢等,可攜帶小家電測試所有插座,確保每個插座可正常使用。
釐清瓦斯管線費用
蕭朝陽表示,非所有建物都有拉瓦斯管線,購屋前必須確認,若無瓦斯管線,拉管線費用由誰負擔?此外,部分建案會要求統一施作鐵窗,並要住戶自行負擔費用,必須留意。
 找設計師裝潢者,建議交屋時可請設計師協助點交,一方面設計師經驗豐富可幫忙檢驗,也可釐清責任歸屬,因有不少情況是在裝潢時發現問題,例如電視線不通、馬桶阻塞。
 若無裝潢,則可特別留意天花板與牆面油漆,是否有裂縫或凹凸不平,擺放傢具後即可入住;如果要重新裝潢,則不必太在意,畢竟一定會弄髒,裝潢完畢再要求裝潢公司重新油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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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報稅 增逾二成(2009/5/7)

●九十八年五月七日 經濟日報-(網路報稅 增逾二成)君

 開始申報不到一週…

 今(98)年5月繳稅比往年更方便,財政部估計網路報稅人口可望破300萬戶。
受財政部首度開放網路報稅可持現金繳稅,加上網路報稅享優先退稅權影響,不到一週,網路申報件數已較往年激增二成以上。
 賦稅署昨(6)日統計,自5月1日起至6日止,網路報稅案件已達23.33萬餘件,與去(97)年同期19.1萬件相比,累積網路申報件數約成長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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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立遺囑 繼承少紛爭(2009/5/7)

●九十八年五月七日 工商時報-(預立遺囑 繼承少紛爭)君
計算法定特留分,選擇遺囑訂立方式並簽名,遺囑就具法律效力
張先生隻身在台北打拚,兄弟姊妹各自生活互無往來,結婚後與太太兩人開公司做生意,買了一棟豪宅,存了一些錢,沒有小孩的兩人希望可以安心度過餘生,怎料,張先生因為操勞過度而突然過世,張先生的兄弟姊妹出現,向張太太表示要平分張先生的遺產,張太太可不可拒絕分配?或是主張兄弟姊妹少分配一點?
我們努力工作所賺得的財產總希望留給自己所愛的人,然而面對未知的明天,多數人選擇不面對,或是認為「以口頭交代」心願後應該沒問題,也因此我國人撰寫遺囑的比例偏低,造成許多繼承人為了爭奪父親或母親所遺留下來的財產,或是繼承人間對於遺產的分配無法達成協議,就對其他繼承人提出民事分割遺產之訴訟、刑事侵占告訴,這時侯的遺產未必給繼承人帶來幸福。
就張先生的例子而言,張太太雖然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主張減少遺產總額,然而依照民法繼承規定,在沒有預立遺囑的情形下,遺產的一半要分給他的兄弟姊妹,而且遺產若不是單純的現金,而是有諸多不動產、股票、債券時,繼承人之間則必須要能夠協議分配,而所謂協議分配則是要所有繼承人同意,並不是多數決,也不是何人先占有單獨的財產就有權利,只要繼承人間無法達成共識,或是其中一個人拒絕配合,那麼就需要以訴訟來解決紛爭,也因此遺囑的有效訂立就更顯得重要。
我國民法遺囑訂立的方式有五種:自書遺囑、代筆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口授遺囑,其中我們可以選擇最簡單自行訂立的方式為自書遺囑,只要用筆書寫遺囑全文(不能以電腦打字),並記明年月日簽名其上,就是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
為了達成我們對遺囑分配的心意以及避免身後的糾紛,在遺囑撰寫內容前,應該先行計算法定特留分(我國繼承法規定應保留給繼承人之最少比例,遺囑違反此規定時,遺囑該部分無效),確保每一個繼承人所分配到的財產價值都超過特留分,然後再以自己的心願加以個別分配財產,或搭配信託的方式確保遺產的歸屬,若再將自書遺囑交由公證人認證或由律師見證,如此一來,繼承人產生紛爭的機會就大大減低,把財富真正化為愛心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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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錯稅 有證據就退稅(2009/5/6)

●九十八年五月六日 經濟日報-(課錯稅 有證據就退稅)君

 政府課錯稅,拿不出證據,還是無法拿回退稅。台北市稅捐處訂定退稅原則,決定從寬認定,只要稅捐機關或納稅人一方有直接或間接證據,證實確有溢繳稅款時即可退稅,財政部亦支援這項退稅原則。
 稅捐處舉例,使用中的一般土地如被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後,依規定應按千分之六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果納稅人仍被按一般土地稅率從高課稅,事後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地確已編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稅捐機關自可依規定追溯辦理退稅。
 稅捐稽徵法第28修正規定,自今(98)年1月21日生效後,課錯稅的案件,若可歸責為政府的錯誤,即不受退稅期限最長只有五年的限制。不過,若屬納稅人自行適用法令或計算錯誤,與政府無關者,退稅期限最長還是五年。
 財政部指出,各稅捐機關在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正生效後,已陸續接獲納稅人主張政府課錯稅的申請退稅案件,為使稅捐機關退稅有一致原則,不管是納稅人或政府課錯稅,都要有證據才能退稅。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為此已訂定退稅原則,在受理民眾申請退還溢課稅捐時,需先釐清其溢繳稅款屬於納稅人本身或稽徵機關的錯誤後,再處理後續退稅事宜。
 如屬政府課錯稅案件,台北市稅捐處規定,只要納稅人或稅捐機關任何一方,握有直接或間接證據足以證明溢課稅款,即不受五年退稅限制,稅捐處不但會退還納稅人的溢繳稅款,還會依規定加計利息退還。但退稅需舉證,包括:
 一、雙方均有證據可以認定有溢繳稅款者。
 二、稅捐處無證據,但納稅義務人有證據,且經查證認定有溢繳稅款者。
 三、納稅義務人無證據,但稅捐處有證據,認定有溢繳稅款者。
 四、雙方均無明確證據,但依經驗法則及稽徵作業一貫性,足以推定有溢繳稅款者,亦可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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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握5大訣竅 報稅省更多(2009/5/5)

●九十八年五月五日 自由時報-(掌握5大訣竅 報稅省更多)君

 申報受扶養親屬規定
 綜所稅結算申報開跑,雖然今年已有不少減稅利多,但若能掌握5大撇步,今年報稅還可以省更多。
申報才能退稅
根據規定,全年所得若未超過免稅額(7.7萬元、70歲以上11.55萬元)與標準扣除額(單身7.3萬元、夫妻14.6萬元)合計數,可免申報綜所稅,受薪階級還可以再減除薪資扣除額(10萬元)。舉例而言,雙薪4口之家,年所得65.4萬元以下,可以不用報稅。
 很多人覺得報稅很麻煩,只要符合免申報標準,就不願意報稅,這種做法可能白白把退稅款送給了國庫,因為很多所得已經被扣繳稅款了,如果沒有報稅,就無法退稅。因此,若有扣繳稅款或可扣抵稅額,即使符合免申報標準,還是要報稅,才能退稅。
合併或分開申報
雖然夫妻須合併申報綜所稅,但如果去年才結婚或離婚,今年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由於綜所稅採累進稅率,原則上是分開申報較有利;但夫妻若所得相差懸殊,有一方沒有收入或符合免申報標準,則合併申報反而有利,報稅時最好先試算一遍,再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申報。
多申報扶養親屬
申報綜所稅時,除了本人及配偶之外,受扶養親屬也有免稅額,多申報一個受扶養親屬,就可以多一個免稅額,也就可以少繳一些稅。
 受扶養親屬可分成「直系尊親屬」、「子女」、「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等;其中,直系尊親屬是指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等,家裡若有幾個兄弟姊妹,可協調由所得較高者申報父母等為扶養親屬,較具節稅效果。
可選擇列舉扣除額
另外,申報綜所稅時,可選擇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列舉扣除額有10項,包括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房貸利息及房租支出等;如果可列舉扣除的金額超過標準扣除額,就應選擇列舉扣除額,可以少繳一些稅。
報稅時若未填明適用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或未辦理結算申報,國稅局都會以標準扣除額來核定稅額,可能對納稅人較不利。
善用特別扣除額
除了列舉扣除額,還有5項特別扣除額,包括薪資所得、財產交易損失、儲蓄投資、教育學費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等;其中,薪資及身心障礙扣除額每人10萬元、儲蓄投資扣除額每戶27萬元、教育學費扣除額則是每人2.5萬元,多多使用特別扣除額,也可以達到節稅效果。
申報扶養親屬 多多益善
如何申報受扶養親屬,是很多人報稅時的共同困擾。每年都有很多人因為申報不符合規定,而被國稅局剔除補稅。
  受扶養親屬可分成4大類,申報時應注意下列規定:
  一、直系尊親屬:本人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及外曾祖父母等,只要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就可以申報扶養親屬;若兄弟姊妹共同扶養直系尊親屬,應協定由其中一人申報扶養,不能重複申報。
  二、子女:未滿20歲或年滿20歲因在校就學、身心殘障或無謀生能力,可申報扶養親屬;所謂「在學」,以就讀經教育主管機關立案的學校、且有正式學籍者為限,若就讀國小師資班、文理或升學補習班及中國學校等,則不符合申報規定。
  三、兄弟姊妹:本人及配偶的同胞兄弟姊妹,未滿20歲或年滿20歲但因在校就學、身心殘障或無謀生能力,可申報扶養親屬。
  四、其他親屬或家屬:本人及配偶的伯、姪、孫、甥、舅等,須符合民法第1114條第4款(家長家屬相互間)及第1123條第3項(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規定、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實受納稅人扶養。
 但受扶養者的父母若是享有免稅優惠的軍教人員,則是不能申報。
 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的認定,則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領有身心障礙或殘障手冊;2.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慧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者等,並取得醫院證明者;3.未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年所得未超過免稅額。
 另外,申報扶養親屬時,若受扶養親屬有所得,也要合併申報;若受扶養親屬在年度中死亡、出生,或於年度中滿20歲或自學校畢業,雖然實際扶養期間不滿一年,還是可以全年的免稅額計算。

 報稅軟體下載 一度塞車
部財稅資料中心統計,截至昨天下午五點止,短短四天內,綜所稅網路申報已超過17萬人次,申報完成則有15.4萬多件,其中退稅案件10.4萬多件,退稅金額逾22億元。
 不過,昨天下午三點多,「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一度出現網路報稅軟體無法下載的問題,一個多小時後,狀況才排除。
 財稅資料中心指出,該網站的頻寬可以同時容許一千多人下載報稅軟體,可能是太多人同時下載,一時忙線,才會出現無法下載的問題。未來若再出現類似情況,建議民眾可以上網到各區國稅局的網站,下載報稅軟體。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綜所稅總申報戶數約537萬戶,去年網路申報件數首度突破50%,預估今年將提高至52%,希望民眾多多利用網路申報,除了可以提前退稅之外,以憑證進行網路報稅,還可以參加抽獎。


 財部:地價稅、房屋稅 稅基稅率將調整(2009/4/30)

●九十八年四月廿九日 中國時報-(財部:地價稅、房屋稅 稅基稅率將調整)君

 地方政府為因應各項地方建設及政務之推行,必須有穩健之財政收入予以支應,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均將不動產財產稅作為地方政府之重要財源。部分先進國家,如英、美等國對於財產稅的課徵,係以地方支出總額決定財產稅率或金額,其財產稅之徵收深具彈性,使地方政府得以獲得充足的財源。反觀我國各縣市政府之稅課
收入普遍不足,以九十七年為例,各縣市稅課收入未達其總值算數五○%者有廿一縣市,顯示地方政府自有財源過低,無法充分挹注施政需要。
 有鑑於此,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將「土地稅及房屋稅減免規定之檢討」納入研究議題,加以檢討。經通盤檢討現行減免規定、課稅實務及稅制結構,並提委員會議討論業獲致結論。
 首先,部分減免規定之實務有待調整之處。例如。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現值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其立法原意在減輕居於簡陋房舍之低收入者負擔,然施行結果,新建高樓小套房,因面積小,現行評價方式未能反映其高市價而得以免納房屋稅。又興建農舍之土地屬座落於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免徵地價稅,致使別墅型農舍亦得亨有免稅。因此,將要求稽徵機關加強查核農舍是否與農業經營有關覈實課稅,並請地方政府覈實評定房屋標準價格,使其逐步接近重置成本或市價等。
 另涉及修法部分,財政部官員表示,以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規定為例,現行規定對自用住宅用地面積界定性「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約九十.七五坪)部分」,實際已過分寬鬆,因此自用住宅用地面積將適度修正。又自用住宅用地採低稅率是為減輕自用住宅者之租稅負擔,但現行規定之要件過於寬鬆,因此對於共同生活之限制將採新標準,已成年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分開設籍之自用住宅僅能一處,以避免此優惠規定成為富人避稅管道。
 為提高地方政府長遠財源考量,財政部擬對於地價稅、房屋稅之稅基、稅率酌予調整。
一、房屋稅:現行房屋現值通常低於房屋造價或市場價格,造成採用豪華建材之住宅,其課稅價值偏低,有違公平。因此,對於各種類型之房屋標準價格,應覈實調整,以符實際。
 又房屋稅條例雖訂有稅率之範圍,然地方政府多基於政策考量而採取法定稅率下限。因此,擬由中央修法調整,將法定稅率之下限調高,一致提高房屋稅稅率(調整方案見上圖表)。
 官員強調,此項調整對於適用性家用房屋稅率者、自住房屋稅率者及大部分縣0市適用非住家非營業稅率者(估計約占總戶數之九十.六五%)並無影響,僅對於現行適用非住家營業用及少部分縣市適用非住家非營業用者有影響,估計影響戶數約占總戶數九.三五%。
 二、地價稅:目前公告地價每三年重新規定地價,造成公告地價與市價嚴重偏離,地價稅之稅收未能反應房地產市場價格。因此,將改以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以反應土地實際價值。
 此外,適度提高累進稅率之累進度,除可增加稅收,改善地方政府之財政外,可藉增加土地投機者之持有成本,抑制房地產炒作,以加速土地開發及有效運用。建議將現行地價稅按一般用地之累進稅率各個級距各自增加二%、四%、六%、八%、十%,此調整對占課稅總戶數九七.二二%不受影響。相關調整涉及修法部分
,預計民國九十九年修法,一○○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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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稅5月起開徵 七種繳款方式(2009/4/30)

●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 自由時報-(房屋稅5月起開徵 七種繳款方式)君

 5月除了要申報綜所稅外,還要繳納房屋稅,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6月1日止,共有七種繳稅方式可選擇。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房屋稅七種繳稅方式包括臨櫃繳納、便利商店代收、約定轉帳繳納、自動櫃員機(ATM)轉帳、信用卡繳稅、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稅等;但晶片金融卡及電話語音轉帳繳稅,須負擔手續費十元,便利商店代收每筆手續費六元,並且限稅額在兩萬元以下;信用卡繳稅是否須支付手續費,依各發卡銀行規定。
 高雄縣地方稅務局局長林麗娟表示,今年有14個縣市提供房屋稅延期或分期繳納措施,民眾若有繳納房屋稅困難,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但各縣市規定不盡相同,民眾可向各縣市稅務局或稅捐處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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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族、房貸族 節稅有撇步(2009/4/29)

●九十八年四月廿九日 中國時報-(租屋族、房貸族 節稅有撇步)君

景氣不佳,但購屋、租屋不能免,不論是租屋族、房東族、購屋族、換屋族、售屋族等均涉及報稅問題,其中,納稅人申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者,就不得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只能兩擇一申報支出。
 對租屋族而言,依稅法規定,納稅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血親,在國內承租房屋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者,並附上租賃契約、租金付款證明文件或切結書三選一,可享一年最高12萬元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
 單身無殼蝸年王小姐,月付房租金1萬3千元,一年房租支出計15萬6千元,雖租金扣除額上限為12萬元,但相較於標準扣除額只有7萬3千元,王小姐使用租金扣除額節稅效果,顯而易見。
 對購屋族而言,去年購屋民眾,則可善用每戶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上限30萬元,以減輕報稅負擔。
 舉例:張太太去年購屋貸款利息為60萬元,儲蓄特別扣除額為20萬元,申報時,張太太應以購屋貸款利息減去儲蓄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40萬元申報,因購屋貸款利息扣除額上限是30萬元,張太太最多只能申報30萬元。
 對換屋族而言,不論是以小換大、以舊換新屋,可利用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辦理退稅機會。
 不過,換屋族退稅有四項要件:1.購屋的價格高於出售價格;2.售出與買進房屋都必須符合「自用住宅」條件;3.二間房屋登記名義人為本人或配偶均可;4.兩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在二年之內,換屋族先前已繳納的交易所得稅可自新屋完成移轉登記年度的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
 對售屋族而言,是以「房屋評定現值」固定比率計算售屋所得。舉例:房屋位處北市,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依財政部公告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29%。在申報所得時,要填寫財產交易所得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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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稅三方式 憑證登入10分鐘完成(2009/4/28)

●九十八年四月廿八日 自由時報-(報稅三方式 憑證登入10分鐘完成)君

 報稅流程表
今年申報綜所稅仍有三種報稅方式可選擇,包括網路報稅、二維條碼、人工書面,其中,網路申報不僅可提前於7月底退稅,若使用憑證登入報稅,可直接下載所得資料,平均5至10分鐘即可完成,還能參加各國稅局舉辦的抽獎活動。
根據財稅資料中心統計,去年綜所稅總申報戶數逾530萬戶,其中網路申報案件已突破50%,成為最普遍的申報方式,主要是網路報稅省時更省力,省下排隊或郵寄報稅的時間。
網路、二維條碼要下載軟體
台北市國稅局說明,採用網路申報者,可至「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tax.nat.gov.tw),下載安裝報稅軟體,再登入申報系統,納稅人可選擇以自然人憑證、財政部核准的金融憑證或「身份證字號+戶號」登入,再依系統指示步驟完成申報。
 使用憑證登入網路報稅者,自5月1日凌晨起,至6月1日午夜12時止,全天候24小時均可上傳申報資料,且可重新上網傳送更正申報資料;以「身份證字號+戶號」登入者,同一日內上傳資料以五次為限。
 另外,若採用二維條碼申報,同樣要先到「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申報軟體,但須逐筆鍵入所得資料;使用二維條碼申報,可直接自軟體系統中印出繳款書,不用再自行填寫。
 至於人工書面申報,須先取得「綜所稅結算申報書表」,目前共有「一般」、「簡式」及「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三種申報書;若所得來源較單純,只有薪資、利息、股利所得等,而且採用標準扣除額,可使用「簡式申報書」;其餘須使用「一般申報書」;年所得600萬元以上者,若須適用「最低稅負制」,則會用到「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書面申報較花時間
財稅資料中心表示,使用憑證進行網路報稅者,可直接下載所得及稅籍資料,平均五到十分鐘即可完成報稅;以「身份證字號+戶號」登入者,除非向國稅局查詢取得所得資料檔,再於網路申報時匯入,否則須自行輸入所得資料,平均約30分鐘可完成;以人工書面申報者,一般須一天以上才可完成。
 不論採用哪一種報稅方式,申報時都不用檢附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等;但若有其他應檢送文件,例如申報列舉扣除額的相關證明文件等,應於寄送申報書時檢附,使用網路申報者,應於6月11日前寄送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就近由任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代收。
查詢所得 上網、臨櫃皆可
今年綜所稅申報期間(5月1日至6月1日),同樣可以查詢所得資料,查詢方式有「上網查詢」或「臨櫃查詢」兩種,臨櫃查詢不限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可就近跨區查詢。
 所得資料查詢範圍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得,想要上網查詢所得資料,須先申請「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認可的「金融憑證」,然後使用「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由網際網路向財稅資料中心查詢。
 納稅人也可前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等查詢所得,查詢時應出示身份證正本;若委託他人代為查詢所得,則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證正本、申請人的「委託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的身份證正本;若出示身份證影本,則必須由申請人或受託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將影本交由國稅局留存備查。
 納稅人查詢所得時取得的資料檔,不僅可做為報稅參考,以「身份證字號+戶號」做為通行碼進行網路申報,還可直接將查詢到的所得資料檔匯入,不用再逐筆登錄。
 不過,台北市國稅局表示,綜所稅所得查詢範圍以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為限,非扣繳所得不在提供範圍內,加上部分扣繳所得資料可能來不及歸戶,因此,財稅資料中心提供的所得資料不一定完整。
 國稅局強調,納稅人上網或臨櫃查詢的所得資料,只是報稅時的參考,若有其他未列入查詢範圍的所得,還是要誠實申報,否則仍會被要求補稅甚至罰款;但採用網路申報者,若因國稅局提供的所得資料不完整而短報、漏報,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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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一屋 土增稅10% 423萬戶受惠(2009/4/28)

●九十八年四月廿八日 聯合報-(一生一屋 土增稅10% 423萬戶受惠)君

 立院初審通過 未來只要符合「一屋」要件 換屋多少次都適用 李述德:有助刺激房市為拉抬房市,政府再釋出減稅利多!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新增「一生一屋」的規定,放寬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適用範圍,未來民眾換屋時,只要符合一定條件,都可適用10%優惠稅率。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估計全台有423萬戶家庭可受惠,有助刺激國內房市。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審查土地稅法修正案,經過財委會罕見的表決大戰,委員以4票對3票通過這項法案,法案完成三讀後,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賣屋時只要名下只有1棟房子,出售前持有土地6年以上、設籍且持有自用住宅滿6年,前5年無營業用或出租,只要繳交10%的土增稅,但都市地區限90坪、非都市210坪。
 財稅官員解釋說,新規定以「一生一屋」形容,是因為限制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換屋時想適用10%優惠稅率,名下只能有一棟房子;只要符合「一屋」要件,換屋多少次都適用10%稅率。
 舉例來說,老劉10年前買的房子公告現值400萬元,今年賣掉時公告現值漲到700萬元,價差300萬元,原本要繳20%的土增稅,稅金60萬元;如果他符合「一生一屋」新規定,稅率減半為10%,只繳30萬元的稅,省了30萬元。
 官員說,現有的土增稅優惠有2種,分別是「一生一次」和「重購退稅」;一生一次就是民眾一輩子只能申請一次10%優惠稅率,因此相對於一生一屋,條件也比較寬鬆。要提醒的是,民眾必須先申請一生一次,之後才能申請「一生一屋」。
 至於「重購退稅」的規定,官員舉例說,何小姐現有房子公告現值600萬元,賣地后土增稅繳了100萬元,她在賣屋後2年內買一棟公告現值800萬元的房子,因為她買的新屋價格高於舊房子減掉土增稅的差額,因此100萬元的土增稅可全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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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稅限製出境可行政訴訟翻案(2009/4/27)

九十八年四月廿六日 聯合報-(欠稅限製出境可行政訴訟翻案)君

又到了報稅季節!民眾有誠實報稅的義務,但稅務權益也不能輕忽。最高行政法院作出相關決議,民眾欠稅遭各地行政執行處限製出境,可經由訴願程式後提起行政訴訟爭取翻案,多一層司法救濟的機會。
 各地行政執行處向民眾催收欠稅時,可依行政執行法限制民眾出境;由於沒有催收金額的限制,過去曾有人欠稅10萬元即遭限製出境。民眾若不服,通常只能向行政執行處的上級機關「行政執行署」聲明異議,行政法院很少受理相關案件。
 有學者批評,由執行署審查執行處的出境限制,是行政審查,形同「左手審查右手」,結果幾乎不會改變,根本沒有救濟的意義,司法機關應介入審查。
 不過,這種現象最近出現轉變。立奇公司負責人陳火成欠稅174萬元被台北行政執行處限製出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近判決陳火成只要經過訴願程式,就可以提起訴訟救濟。
 最高行政法院最近一次的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對行政執行法的立法意旨,也採取不同解釋,認為民眾如果不服執行機關的限製出境執行方法或其他侵權情事,可在訴願後提起行政訴訟,為自己爭取權益。
 據指出,限製出境涉及人身自由,已有立委提案修正行政執行法,增訂行政執行機關可以限制民眾出境的最低金額,即個人欠稅30萬元以上,營業團體欠稅150萬元以上,才可限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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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稅祕笈--6撇步(2009/4/27)

●九十八年四月廿七日 工商時報-(節稅祕笈--6撇步)君

 提到報稅,到底有沒有節稅的祕笈?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郭宗銘提供6個小撇步。
 (1)利用保險費節稅。家族成員越早投保或採單獨投保方式,能享受更多保險費扣除額。申報扣除時,須檢附收據或保費繳納證明正本,並注意4點:
1.直系親屬的保費可列舉扣除,非直系親屬如兄弟姐妹及其他親屬的不可以。
2.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需同一申報戶。
3.人身保險即壽險、健康險、傷害險、勞工、軍公教、農保、學生平安保險、旅遊平安險及其眷保等可列舉扣除;非人身保險如車險、火險、颱風險等不行。
4.非經政府核准的國外保單不可扣除。
  但若居住國外親屬在當地投保人身險,可憑保費收據正本及保單影本申報扣除,須自行節譯註記,供稽徵機關備查。另最低稅負中死亡給付3,000萬為免稅額。
  (2)租屋、換屋及購屋的節稅規劃。租屋,房客可以房屋租金扣除;房東則租金可列舉申報。首次購屋,善用房貸利息扣除額、修繕或消費名義購置自用住宅可列利息支出扣除額,而房屋部分營業、部分自住,也可按比例扣除利息;換屋時,可列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或自用宅重購扣抵稅額。
(3)醫療及生育費扣除無上限。納稅人及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療及生育費,只要檢附有抬頭的收據正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就可列報扣除,沒有金額上限的限制。
(4)捐贈。包括得申報為列舉扣除的捐贈、對政治獻金的捐贈、對學校的捐贈及各類實物捐贈。但不是現金的實物捐贈,在申報列舉扣除年度時,須將該項實物捐贈金額加回計算基本所得額。
(5)遭受不可抗力災害損失,應及時申請損失證明,例如地震、水災、火災等災害發生,不要急著清理而破壞現場,應立即通知稅捐單位勘查,出具證明,並在災後15內,持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及時申請損失證明,報稅時可列為扣除額,特殊狀況申報僅可展延一次15天;納稅人因自宅火災波及鄰房所支出的賠償費用,如有調解委員會等機關證明文件,准予列舉扣除。
(6)降低應稅所得。民國99年前境外所得免稅,因此可利用海外商品、例如海外基金、外幣連動債或海外存款利息,賺取免稅所得。2.投資境內分離課稅商品,例如短期票券、債券、不動產基金(REIT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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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事報稅 節稅5秘笈(2009/4/24)

●九十八年四月廿四日 聯合報-(房事報稅 節稅5秘笈)君

 又到了報稅的季節!綜所稅申報項目中,與不動產交易相關的稅務,大致可分買、賣、出租與承租四大類,都是可節稅的管道。
又到了報稅的季節!
綜所稅申報項目中,與不動產交易相關的稅務,大致可分買、賣、出租與承租四大類,都是可節稅的管道。
售屋族 評定現值計算交易損失可抵
售屋族最簡單的申報方法,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的固定比率計算出售屋所得。
舉例來說,房屋位於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依財政部公告出售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29%,在申報所得時就需填寫財產交易所得為29萬元。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表示,若屋主是以低價賠售,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
 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抵,可以之後3年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但賣方須提出售屋的實際價格,減去當初取得該屋之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前次及本次買賣契約書等。
 如果出售金額為400萬,加上了取得房屋一切必要費用,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等,還有移轉費用,例如廣告費、清潔費及搬運費等,當初的取得金額為500萬元,這次的400萬就算賠售。
 這差價的100萬元,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扣抵有餘,還可以之後3年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最好先將買進和賣出的相關文件準備齊全,做為報稅時列報扣除的憑證。
購屋族 房貸利息扣抵每年最高30萬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如果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購屋借款利息也可列舉扣除,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
 舉例來說,小明在96年支出的購屋貸款利息共50萬元,但他在銀行的利息收入有10萬元,在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時,需以50萬元減去10萬元,得到餘額40萬元。不過餘額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元,只能申報30萬元。
房東族 實收租金57% 或採列舉扣除
對包租公來說,申報租賃所得方式有二,一種是以全年實收租金的57%(扣除43%必要費用)直接申報。
 另一種是採列舉扣除方式,即對因租賃而發生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納稅義務人可先行核算,從租金收入中減除後,再以餘額做為租金所得報稅,擇高適用。
房客族 未報房貸利息租金可扣12萬
在外租屋或是住宿學校的租屋族,可以享有一年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並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三選一。
  以在外租屋的單身無殼蝸牛族張先生,月付房租金12,000元為例,一年下來房租支出14.4萬元,超過標準扣除額的7.3萬元,假設最後所得淨額適用最低6%的級距,張先生可少繳稅2820元。
(120,000-73,000)×6% =2820元
但前提是租屋須為自住使用,且如果已經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的話,就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
  陳俊宏指出,依照國稅局的解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不受一間房屋只能申報一次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數人合租一間房屋,每個人可以列舉扣除的上限都是12萬元。
  但若前半年租屋、後半年晉身為有殼族,並有購屋借款利息的情形,就只能選擇其中一種申報,納稅人就必須衡量並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換屋族 重購自宅扣抵須買價>賣價
去年曾經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的換屋族,若購買的房屋價值大於出售房屋,有機會依法申請自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就是所謂的「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這時要切記,前後兩間房屋都須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且買價要高於賣價。兩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2年以內,以及兩間房屋登記名義人為本人或配偶都可。四項條都符合,才能申請扣抵稅額。
 稅納稅義務人如果符合重購退稅的要件(土地退增值稅,房屋退綜合所得稅),在申報的時候,需檢附出售及重購年度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買賣契約或向地
政機關辦理登記的公定契紙,以及所有權狀影本,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

  進階班 贈屋 賠償金 也可節稅

  ●購屋贈與節稅

 遺贈稅規定的課徵基礎,現金依現金計算、不動產依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訂現值合計的金額。不動產適用於遺贈稅的項目,並非僅限於高總價豪宅或是土地,店面也是可用來投資節稅的項目。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說,例如陳先生將以5000萬購得北市大安區的一處店面產品轉給兒子小陳,其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訂現值加總為500萬。

 1.若以5000萬元現金贈與小陳:應繳稅費為約478萬。
  應課贈與金額:5000萬-220萬(免稅額)=4780萬
  贈與稅:4780萬×10%(贈與稅率)=478 萬
 2.若以500萬公告現值購屋贈與小陳:應繳稅費僅約28萬
  應課贈與金額:500萬-220萬(免稅額)=280萬
  贈與稅:280萬×10%(贈與稅率)=28萬

 ●賠償當修繕費節稅
因為隔鄰建商興建大樓,去年導致某甲房屋受損,得到15萬元的賠償金,這筆賠償金是否要申報並繳交所得稅?
 台灣房屋副總經理謝萬雄說,如果15萬元修繕賠償金剛好彌補房屋損害時,屬於損害賠償的性質,可以免納所得稅。
 若賠償金超過損害時,超過部分屬於所得稅法所規定的「其他所得」,應課徵所得稅。民眾報稅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報,以免被查獲得繳罰鍰。
實務班 8/31 9/22 關鍵日
台灣房屋副總經理謝萬雄說,除了所得稅之外,還有一些與不動產相關的節稅重點。
 例如買方於辦理增值稅申報的同時,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規定時,也要注意地政士是否一併辦理地價稅優惠稅率,因為每年的地價稅差額達5倍。
 或者是房屋的使用強度降低,例如原為店面使用改成住家使用,一定要向稅捐機關申報,可以降低房屋稅的適用稅率,節省房屋稅的支出。
 最重要的是,投資人要把握兩個節稅關鍵日:每年9月22日及8月31日,9月22日是申請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若錯過了時點,就要再等一年。
 8月31日則是「納稅基準日」,對有買賣土地的人來說,土地出售在8月31日後的,稅捐機關會對原來的所有權人開徵全年的地價稅。所以在交易時,雙方可以約定地價稅分攤方式,對於持有土地時間較短者比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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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稅 扣除額調高(2009/4/24)

●九十八年四月廿四日 聯合報-(所得稅 扣除額調高)君

 賦稅改革系列報導
為減輕中低收入和薪水族的租稅負擔,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標準、薪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等扣除額調高,讓全民享受減稅利益。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是關於扣除額的規定,但背負太多政策目的,無法兼顧各界需要,多年來衍生不少租稅規避,加上外界一再建議增訂扣除項目或調高扣除額,有違租稅中立及稅收適足原則,需要通盤檢討,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因此委託學者研究「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之檢討」。
 賦改會達成共識,建議將單身的標準扣除額提高到六萬元,有配偶者提高至十二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分別提高為十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改依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每人」以二點五萬元為限。
 賦改會的建議案行政院會通過後,送交立法院審議,立委在初審時決議,將標扣額再提高,單身者提高為七點三萬元、有配偶者為十四點六萬元,其他依照政院版通過。此外,並將去年開辦的國民年金保費列入保險費特別扣除額,合計其他保費支出,每人上限二點四萬元。這些減稅規定,今年五月報稅時就可適用。
 官員說,預計受惠戶數達三百六十萬戶,占總申報戶的七成。以四口之家雙薪家庭、子女均就讀大學為例,下月報稅時,適用稅率百分之六者,可減稅約七千三百八十元;稅率百分之四十者,可減稅約四萬九千二百元。
 值得一提的是,每年列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多達四百七十萬件,有九成適用百分之十三以下稅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提高將增進租稅公平。另外,高達百分之九十五的標準扣除額申報案件,適用百分之十三以下的稅率,標準扣除額提高,有助減輕中低所得租稅負擔、縮小貧富差距,並簡化稅務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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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辦2000億房貸 下周起申辦(2009/4/22)

●九十八年四月廿二日 蘋果日報-(續辦2000億房貸 下周起申辦)君

 日前行政院核定續辦的兩千億元優惠房貸,下週一起接受民眾申辦。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指出,申請條件大致不變,並依照目前利率計算,借款人實際支付年利率為百分之一點三二五。
 葉世文表示,第一波兩千億元優惠房貸目前還有餘額,第二波將於月底前撥至各相關申貸銀行,因此不會出現民眾想申貸卻銜接不上的問題。根據國宅組統計,截至四月十日止第一波優惠房貸餘額尚有四十七億元,預計本月底前用完。
北市每戶可貸350萬
目前密集在永和看屋的民眾陳思學說,他不認同政府續辦兩千億元優惠房貸,續辦優惠房貸其實不利民眾,因為大部分民眾爭搶低利息房貸積極購屋,導致賣方抬高價錢,反而失去議價空間,他寧可等優惠房貸結束,市場恢復正常運作再購屋。但看屋已一年多的民眾陳哲煜則說,優惠房貸可減緩大家搶貸,足夠的額度讓民眾可以慢慢看屋。
 兩千億元優惠房貸申請資格只要年滿二十歲皆可申請,台北市每戶最高三百五十萬元、北市以外最高三百萬元。
 因政府補貼了放款銀行利率百分之零點七,所以目前申請人所負擔的利率是年息百分之一點三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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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積移轉 增列折繳代金方式(2009/4/22)

●九十八年四月二十日 工商時報-(容積移轉 增列折繳代金方式)君

 內政部預告修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增訂接受基地移入的容積,未來得以繳納代金方式折算,但為免對都市發展造成過度衝擊,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規定所收代金的用途,應專款專用於取得與接受基金同一細部計畫區的土地為限。
 今年1月7日修正公佈的都市計畫法第83條之1,明訂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取得、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之建築與歷史建築之保存維護及公共開放空間之提供,得以容積移轉方式辦理。至於容積移轉的送出基地種類、可移出容積訂定方式、可移入容積地區範圍、接受基地可移入容積上限、換算公式、移轉方式、折繳代金、作業方法、辦理程式及應備書件等事項之辦法,則授權由內政部訂定。
 由於條文中增列得以折繳代金方式辦理容積移轉,內政部日前預告修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使容積移轉的辦理與公共設施用地的開闢期程相互配合,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正修文增列公共設施取得開闢順序納為訂定審查許可條件之考量項目之一。
 此外,明定接受基地移入的容積除依原規定計算外,增訂得以繳納代金方式折算移入容積,並規定繳納代金金額的計算公式。另為免對都市發展造成過度衝擊,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收代金的用途,草案中也明訂應專款專用於取得與接受基地同一細部計畫區的第6條第1項第3款土地為限。但接受基地所在地區未擬定細部計畫者,得以取得同一主要計畫區的同款土地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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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貸要付違約金 當心吃悶虧(2009/4/21)

●九十八年四月廿一日 中國時報-(轉貸要付違約金 當心吃悶虧)君

 搶搭政策房貸順風車,銀行大打折扣戰,首年房貸利率低至1.5%,若房貸戶「變心」想投靠其他銀行,有什麼事情需要注意?銀行業者表示,若貸不到兩年就轉檯,往往須支付0.5到1%不等的違約金,算起來約4到5萬元,若不想付這個錢,不妨與往來銀行談談,看能否少收一點。
 不過,在與銀行談判前,也得先掂掂斤兩,不要瞎談。銀行房貸主管說,若曾向基金、保險、結構債等理財商品,或本身是長期往來客戶,在談判時空間比較大。
 再者,對銀行的態度也不宜太過強硬,因房貸利率真的很低,銀行已經賺不到什麼錢,如果房貸戶又執意轉貸,「不賺你違約金怎麼說得過去」。
 因目前各銀行的指數型房貸,多屬利率「前低後高」的三段式房貸,對房貸戶而言,前一至兩年能享受低利,之後則改以浮動計息、提高加碼,利率可能提高至3%上。銀行業者表示,違約金罰的就是只用前幾年低利,之後便落跑的房貸戶。
 以台北市每戶平均貸款額度約550萬元,若轉貸要付0.5至1%的違約金,就要付4到5萬元。銀行業者提醒,即便目前各銀行房貸殺低,但也是前一兩年低利,之後仍舊回復較高利率,評估轉貸與否,務必將省息金額算出來,再決定要不要轉貸。
 一旦決定要轉貸,確定要付違約金,就可以找銀行談,看能否減收違約金。
 銀行觀察,有些轉貸者是「習慣性轉貸」,看起來「逐低利而居」應是有賺無賠,但每回轉貸的過程,除違約金外,有些銀行還會收取作業費用等雜支,這些也要計算進去,否則即便轉貸成功,但其實仍舊吃了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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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法拍屋 依投標人數定標價(2009/4/20)

●九十八年四月十八日 蘋果日報-(買法拍屋 依投標人數定標價)君

 銀行本票付保證金 先背書轉讓防廢標
法拍屋的投標保證金少則數十萬、多以百萬計,法院多要求以銀行本票支付保證金,如未得標則當天領回。不過,專家表示,為避免寫錯字,銀行本票上的抬頭,最好填寫自己的名字,投標前則應記得先將本票背書轉讓,才不會讓好不容易得標的物件成為廢標。

 小心謹慎
在投標日前,須留意法院的法拍屋公告中,保證金的金額與投標日期、時間等訊息,投標當天須攜帶保證金、身份證與印章等,法院多要求用銀行本票支付保證金。
 保證金是最容易出錯及產生糾紛的地方,由於保證金少則數十萬,多則數百萬,1間投標室如果投標人數眾多時,加總起來可能有上億元的保證金,相當驚人,雖然法院要求以銀行本票支付,但與現金無異,不肖的代標業者可能以保管保證金為由,趁機將保證金捲款逃走,民眾要親自將保證金放入保證金封存袋,於封口處密封、簽名蓋章後,投入投標箱內才安全。
銀行本票填自己名字
聯邦法拍協理吳思萱表示:「銀行本票抬頭可填寫本人或法院的正式名稱,但法院名稱繁複,寫錯字就等同於廢標,建議填寫自己的名字。」法拍屋搜尋引擎執行長卓訓麟說,常見投標人的銀行本票抬頭寫自己的名字,卻有禁止背書轉讓的字樣,或票據忘記背書被判定廢標,投標前應先將本票背書轉讓。
 若委託法拍公司代標,法拍公司通常不會要求保管保證金,而是幫忙填妥投標書,最後交由客戶,將銀行本票裝入保證金封存袋內,封好並在封貼處簽名蓋章,再由客戶親手投入投標箱內,以免發生爭議。
 卓訓麟表示:「絕大多數的投標價格是在投標當天決定的,價格高低會視當天投標人數而定。」一般代標公司會將投標人帶到投標處一段距離外,等至截標前1、2分鐘才出來投標,也就是所謂心理戰,讓其他投標人以為人很少,填寫較低金額,得標機率較高。
投標額高於公告底價
有經驗代標公司只要看到有同行或投資客常客,大致能抓到多少人投標,並建議價格,而投標金額共3個,包括土地、建物與2者加總,這3個金額均不可低於法院公告的底價。由於土地與建物金額是未來買賣移轉課稅依據,若開價高於底價,建議建物填寫公告底價即可,土地價錢可寫高一點,未來轉售,若土地購入價高於土地公告現值,無須繳土地增值稅。
 公佈得標結果後,法官通常會詢問:「有人的投標金額比得標價還高嗎?」如果你的投標金額低於法官公佈的得標價,此時千萬別舉手說要加價,那是為避免遺漏投標書而做最後確認,並非現場競標。
如何填寫投標書
第1次填寫投標書的民眾,建議投標前1天先至法院購買投標書回來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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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限定繼承司法院有異見(2009/4/17)

●九十八年四月十六日 工商時報-(全面限定繼承司法院有異見)君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改民法繼承編,將現行「概括繼承」為原則,全面改為限定繼承,並增訂「有限溯及既往條款」,確保繼承人合理權益。但由於司法院反對,擔心傷害債務人及經濟弱勢者權益,協商後,立委要求政院在兩週內提出對案再併案審查。
 立院去年三讀修正民法繼承編,將民法一律採「概括繼承」的規定開了一扇門,凡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可採限定繼承,避免幼兒因不懂「拋棄繼承」法律規定,被迫背負鉅額債務。
 但立委吳清池表示,許多選民反應,雖「有正常行為能力」,但仍因不熟悉法律,莫名其妙繼承龐大債務,有鑑於「父債子還」觀念在工商社會已未必合適,他提案修法全面改採限定繼承。
 吳清池提案明訂,繼承人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僅需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
 此外,民法原規定債務人身歿後財產清算程式,必須由債務人報請法院開具遺產清冊,但吳清池認為,國人每年死亡人數僅1/10遺留債務,應由債權人在債務人身歿後3個月內,報請法院清算債務人遺產,過期後即不得主張債務求償權,才不浪費司法資源,並確保繼承人權益。
 吳清池並同時增訂「有限追溯既往」條款,亦即全面限定繼承若完成三讀後,在三讀之日前仍未完成協商的債務,將在原繼承遺產範圍內償還,超過該範圍者,未償還債務即一筆勾消,但已完成債務協商者不得追溯既往。
 對於吳清池提案,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說,法務部原則支援全面改「限定繼承」,但為免債務人鑽法律漏洞,應增訂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2年內,繼承的財產亦視為遺產,保障債務人權利。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簡色嬌則擔心,銀行未來將要求借款人要求更多物保或人保,反不利經濟弱勢者借貸。此外,草案並未強迫繼承人限期清算,將造成遺產鑑價困難,萬一導致債務糾紛,不利繼承人及債務人,司法院強力主張立院應增訂日出條款,讓法院有時間因應該項重大變革,並增派人力,進行配套。由於該案
一旦三讀,勢必將對債權銀行造成衝擊,吳清池亦詢問與會銀行主管機關金管會代表的意見,不過金管會僅表示「尊重法務部見解」,未進一步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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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繳稅手續費 最快明年取消(2009/4/16)

●九十八年四月十六日 經濟日報-(繳稅手續費 最快明年取消)君

 國庫全額負擔!透過超商、網路繳納均適用;信用卡支付涉及銀行費率,須再研究。
 財政部長李述德承諾,民眾未來繳稅,都不再需要支付手續費,「國庫會全額負擔」。官員表示,最快明(99)年可以實施。
 目前包括稅額2萬元以內,至超商繳稅案件,透過網路以晶片金融卡繳稅、電話語音及信用卡繳稅,都要由納稅人自行負擔手續費,費用6元到10元不等;信用卡則視發卡銀行約定條款而定。
 李述德認為,公庫法完成三讀後,超商將取得代收稅款的法制地位,未來也將研議比照金融機構代收模式,由國庫吸收代收稅款手續費。李述德昨(15)日在立法院答詢時並承諾,不只超商繳稅免手續費,目前有收取手續費的繳稅工具,都要朝免向民眾收手續費方向改進。
 立法委員費鴻泰昨天要求財政部,在鼓勵網路報稅的原則下,政府要使用晶片金融卡在網路繳稅的民眾,負擔10元手續費,是背道而馳的作法,因此「晶片金融卡繳稅手續費必須取消」。李述德當場表示,可以研究。
 李述德進一步表示,目前除了現金之外,非傳統的繳稅工具已多達六種,部分要收手續費,部分不需要,在選擇不同繳稅工具的納稅人之間,產生不公平,他認為繳稅手續費應該都要「內含」,即由國庫負擔。
 在此一原則下,財政部將著手研議繳稅全免手續費的可行性。官員初步表示,超商與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轉帳繳稅,免向納稅人收取手續費的可行性較高,但是以信用卡做為稅款支付工具的民眾,因涉及各發卡銀行費率不同等問題,由國庫編列預算代付手續費,需要進一步研究。
 目前的繳稅工具包括現金、自動櫃員機轉帳、信用卡、超商、繳稅取款委託書、電話語音及晶片金融卡等七種,可以繳納的稅捐包括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房屋稅、地價稅與使用牌照稅。
 其中,由國庫負擔代收稅款行庫繳稅手續費者包括:自動櫃員機,每筆13.5元、繳稅取款委託書3.5元至3.9元。其餘繳稅工具則由納稅人自行負擔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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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超商繳國稅 免6元手續費(2009/4/15)

●九十八年四月十五日 工商時報-(到超商繳國稅 免6元手續費)君

 公庫法昨天三讀立法,公庫的範圍將擴大到超商、集中保管公司,財政部表示,明年超商代收等「國稅」,國庫將編列預算支應費用,民眾免繳6元手續費。
 但屬於地方政府的地價稅、使用牌照稅與房屋稅,財政部尚得與地方政府協商,是否由地方吸收費用。
 現行繳稅有6種管道:1、繳稅取款委託書,手續費3.9元;2、ATM轉帳,手續費為13.5元;3、信用卡;4、便利超商;5、電話語音轉帳;6、晶片金融卡。前二者手續費都是「公庫」支付,即中央政府支付;後四者由民眾自付。
 超商代收稅款只是代辦性質,金額限定在2萬元以內,以收地方稅的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為主,97年度共代479萬多件,收取稅額201.59億元,民眾每筆繳6元手續費,共3,000萬元,其中4元,共2,000萬元進入超商,另外2元,共1,000萬繳給財金資訊公司做資料傳輸用。
 超商從今年2月起,可收營業稅申報自繳稅款、營所稅扣繳和代繳稅款、綜所稅的大批開徵。
 今年5月報稅時,超商收稅範圍更大,可以代收2萬元以下的個人綜所稅報稅、營所稅申報,與9月的營所稅暫繳。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屬於「國稅」的所得稅和營業稅,國庫最快從「明年」起將編列預支應吸收全部的費用。
 今年5月報稅,肯定已來不及使用實施,納稅義務人依舊要繳6元手續費。估計,今年超商代收案件一定逾500萬件,手續費逾3,000萬元。
 至於,納稅義務人在超商繳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財政部表示,都是由地方政府收走,國庫不可能編預算代付,否則立法院也不會同意,財政部將和各地方政府協商如何解決財源問題。
 此外,晶片金融卡和電話語音轉帳的手續費都是10元,財政部國庫署表示,將盡量納入公庫的範圍內,也可一併免收手續費。
 信用卡部分,各個銀行有不同的收費標準,並不一樣,未來也會考量,如果在規定期限內繳稅可能免費,如果是逾期才繳稅,則國庫不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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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優貸 政院擬增撥2千億(2009/4/13)

●九十八年四月十三日 蘋果日報-(房屋優貸 政院擬增撥2千億)君

 可望本周內實施 業者估成交量增2成
行政院長劉兆玄日前指示加碼增撥優惠房貸,全案正由經建會作最後整合。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昨表示,增撥兩千億元優惠房貸案只剩一些文書作業,經建會今天就會送請行政院核定,可望本周內宣佈並實施。房仲業者預估下半年房市成交量可增加兩成。
北市每戶最高350萬
行政院去年九月增撥兩千億元優惠房貸,至今年四月三日止,受理申請金額一千八百八十六億餘元,僅剩一百一十三億餘元額度。為提振國內景氣,劉揆在三月二十日行政院會指示增撥,最後決定加碼兩千億元,內政部隨即在三月二十七日將建議續辦優惠購屋專案貸款案函報行政院。
 加碼的兩千億元優惠房貸,申貸條件及利率與去年九月的優惠房貸相同。適用對像為年滿二十歲國民,每人限購一戶,已申請優惠房貸者不得重複申貸;貸款額度部分,北市每戶最高三百五十萬元,其他地區最高三百萬元。
 銀行放貸利率將依中華郵政公司兩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零點九電腦動調整,政府固定補貼年率百分之零點七,由內政部逐年編列預算支應,借款人實際支付利率為年率百分之一點三七五。
 政府辦理優惠房貸的補助經費都編在內政部營建署年度預算中,營建署指出,為照顧真正有購屋資金需求的民眾,此次增撥的優惠房貸適用建物限於專案核定前、半年內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中古屋及新屋,民眾可先辦理金融機構的一般房貸,在行政院核定後,經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再改貸續辦的優惠購屋貸款專案。
加速建商推案腳步
行政院續撥兩千億元優惠房貸,不但帶動成屋買氣,也可加速建商推案腳步,預期預售屋市場將逐漸回溫。遠雄企業團總管理處公共事務室副總經理蔡宗易指出,續撥優貸可活絡房市,更可增強民眾購屋意願。台灣房屋首席總經理彭培業說,預估成屋市場至少再成長一成,又以北縣、桃竹、台中縣市等民眾受惠最大,尤其
低總價、首購型產品。
 信義房屋代銷協理呂信銓說,政府續撥優惠房貸若確定在四月底前執行,預估下半年房市成交量可增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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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用三招 報稅省錢多多(2009/4/13)

●九十八年四月十三日 經濟日報-(活用三招 報稅省錢多多)君

 今年5月報稅,課稅級距加上四大扣除額的雙重減稅效應,綜所稅省下的稅金,會比往年多很多。慎選扣除額、備妥減稅證明文件,設法壓低課稅所得讓稅率降級,將是今年節稅的三大致勝關鍵。
 受薪中產階級家庭,今年最能明顯感受降稅好處。以標準四口之家為例(雙薪夫妻與兩位未成年子女),全年所得在65.4萬元以內,將不必負擔所得稅。相較去年四口之家免繳稅門檻,足足提高約10萬元。
 反之,落在課稅範圍內的家庭,今年最重要的功課,就是設法壓低課稅所得。例如增加合適的扶養親屬、檢視全年可節稅的支出。特別是臨界兩個課稅級距家庭,若能透過增加扣免額方式,達到級距降級目的,省稅金額就會十分可觀。
 舉例來說,所得淨額(減除扣免額等之後的餘額)在41萬元以內者按6%課稅,因此當所得淨額落在41萬元以上附近的家庭,設法增加扣除項目讓課稅淨額低於41萬元,稅率即可自13%降至6%,最多可省下約一成的所得稅。
 尋找合適的扶養親屬也是減少課稅所得的方法之一。每新增一位扶養親屬,可加扣7.7萬元免稅額,受扶養者若是年逾70 歲的直系親屬,則可扣除11.55萬元,課稅所得即會快速下降。
 選擇適當的扣除額則是另一個重要的節稅關鍵。今年標扣額單身者已提高為7.3萬元,有配偶者為14.6萬元,較去年增加2.7萬元到5.4萬元。過去習慣選擇標準扣除額報稅的家庭,仍應先檢視全家包括醫藥生育費、保險費、房貸利息(或房屋租金)、捐款或災害損失支出,合計若超過7.3萬或14.6萬元時,就該捨棄不必附任何證明的標扣額,改採列舉扣除額報稅會比較省稅。
 當然,列舉扣除額要有支出證明,報稅前備妥相關文件,才能順利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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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地震險 投保率大增(2009/4/10)

●九十八年四月十日 聯合報-(住宅地震險 投保率大增)君

 住宅地震險新費率上路後,保費調降幅度約7.47%;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表示,投保率已從過去的千分之2提高到近26%,保費調降將促使更多民眾投保,預計今年保戶可達204萬戶。
 住宅地震險保費採全國單一費率,保額以120萬元為基礎,目前保險費為1年期1,350元。
 921地震發生後,政府將住宅地震險列為政策保險,只要民眾投保住宅火險就自動涵蓋住宅地震保險,目前投保率近26%。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指出,921大地震後,房屋建築結構日益改善,其中耐震結構建築物(包括鋼筋混凝土、鋼結構等)占全部投保件數比重明顯增加,且近年沒有重大損失,讓保險費率有調降空間。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表示,小套房坪數只要小於18坪、20坪,將有機會再降低保費,比全國單一費率的1,350元更便宜。
 而保費、保額計算基礎必須以房屋所在區域、房屋結構等參數計算,只要房屋重置價格低於120萬元,就符合降低保費的條件。
 以台北捷運站附近、六層樓高、12坪的小套房為例,每戶重置價格為88.8萬元,保額與重置價格相同,計算出的住宅地震險保費約1,000元,比全國單一費率便宜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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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利率房貸 再掀熱潮(2009/4/9)

●九十八年四月九日 經濟日報-(固定利率房貸 再掀熱潮)君

 央行暫停降息 土銀合庫銀推最低1.5%優惠方案搶市
中央銀行暫停降息讓市場預期利率落底,土地銀行和合作金庫銀行兩家主要房貸銀行最近都推出固定利率、最低1.5%起的房貸優惠方案,兩家行庫提供的T定利率房貸額度共300億元。
金融機構指出,固定利率房貸是在「利率看漲」時才對客戶有利,但去年下半年以來,利率一路走低,讓房貸戶放棄固定利率房貸,改選與利率連動的指數型房貸;先前中央銀行多次降息,很多固定利率房貸客戶也要求銀行「降利率」。
 不過,央行前次理監事會暫停降息,讓固定利率房貸再度成為房貸戶詢問的熱門商品。
 大型行庫土銀、彰銀、合庫銀最近陸續推出前半年利率固定的房貸。其中土銀、合庫銀都推出前半年固定1.5%的優惠房貸,7至12個月適用利率則是1.99%起,第二年為2.25%起,土銀限額100億元,合庫銀限額200億元。彰銀前半年則提供1.96%起的固定利率,7至12個月的利率自2.15%起,第二年利率則自2.45%起。
 三家行庫的條件,都是要優質客戶才能申貸,例如年收入達80萬元至100萬元,或借款人的負債比不得超過月收入六成以上。
 目前也有部分壽險業提供固定利率房貸,包括富邦、三商美邦和南山人壽等。其中富邦人壽的選擇最多,有3、5、7、10年期;南山人壽是固定5年期;三商美邦人壽則有固定5、7或10年期的房貸方案。壽險業房貸利率大致是固定在2.5%到3.41%。
 銀行主管提醒,選擇固定利率房貸專案,要注意是否有違約設計,例如有些壽險業會限制還款時間,民眾如果選擇10年期固定利率房貸,前五年提前還清可能被收1%到2%違約金。
 銀行主管指出,房貸戶若預期央行未來降息空間有限,或本身房貸還款年期較短,可考慮選擇固定利率房貸;若房貸還款年限長,在長期利率走勢較難預料情況下,不一定要多花轉貸成本把房貸搬家到固定利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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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利事業登記廢止 將建預查系統(2009/4/9)

●九十八年四月九日 工商時報-(營利事業登記廢止 將建預查系統)君

 內政部營建署昨日指出,營利事業登記制度廢除後,商家營業地點仍需符合都市計畫、建築及消防管理等法規,為讓民眾瞭解自家營業場所使用是否合法,縣市政府將提供民眾查詢的服務,未來更將提供網路預查系統,以解除民眾疑慮。
 這項統一發證制度廢除的目的是讓登記歸登記,管理歸管理,經建會官員表示,過去這種寓管理於登記的作法是有問題的,因為營利事業登記送審那一刻的建築、消防符合規定並不代表未來也符合規定,管理必須是持續性的工作。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過去這項營利事業登記至少還讓商家取得後感到安心,瞭解營業地點符合地方建管單位的標準,未來廢止這項制度後,民眾不免有是否合法的疑慮,內政部表示,已要求縣市政府現有 的都計、建管及消防成立聯合服務窗口,設置專線電話,提供民眾查詢服務。
 內政部同時表示,長期而言,將請各縣市政府加速建置地政、都計、建管及戶政等各項資訊系統,並建立整合平台,以讓民眾透過網路進行預查,瞭解營業場所是否符合相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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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年最大調整 公司登記 將由地方政府辦理(2009/4/8)

●九十八年四月八日 聯合報-(80年最大調整 公司登記 將由地方政府辦理)君

 公司法面臨80年來最大的結構調整,一旦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未來公司設立及管理將轉由地方政府來接手,預估全台地方政府一年合計將獲得3億元以上的登記費收入。
 目前公司登記採中央立法、中央執行的制度,5億元以上公司是由中央辦理登記;5億元以下公司,除台北、高雄兩直轄市外,其餘縣市則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
 為配合政府組織再造,經濟部商業司代理司長高靜遠昨天表示,公司法將進行80年來最大幅度結構調整;未來公司登記將改為中央立法、地方執行的制度,民眾開公司可直接向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平均而言,公司登記要繳交資本額4千分之一的登記費,光全台一年就有約3億元的收入,未來也會全部給地方。
 高靜遠指出,除了公司登記外,未來中央單位經濟部商業司,將漸漸轉型為以立法、輔導產業的業務為主,而公司的管理全部交給地方政府。
 因為現行公司法有授權可委託地方政府自行執行公司登記,但目前僅局部開放給北、高兩市。高靜遠說,目前占公司登記業務量1/3的工商大縣包括台北縣、桃園縣、高雄縣,以及外島金門、馬祖等地方政府,自明年起可以試辦公司登記業務。
 高靜遠表示,依此結構調整,未來公司法將會有結構性的大修正,預計修正草案將於三個月內送交行政院審議。目前會先邀請會計師公會(代表代辦業者)、工商團體、地方政府,預計在月底前召開首場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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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 雙卡利率降定了(2009/4/7)

●九十八年四月七日 中國時報-(20%→12.5% 雙卡利率降定了)君

 雙卡利率降定了!立法與行政兩院六日協調達成共識,修正《民法》第二○五條,同步下修民間借貸利率和銀行雙卡利率,未來皆採浮動機制,前者上限由現行廿%降為十五.五%,後者上限由現行廿%降為十二.五%。國民黨團副書記長呂學樟會後開心地笑說:「立法院大獲全勝!」
 國民黨團今天將在立法院會針對日前委員會通過的民法第二○五條提出上述修正動議,黨團書記長楊瓊瓔表示,只要民進黨團不反對,此案最快下周就會上路。
不過民進黨團表示,國民黨團自己修正委員會送出的案子,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此案一定要交付朝野協商,最快也要一個月後才能處理。

  修正《民法》第二○五條 達共識
行政院原本堅持反對為降雙卡利率修正民法,但此情勢昨天出現大轉折。國民黨司法法制委員會委員謝國樑、呂學樟、吳清池、邱毅,以及另一立委陳根德,昨天找來金管會正副主委陳沖、李紀珠,以及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召開協調會,當眾宣佈變更行政院之前說「萬萬不可動」的約定利率廿%,還增訂第二項專門處理雙卡利率,一旁的陳沖則顯得臉色鐵青。
 兩院協調結論是,約定利率上限修正為「央行短期融通利率加週年利率十二%」,而現行央行短期融通利率是三.五%,換算下來,上限為十五.五%。雙卡利率計算方式則是「央行短期融通利率加週年利率九%」,換算下來,目前上限十二.五%,也不是金管會日前表明的「最好不要低於十五.五%」。

  民間借貸利率 上限為十五.五%
歷經三小時協調,國民黨團昨天會後立刻召開記者會對外宣佈「好消息」,與會的陳沖表示,雙卡利率成本包括資金、營運及風險成本,對於贈品、行銷等不必要的營運成本,銀行有調降空間,金管會致力淡化雙卡做為借貸工具的立場與立法院一致,支援黨政協調共識。
 呂學樟表示,行政部門及國民黨團為考量三百多萬名持卡人權益及銀行產業發展,基於立法經濟考量,將在七日院會二讀民法修正案前提出如上的修正動議;這也代表行政部門及國民黨團能苦民所苦,解決雙卡利率問題,滿足社會大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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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登記新制 採分離原則(2009/4/7)

●九十八年四月七日 經濟日報-(商業登記新制 採分離原則)君

 下周上路 貫徹管理與登記分離 以「事前徵信、事後追懲」保護交易安全立法院多年前三讀通過商業登記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下週一(13日)將施行,商業登記和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採取登記與管理分離原則,商業登記不再發給登記證,登記時間縮短為七天。
 立法院2002年1月中旬三讀通過這項法案,商業登記將採準則主義,都計、建築、消防、衛生等未規範在商業登記審核內容,作業程式也大幅簡化,不論縣市政府或直轄市政府辦理商業登記案件期間,不得超過七日。當時修法動機為,商業登記制度採「事前徵信、事後追懲」以保護交易安全,貫徹管理與登記分離。
 再者,之前政府核發商業登記證,但商號被勒令歇業或撤銷、廢止商業登記證後,仍可持有商業登記證,作為交易證明文件,因行政機關作業,根據商業登記影本即可核發相關證照,容易發生爭議。新法上路後,公司雖仍需向主管機關進行登記,但不再發給登記證。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也一併廢除,只要符合商業登記法令規定者,就可准予登記,登記作業簡便。
 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林滄敏表示,此法施行後將可與國際接軌,近期需要加緊宣傳。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高靜遠表示,為使新制順利上路,經建會3月26日已邀各部會協調,決議短期由內政部儘速召集各縣市政府研設立「諮詢服務窗口」,以便利民眾得透過此窗口查詢其營業處所之土地使用分區、建築物使用及所得經營業務。
 中期規劃套配措施則是作法請內政部先行規劃整合戶政、地政、土地使用管制(含都市計劃及非都市計劃地區)、建築管理、消防、戶政相關資訊系統,建立資訊共同平台,作為簡化企業申設流程及推動電子化政府參考。
 高靜遠說,新制只是把取得登記的程式e化(電腦化)、簡化,每月還是與財稅機關合作更新商業登記資料,民眾都可上網查詢,會計師查證問題也和會計師公會合作,且將繼續維持政府的查證窗口。
 為簡化公司設立的程式,行之多年的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即將廢除,台北市會計師公會認為,廢除統一發放營利事業登記證後,改成事後抽查的方式,會衍生執行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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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未分居 應合併報稅(2009/4/6)

●九十八年四月六日 經濟日報-(夫妻未分居 應合併報稅)君

  《常見的報稅錯誤》
報稅季節又要到了,往年常見納稅人誤解稅法的規定,造成申報錯誤、漏報、少報或申報不實等情形。本報特別與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合作,根據國稅局的統計,整理出歷來納稅人報稅時,最容易疏忽或犯錯的項目,提供納稅人參考,以免無謂受罰。

  【本報訊】

 1.夫妻分開申報綜合所得稅條件
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除可就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人合併填報於同一張申報書內申報繳納外,其餘各類所得均應由納稅人合併申報繳納。但納稅人卻常誤解為所得可分別申報,填報二張申報書,違反應由納稅人合併申報的規定。這種案件,國稅局會依據電腦產出的資料,查核證實夫妻關係後,合併課稅,如有短漏稅者,會依法補徵並處罰。
2.夫妻分居,分別單獨申報,未載明配偶姓名及身份證統一編號夫妻因分居無法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應於結算申報書內載明配偶姓名、身份證統一編號,並註明「已分居」字樣;屆時國稅局會將分別單獨申報的資料合併計稅,除發現另有其他應申報所得短漏報應罰外,因合併課稅產生的應補稅款,不用處罰。但如未依規定於申報書明確記載,合併課稅產生的應補稅款,除補徵外還要加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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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降稅 380萬戶受惠(2009/4/3)

●九十八年四月三日 聯合報-(全民降稅 380萬戶受惠)君

 立院初審通過
綜所稅前三級調降 稅率分別為5%、12%、20% 營所稅降至20%
後年報稅可大降稅!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大降個人綜合所得稅率和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綜所稅預估有三百八十萬戶受惠,每戶平均減稅百分之八;淨所得五十萬元以下的中低所得者受惠最多,減稅達三成。
 昨天初審通過的修正案,個人綜所稅前三級稅率各降一個百分點,調降後稅率分別為百分之五、十二和廿,適用最低稅率的所得淨額也從四十一萬元調高為五十萬元。營所稅率從現行百分之廿五降至廿。
 所得稅大降稅案,還須立院二、三讀後才能實施。財長李述德說,未來只要有繳稅的納稅人都能減到稅,最快明年實施,後年五月申報九十九年所得稅時適用。
 財政部賦稅署估計,這次所得稅法修正,總降稅金額高達一千零五十六億元,創史上最大減稅金額;也寫下綜所稅自今年起將連續三年大減稅的新紀錄。這次降稅來源,主要是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對企業的租稅優惠實施屆滿。
 賦稅署長許虞哲表示,個人綜所稅最低稅率降為百分之五、適用所得淨額調高到五十萬元後,受惠最多的就是所得淨額在四十一萬到五十萬元的納稅人。原本這群納稅人今年還要繳百分之十三的稅;但後年五月報稅,只需要繳百分之五的稅,以淨所得五十萬元為例,一年少繳一萬一千三百元,減稅幅度達百分之卅一,估計全台有廿三萬多戶受惠。
 許虞哲強調,儘管只調降綜所稅前三級稅率,但我國採取累進稅制,因此所有納稅人都能少繳稅;但所得愈高減幅愈小,年所得淨額四百零九萬元以上,減幅只有百分之一。
 立法院昨天並將課稅級距隨物價指數漲幅上調的門檻,從現行百分之十降為百分之三。民國九十九年後,累計物價漲幅達到百分之三,課稅級距金額會跟著上調,到時候稅又可以少繳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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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地震險費率 今調降(2009/4/1)

●九十八年四月一日 工商時報-(住宅地震險費率 今調降)君

住宅地震險調降費率,今(1)日起實施。金管會昨(31)日宣佈,考量到住宅地震險除財產保險業依法應承保外,住宅地震險保費,依法採全國單一費率,現行保險費為一年期1,459元,自今日調降後,保費為1,350元,降幅約7.47%,估計有204萬保戶因而受惠。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也指出,根據統計,在住宅地震保險推出初期,投保率極低,約千分之2,由於有越來越多人投保,因此調降費率,以每一保險標的物按保險金額120萬元計算,年保費減少109元,減幅逾7%。
 金管會指出,住宅地震險自91年4月1日起實施,迄今達7年,截至今年2月底止,投保率約26%。
 同時,保險局要求今日產險公司必須全數在網上公告各通路投保的費率,保戶若直接到產險公司投保,費率可比向保經、保代業者投保便宜5%到22%不等。
 昨日已有富邦產、明台產、蘇黎世產、第一產、國泰產、新安東京海上產公告通路折扣率,住宅火險直接投保折扣率以明台產最高,可折扣22%,任意車險直接投保則以新安東京海上折扣率最高達18%。
 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終於起跑,金管會希望各產險公司任意車險費用率不逾35%,佣金必須低於20%,住宅火險的費用率則不逾45%,佣金必須低於20.5%,且從今日開始,各公司住宅火險及任意車險已不再有規章費率,所以可能會差異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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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任教職 可列受扶養親屬(2009/3/30)

●九十八年三月三十日 工商時報-(配偶任教職 可列受扶養親屬)君
 
 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如果配偶是國中小學以下的教職員,雖然薪資所得免稅,但仍可列報為受扶養親屬,享有免稅額。
 近日有位趙姓民眾詢問,在97年度結婚,配偶為國小教師,薪資免納所得稅,且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則今年5月份申報綜所稅時是否可申報扶養她?
 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我國採夫妻合併申報制,本人、配偶、受其扶養的親屬等,各類所得要合併報繳。但個人於年度中結婚或離婚者,而配偶在年度中有所得者,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
 由於這趙先生的妻子無其他應稅所得,最有利的申報方式是夫妻二人合併申報,可多列報扶養配偶,享有免稅額7.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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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出租蓋房? 租賃所得可分年攤(2009/3/30)

●九十六年三月十五日 工商時報

  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土地出租給別人蓋房子,個人租賃的所得稅與營業稅,都改為分年攤提。
  財政部原來在八十二年、八十五年的解釋令規定,土地出租給別人蓋房子,要以總建造成本,在建造完成當年一次認列為個人租賃所得,申報所得稅。但因為在一個年度中百分之百認列,會產生「集中」效果,要課徵最高級距的四0%所得稅,稅負很重。
  地主反映,雖然在租賃契約期間開始就取得建物所有權,但在租賃期間結束前並沒有使用權,也很難轉讓,實際利益必須等租賃期滿後才能完整享有。
  財政部昨天以解釋令新規定,改為「分年攤提」。土地承租人在承租土地上自費建屋,將建物所有權登記為出租人(包含個人或營利事業)所有,並約定租賃期間由承租人使用該房屋,土地出租人應依建物的營建總成本,按租賃期間平均計算各年度租賃收入,並加計當年度收取的現金為其租賃收入總額,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核算各年度租賃所得。
  但在原租賃期內,依建物營建總成本平均計算各年度租賃收入,如發生解約或建物出售情況,要從剩餘租賃期間應歸屬的建造成本,歸課土地出租人租賃契約解約年度或建物出售年度的租賃所得。官員表示,未確定案件,都可按新解釋令課稅。

 安心成家 房貸兩年零利率(2009/3/27)

●九十八年三月廿七日 工商時報-(安心成家 房貸兩年零利率)君

 為協助青年家庭減輕居住負擔的方式,鼓勵青年家庭生育、養育孩子,只要符合「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資格,就可享有最高3600元的租金補貼,或兩年零利率購屋貸款利息補貼!
 補貼對像為年滿20歲以上至40歲(換屋者至45歲),提出申請日前2年內,辦理結婚登記者或育有子女者。其中,兩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需為購置住宅的新婚青年家庭,或因生育子女換屋者,家庭年收入在80%分位點以下,98年台灣省約152萬元、北市231萬元、高雄市172萬元。
 至於無力購置住宅而租屋的新婚青年家庭,或育有子女的青年家庭,可享有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的租金補貼,條件為家庭年收入在60%分位點以下,台灣省約110萬元、北市170萬元、高雄市1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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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括將改限定繼承 父債子不用還(2009/3/27)

●九十八年三月廿七日 中國時報-(概括將改限定繼承 父債子不用還)君

 繼承製度大改變!過去因「父債子還」,導致小小年紀就背負龐大債務,經立委修法後,未成年子女已解套。在立委催促下,法務部態度大轉彎,近日已研擬修正草案,將現行的概括繼承改成限定繼承。換句話說,未來繼承人的負擔責任以所得遺產為限,「父債子還」將成為絕響。
 舉例來說,父親過世留下一百萬的遺產與兩百萬的負債,成年兒子若逾時未向法院聲請拋棄或限定繼承,將必須負擔一百萬債務。不過,根據法務部的新法,兒子僅需還債主繼承來的一百萬元,債務關係即解除,無須再多還一百萬債務。
 這項修法勢必衝擊銀行界,可能導致銀行進一步緊縮信用、破壞信用制度,影響商業借貸。此版本已呈報行政院。
 依照現行法規訂,繼承以概括繼承為原則,另有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但有三個月的期限,僅未成年者與無行為能力者則是採全面限定繼承,不用負擔超出所得遺產的債務。
 由於台灣對於繼承觀念薄弱,行政單位疏於宣導,社會上仍有很多人不知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的法律時效規定,導致背負龐大債務,影響一輩子的生活。有鑑於此,法務部修法,針對死者的債務部分,繼承者繼承多少遺產就負擔多少債務。
 事實上,為了避免有計畫性脫產,法務部參考《遺贈稅法》的概念,在草案裡新增規定,繼承者在開始前兩年之中,只要從死者方獲得財產,都必須視為所繼承的所得遺產。
 舉例來說,父親一年前贈與兒子五十萬元,父親死後,留下一百萬元遺產與百萬元債務,依限定繼承觀念,應僅需負擔一百萬債務,但依新法規定,死前一年的五十萬也必須視為遺產,因此,兒子必須清償一百五十萬元債務
 雖然新制採限定繼承,不過,草案也設有懲罰性條款。草案條文規定,如繼承者隱匿遺產情節重大、遺產清冊登載錯誤情節重大或是意圖使債主權益受損等惡性行為出現,繼承者不得主張限定繼承。
 另現行法規定,繼承者聲請限定繼承,須於三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進行清算程式,草案新增債權人聲請與法院依職權都可進入清算程式。草案規定,如果繼承者無意向法院提出財產清冊,也不能損害債主優先權與債務比例的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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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買賣、租賃 用水戶須變更(2009/3/25)

●九十八年三月廿五日 工商時報-(房屋買賣、租賃 用水戶須變更)君

自水來公司昨日表示,一般民眾買賣房屋通常只注意房屋、土地的產權移轉,卻忽略自來水的用戶名義也要變更。為維護前後用水人的權利義務,台水呼籲民眾注意於房屋買賣或租賃後應儘速辦理過戶,辦理過戶時請注意自來水用戶名義變更問題。
 自來水公司指出,申請過戶應由前後用戶會同申請,並繳清應繳各費。後用戶得單獨申請,但應承擔前用戶的一切義務,後用戶不願承擔時,得按新設方式辦理。前用戶如於6個月內提異議時,本公司得取消後用戶的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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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繳納舊版遺贈稅 不退還(2009/3/25)

●九十八年三月廿五日 經濟日報-(已繳納舊版遺贈稅 不退還)君

1月23日新法施行後 全年贈與未逾220萬、遺產1,200萬 可享免稅
財政部明訂,新版遺產及贈與稅法在今(98)年1月23日施行前的財產贈與,如已超過原免稅額111萬元,繳納的贈與稅均不予退還;1月23日以後合計全年贈與總額未逾220萬元部分,仍可享有免稅。
 舉例來說,甲在1月23日新版遺贈稅法施行前,贈與兒子乙現金150萬元,可扣除的免稅額為修法前的111萬元,並按贈與稅率4%,繳納贈與稅1.56萬元。
若甲在1月23日新版遺贈稅法施行後,免稅贈與額已自111萬元提高為220萬元時,想要再贈與現金給乙,經合計前次贈與已使用111萬元的免稅額,加上1月23日以後可贈與財產,總計甲今年所能運用贈與免稅額,還有109 萬元(即220萬元減111萬元的餘額)。
 因此,甲在1月23日二次贈與現金70萬元給乙時(合計兩次贈與總額為220萬元),未逾可運用免稅餘額109萬元,第二次贈與的70萬元即可免課贈與稅。不過,甲在1月1 日贈與給乙的150萬元現金,因逾修法前111萬元免稅額度,已繳納的1.56萬元贈與稅,甲不能要求退還。
 反過來說,新版遺贈稅法施行前,未使用完的免稅額,均需合併納入新法調高後的免稅額上限併計,例如甲在1月1日若贈與兒子乙現金70萬元,未達當時111萬元免稅額上限,享有贈與免稅優惠;1月23日以後,免稅額提高為220萬元,最多可再贈與現金150萬元給乙,同樣免課贈與稅。
 財政部表示,新修正的遺產及贈與稅法在總統令公告後,已自98年1月23日起生效。凡是1月23日以後發生的遺產及贈與案件,均按新稅率10%計稅,其中遺產稅免稅額提高為1,200萬元;贈與免稅額則由111萬元調高至220萬元。
 財政部強調,1月22日(含當天)以前的遺產或贈與案件,則仍需按舊法規定,課徵最高50%的遺贈稅,免稅額中,贈與稅只有111萬元、遺產稅則為779萬元。超過免稅額部分,仍按舊稅率課稅,已繳納的遺產稅或贈與稅均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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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拋棄繼承 銀行不能再追討(2009/3/24)

●九十八年三月廿三日 自由時報-(拋棄繼承 銀行不能再追討)君

 國內目前雖然沒有專門嚮往生者親屬討債的催收公司,但在銀行的催收部門內,對往生債務人的後續債務追討,還是有一套「標準流程」。

 催收人員 儘量不告知
銀行催收部門主管表示,一般來說,催收部門如遇到債務人已往生的情況,除了請家屬提出死亡證明以外,也會主動詢問家屬是否願意「代償」債務,因為一旦家屬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後,銀行是不得嚮往生者家屬進行追討動作。因此,銀行會要求催收人員不可主動提及所謂的「拋棄繼承」,如家屬未在三個月內主動提出聲請,在繼承人自然繼承遺產後,銀行就具有合法向繼承人追討債 務的權利。
往生三個月內須提出
依照民法第一一三八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繼承的順序分別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孫女、曾孫、曾孫女)、父母(不含繼父母)、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及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銀行催收部門主管指出,由於現行法令規定,「拋棄繼承」必須由繼承人主動提出聲請,如未提出聲請,則繼承人將自然繼承往生債務人的財產及債務。
 但積欠龐大債務的債務人普遍缺乏法律知識,其家人也大多不知可以採取「拋棄繼承」的方式,因此,銀行為確保自身權益,在實務上會避免主動提及「拋棄繼承」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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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惠房貸 政院擬再增撥2000億(2009/3/23)

●九十八年三月二十日 自由時報-(優惠房貸 政院擬再增撥2000億)君

 九十七年開辦的「增撥新台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將於今年五月額度用罄,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指示相關部會研究再增撥優惠購屋專案貸款;政院高層指出,經初步意見交換,可能再增撥二千億元,但還未完全定案。
實際額度仍待協調
政院發言人蘇俊賓指出,劉揆在院會聽取內政部報告時,指示相關單位研究辦理。由於原來的優惠購屋專案貸款的績效不錯,目前朝增撥的方向來做,但究竟要增撥多少額度,須由相關部會進一步協調。
 據瞭解,政院高層昨晚已邀集內政部、金管會、央行、經建會等單位會商。官員表示,由於目前銀行仍有充裕資金,而優惠購屋專案貸款的政策,除可搭配「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幫助青年朋友減輕居住負擔,也可帶動房地產景氣,目前研究可能再增撥二千億元額度,但只是初步意見交換,還未最後定案。
 現行優惠購屋專案貸款方案,適用對像為年滿二十歲的國民,每人限購一戶,不得重複申貸,且已申貸政府優惠購屋貸款者不得重複申貸;額度方面,台北市每戶最高三百五十萬元,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最高三百萬元;利率則按中華郵政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點九%電腦動調整,政府則固定補貼年率○點七%,目前借款人實際支付利率為年利率一點三七五%。
 自八十九年以來,政府各次增撥的優惠購屋專案貸款總額度已達一兆六千八百億元。
 劉揆昨也邀集相關部會與各縣市政府會商促進就業事宜,並指示內政部研擬一套獎勵機制,以鼓勵地方提出創新或整合民間資源的搶救失業計畫;政院發言人蘇俊賓形容,地方政府愈用心,就可以得到中央更多支援。
 劉揆並強調,中央政府促進就業計畫項目不變,但提供的員額,將視實際情勢變化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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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惠房貸 4月用罄(2009/3/18)

●九十八年三月十八日 經濟日報-(優惠房貸 4月用罄)君

 中央銀行指出,行政院去年9月增撥的2,000億元優惠房貸,目前受理的金額已超過1,655億元,目前只剩下300多億元額度供民眾申貸,預計4月額度便會用完。
 行政院2,000億元優惠房貸利率僅1.325%,且可搭配最高200萬元的前兩年零利率青年成家貸款專案,以台北市為例,兩項優惠政策搭配下來,最高可貸到550萬元。
 銀行業者表示,以現行利率僅1.325%計算,貸款戶雖貸款550萬元,前兩年每月只要負擔3,865元的利息。
 銀行業者解釋,國內房地產景氣雖然低迷,因為政策性房貸利率仍算很低,還是有不少人因利率實在太便宜而購屋。
 據透露,內政部等相關單位目前傾向在2,000億元額度用罄後,再增撥新額度,以刺激國內房市景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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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爭議告官 購屋糾紛件數居冠(2009/3/18)

●九十八年三月十七日 自由時報-(消費爭議告官 購屋糾紛件數居冠)君

 根據行政院消保會統計,去年約3.2萬件民眾申訴案件中,超過3,000件是購屋糾紛,比例高達9.48%,也首度躍居糾紛總件數第一名。
消保會去年抽查全台11縣市、41個銷售建案,其中有30個預售屋建案,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比例偏高。包括30個建案全部沒有提供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八成三沒有記載開工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八成比例未記載房屋稅及地價稅分攤比例。
消保會消保官莊惠媛指出,大部分民眾都要花一生積蓄才能買到一間房屋,看預售屋應多看、多比較,建議民眾應該詳閱並訂立清楚明確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內容。
 至於民眾如有預售屋的糾紛,莊惠媛表示,可根據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範本向建商力爭或進行訴訟。例如違約金最高不可超過15%,廣告不實可主張契約無效,未來消保法新增條例通過後,若未依定型化契約行事,將可處罰2至20萬元,並且可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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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稅漏洞 300萬人退稅有機會(2009/3/17)

●九十八年三月十七日 聯合報-(核稅漏洞 300萬人退稅有機會)君

國稅局捅樓子 為省億元郵資 未寄核定通知書 形同稅額不確定 五年內有希望申請退稅
財政部稅務作業有重大漏洞!每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戶超過五百萬戶,所得稅法規定,國稅局必須在核定納稅人報繳所得稅後,逐一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給納稅人;但多年來國稅局除補、退稅案,其他一般申報案從來沒寄過,形同稅額不確定。
 每年約三百多萬納稅戶沒接到核定稅額通知書,不具名會計師指出,因為報稅案件一直「未確定」,財政部日後若發佈對納稅人有利解釋令,三百多萬納稅戶都可依新解釋申請退稅,國庫可能得多花一筆錢。
 會計師透露,已有納稅人利用這項漏洞,向國稅局申請更正適用最有利的納稅方式、並要求退稅。
 不過,會計師許祺昌說,不是所有沒收到核定通知書的納稅人都可申請退稅,行政程序法規定請求權只有五年;亦即九十二年度以前綜所稅申報案件,恐將失去申請退稅的權利。
 國稅局官員表示,所得稅法規定,稅捐機關查核完納稅人的申報資料後,必須填寫核定通知書送達納稅人,才完成整個申報查核程式;報稅案「確定」後,財政部日後發佈任何對納稅人有利的解釋令,確定案件就不適用。
 官員說,民眾報完稅後,國稅局都得寄核定通知書給納稅人;但多年來國稅局為了節省一億多元郵資,目前只有補稅或退稅款申報錯誤的納稅人,才會收到核通;如果是不補不退、或是退稅款申報正確的納稅人,國稅局就不會寄發核定通知書。
 官員強調,,如果財政部發佈對納稅人有利的解釋令,所有未確定案件都適用,才會衍生後遺症。
 官員舉例,財政部去年修訂促產條例,對於公司減資收回緩課股票的營利所得計算,從原本的以十元面額申報,改為可以淨值或收盤價,還溯及既往;後來許多公司股價跌破面額,只要是「未確定案件」,當初多繳的稅,都可申請退稅。以往申請的人不多,可能是不知道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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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糾紛 申訴案最多(2009/3/17)

●九十八年三月十七日 中國時報-(房屋糾紛 申訴案最多)君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統計,房屋糾紛以三○三○件名列去年所有申訴案中的第一名,其中,預售屋的買賣糾紛層出不窮。消保會昨日呼籲,民眾購買預售屋時,應注意業者是否於契約記載驗收條款及交屋保留款、定金應於契約簽訂後再繳付,並要求業者出示執照核准圖說等。
 消保會日前抽查全台十一縣市、三十個銷售預售屋之定型化契約,高達百分之百無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
 消保官莊惠媛表示,根據內政部頒訂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消費者實可保留自備款的五%作為交屋保留款,亦即等驗收後,確定房子沒有問題,再將這五%的費用付給業者。她表示,「交屋保留款」讓消費者能與建商抗衡,但多數民眾不曉得這項權利。
 莊惠媛還建議消費者在銷售現場時,應請業者出示建管單位所核發的執照核准圖說,較能檢視房屋的設計,是否符合自己內心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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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損害賠償金 須扣繳所得稅(2009/3/13)

●九十八年三月十三日 經濟日報-(損害賠償金 須扣繳所得稅)君

 財政部表示,公司因違法侵害外國企業所有的專利權或商標權,因而給付其所失利益的損害賠償金,屬所得稅法第8條第11款規定之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公司應在給付時扣繳所得稅。
 財政部舉例,甲為A公司負責人,A公司98年度給付外國營利事業B公司和解金,依調停協定書記載,和解金是為了填補國外B公司所失利益,A公司若未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就會被國稅局補稅並加處違反扣繳義務罰鍰。
 財政部並援用行政法院判決指出,民法第216條規定,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計畫、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的利益,均視為所失利益。
 基於損害賠償範圍包括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財政部說,所謂所受損害,是指現存財產因損害事實發生而減少,即積極損害;所失利益則是指新財產的取得,因損害事實發生而受妨害,即消極損害。
 財政部表示,不管是積極或消極損害,所失利益賠償,實質具有替代預期利益取得的性質,等同取得新財產的利益,即應課徵所得稅。
 以前例A公司因為違約行為,導致妨害B公司依已定計畫取得新財產的預期利益,屬於民法規定所失利益範圍,A公司給國外B公司損害賠償金時,即應扣繳所得稅。
 財政部提醒納稅人,訴訟雙方當事人,以撤回訴訟為條件達成和解,由一方受領他方給予的損害賠償,其中屬於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部分,具損害賠償性質,可免納所得稅;但非屬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部分,即屬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的其他所得,應依法課徵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在給付和解金時,應特別注意相關扣繳規定,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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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自售屋 購屋功課得自己做(2009/3/12)

●九十八年三月十二日 工商時報-(買自售屋 購屋功課得自己做)君

 為了省下仲介費而買自售屋,若不做足功課就貿然交屋,恐將承受交易風險。
專家建議,買自售屋應注意3要項,可保障應有的權益。
 一、調閱謄本,確認該房子是屋主本人:大聲行銷顧問執行總監田大權說,不同於找房仲業購屋,房仲必須負起向買方告知屋況的意務,買方可從「不動產說明書」中觀察出,該委售物件是否為凶宅或海砂屋等瑕疵。
 二、買方賣方雙代書:城市售屋族總經理張權彬提醒,買屋付款、過戶、契稅等流程繁複,買賣雙方應各自尋找自己信得過的代書,最好不要只請單方的代書,買賣雙方若心懷不軌,可能捲款而去,另一方損失重大。
 三、向左鄰右舍打聽屋況、區域的成交行情價:田大權認為,買自售屋其實不見得最便宜,買方仍要向左鄰右舍探聽行情,若價格真的超低價,更要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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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政便民 主動調降房屋稅(2009/3/11)

●九十八年三月十日 工商時報-(簡政便民 主動調降房屋稅)君

財政部長李述德為便民,日前發函給全國各縣市政府,要求地方政府要為那些受重大工程施工的影響,業績受損的商家,「主動」調降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再也不必申請,就可以得到該有的減稅。
 李述德過去擔任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長達8年,當時台北市蓋捷運、鐵路地下化,施工黑暗期間,路面開挖,馬路高高圍起來,週邊的商店業績受到不少損失。根據規定,其房屋稅可以減徵,但是要申請。
 李述德表示,有人知道有這項減徵,就會申請,但還有很多人不知道有此規定,形同自動放棄權益,很不公平,於是他向台北市稅捐處溝通,工務局都有施工時間表,很容易可以預知符合減徵條件的房子,政府要主動為他們的房屋稅打8折,刪除要申請的規定。而且,不必申請之後,可以省掉10萬件的公文。
 李述德最近要求賦稅署調查,全國各縣市中,只有台北市、台北縣、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高雄縣等6個縣市,有類似的便民機制,其餘縣市尚無此措施,因此財政部發文給這些地方政府,要求其參照台北市的模式,主動為符合規定的房子調降房屋稅。
 此外,不少納稅義務人抱怨,每年5月報稅要找出所得憑證資料、填寫申報書、計算所得稅額,手續很煩雜,希望國稅局可提供更便民的方式,把個人所得稅做得如同地價稅、房屋稅的稅單一般簡化,是否可行嗎?
 李述德就此表示,以前申報所得稅時,納稅義務人要一張張貼附扣繳憑單,10多年前,在擔任高雄市國稅局長時建議,國稅局有扣繳憑單的資料,可以查得到,民眾不必再檢附;後來修改所得稅法,不必檢附扣繳憑單,民眾省去許多麻煩。
 李述德表示,所得稅是自動申報制,越細膩對納稅義務人越有利。便民簡政是他的理想,他思考以後個人是否可以只須申報「非扣繳所得」及申報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的免稅額、扣除額,剩下的「扣繳所得」,不必申報,財稅資料中心有資料,可以把個人的「扣繳類所得」和「申報」的「非扣繳類所得」彙整起來,由電腦
代為計算所得稅,使現行綜所稅的申報作業更為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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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地價稅 後年調高(2009/3/10)

●九十八年三月十日 經濟日報-(房屋地價稅 後年調高)君

 賦改會通過加稅案
房屋稅與地價稅,預訂民國100年時加稅。行政院賦改會通過調高房屋與地價等財產持有稅,現有86項總計減稅400億元的租稅優惠將逐步回收,二年後將對持有大面積房地者加稅,估計可為國庫增加160億元稅收。
 賦改會昨(9)日召開委員會議,檢討土地稅及房屋稅減免規定,通過三項加稅建議:限縮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的面積、提高房屋稅率,及建議公告地價從三年一調改為每二年調整等。
 賦改會通過,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的面積,將由都市地區3公畝(約90坪)以內,縮小至2公畝(約60坪)以內;縮減自用住宅用地的面積,將會衝擊持有大面積土地的地主。目前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按千分之2課稅;超過部分按一般稅率計稅,從千分之10起跳。
 自用住宅的房屋稅率為1.2%到2%;營業用房屋為3%到5%;非住家非營業則為1.5%到2.5%。賦改會建議,營業用房屋的下限稅率調高為4%、非住家非營業房屋調高為2%。
 地價稅累進稅率目前是從15%到55%,未來也會往上調升。稅基也希望調整,賦改會建議地方政府,將公告地價改為每二年公告調整,以貼近市價。
財政部統計,調高房屋稅下限稅率與地價稅累進稅率,即可增加國庫共160億元稅收。會議主席邱正雄裁示,此一方案,明年進入修法程式,最快100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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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賣海砂屋 房仲、屋主全額賠(2009/3/10)

●九十八年三月十日 工商時報-(賣海砂屋 房仲、屋主全額賠)君

 ●民眾用畢生積蓄購到海砂屋,真是欲哭無淚,現在法院判決,原屋主及房仲業等,必須全額理賠買方,讓買主權益獲得保障。

 中信房屋仲介與其加盟店,即勤實加房屋仲介公司,在仲介延壽街1間房屋時,未告知購買者該房屋有「氯離子含量嚴重過高」(即海砂屋)的重大瑕疵。郭姓買主訴請法院請求退屋返還價金,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中信房屋等必須以1,234萬餘元「全額理賠」郭姓買主。
 民國96年3月間,郭姓買主透過中信房仲的加盟店─勤實加房仲公司介紹,以1,220萬元買下彭姓市民所有,位於台北市延壽街80號1樓的住屋,另外,支付勤實加8萬酬金、移轉過戶費(含印花稅、過戶規費、代書費,以及其他雜費)35,559元、房屋交易安全費1,220元、契稅15,962元後,辦理移轉登記為郭姓買主兒子名下。
 郭姓買主在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才知道原來買到海砂屋。台北市政府甚至以該屋為海砂屋,因此准予房屋稅減半徵收;海砂屋的真相曝光後,郭姓買主相當生氣,以存證信函要求勤實加及彭姓前屋主處理,對方相應不理。
 郭姓買主於是花了9千元,委託桂由中和實驗室進行相關測試,該實驗室對延壽街該房屋8個抽樣點檢測,發現該房屋的預拌混凝土中,鋼筋混凝土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高達每立方米1.8929kg,比每立方米0.39kg的國家標準值,高出3倍至5倍,屬於有重大瑕疵的海砂屋。
 民法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擔保責任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法院審理後認為,勤實加為中信房仲的加盟店,中信房仲既然以加盟方式授權勤實加使用中信房仲公司的服務標章與人交易,依民法「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的行為」規定,及最高法院兩號判例見解,中信房仲自應負責。
 法院最後判決,郭姓買主可以向原屋主、勤實加房仲或者中信房仲等三方面的被告請求理賠,並得以提供理賠金的三成左右的擔保金後,向法院聲請假執行查封該三方中任何一方的財產,來確保將來肯定獲得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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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物抵繳遺產稅 須繼承人都同意(2009/3/10)

●九十八年三月十日 經濟日報-(實物抵繳遺產稅 須繼承人都同意)君

 臺南市吳先生問:父親過世之後,因為沒有現金可以繳納鉅額遺產稅,規劃以遺產中的土地抵繳遺產稅,但因兄弟中有一人對遺產分配有意見,拒絕配合辦理,以致無法出具全體繼承人簽章的抵繳同意書,在此情況下,是否還能夠以遺產土地抵繳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申請以實物抵繳遺產稅,須經全體繼承人簽章同意,其目的在使抵稅實物能順利辦妥繼承及移轉登記國有;如有部分繼承人不同意抵繳時,由於地政機關仍可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辦理移轉登記,故繼承人申請以遺產土地抵繳遺產稅時,只要同意抵繳之繼承人符合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國稅局仍可受理抵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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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所稅展延 僅可現金繳納(2009/3/9)

●九十八年三月八日 蘋果日報-(綜所稅展延 僅可現金繳納)君

 財政部指出,失業族今年可以申請綜所稅展延3個月,但展延期限到了之後繳費限制很多,包括不可以用信用卡刷卡繳稅、不可以到便利商店繳稅等,民眾展延後也要仔細評估。
 台北市國稅局局長凌忠嫄表示,不論是納稅戶本人或納稅人配偶在9月1日到今年12月31日期間內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依就業保險法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依內政部訂定「工作所得補助方案」領取工作所得補助金,或依內政部訂定「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領取關懷救助金,都可以申請所得稅展延。
 基層稅務人員指出,綜所稅展延繳納期限只有3個月,且申請延期繳納只限1次,5月間報稅如繳不出來又符合展延條件,須在9月30日之前將應繳稅額補上。

 逾2日加1%滯納金
經核准延期繳納的案件,只可以採現金繳納,不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便利商店等方式。稅捐繳款書經合法送達後,納稅人未於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捐稽徵法規定,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多加徵至15%;逾30日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稅務人員指出,符合條件的個人及營利事業可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下載申請書或至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索取該申請書,填妥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個人戶籍所在地、營利事業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臨櫃或郵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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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 成數不足 算廣告不實白紙黑字 簽了有保障(2009/3/6)

●九十八年三月六日 聯合報-(貸款 成數不足 算廣告不實白紙黑字 簽了有保障)慧

               
不少購屋民眾最擔心經濟不景氣,貸款成數不如預期,房仲業者建議,消費者可以在簽約時加上但書,雙方同意如果無法爭取到一定的貸款成數,買賣合約就會自動解除。

曾經有房仲業務員帶看房子時,口頭概算可以貸款到8成,結果銀行只願意放款7成,買方一狀告上法院,認為業者欺騙「廣告不實」,但因為無法舉證,最後還是敗訴。為了避免類似糾紛,最好在購屋時買賣雙方就講清楚,白紙黑字寫下來


最常見的廣告不實,就是新建案坪數問題,把陽台計入室內空間,甚至有建築業者會直接違法把陽台外推,過去中和就有建案,因陽台外推,全體住戶被罰款並限期恢復原狀。

房地產專家提醒,買氣低迷,有不少建案打出高貸款成數,如果貸款成數不足,其實也可以視為廣告不實。
  
公平會主委周雅淑表示,廣告物可視為合約的一部分,因此,舉凡廣告傳單、外牆帆布廣告等,無論拍照或保留宣傳品,都可以舉證告發,但公平會只負責針對廣告不實部分開罰,至於是否解除買賣合約,得透過法院判決。
 
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市場行銷顧問張欣民表示,對於公平會開罰廣告不實的建案,消費者可分要房子及不要房子兩種情況,如果想要保留要房子,民眾可透過縣市調解委員會或司法程式,因為部分合約內容與先前約定不同,要求業者減少金額。
  
如果想解約不要房子,就只有透過司法管道請求救濟,購屋人可將公平會的處分書當證據,由法院根據該建案是否還適合居住使用,以及決定是否解除該買賣契約,或賠償相關損失,只是時間可能會拉得很長,相當費神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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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漏 牆壁接縫處 天花板 多摸多看(2009/3/6)

●九十八年三月六日 聯合報-(查漏 牆壁接縫處 天花板 多摸多看)慧

 漏水會從細處侵害房子的結構,看屋時最重要是多花心思,觀察有沒有漏水情況。
  
信義房屋指出,一般而言,漏水通常發生在牆壁接縫處,尤其陽台外推及頂樓加蓋物與房子銜接的地方,如果當初施工時防水沒做好,雨勢一大就容易滲漏水。
  
再來,就是要留意牆面與天花板的交接處,有沒有出現水痕。
 
接著觀察牆面是否有不平整的隆起,水漬、發泡、甚至油漆剝落、發霉變形、反潮等漏水現象;如果外觀看起來沒有明顯痕跡,也可以摸摸看壁面,感覺有沒有水氣。

此外,不同樓層觀察也不一樣,中間樓層要特別注意廚房、陽台及廁所天花板,還有房屋四周最外側和天花板角落;至於頂樓住戶,整片屋頂都要注意,尤其要檢查水塔下方、樓梯間牆面容易滲水處,是否已經發生壁癌。
  
如果是房子已經重新油漆粉刷過,漏水可能一時難以察覺,就試著向同棟的上下樓住戶打聽,有沒有滲漏水的問題。
  
至於獨棟透天厝,則要留意天花板、氣窗跟牆角、房屋四周最外側牆壁,以及陽台牆壁等,如果有地下室,在察看時,牆角都要細看,水箱附近也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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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租屋補貼 仍有逾萬名額(2009/3/5)

●九十八年三月五日 工商時報-(青年租屋補貼 仍有逾萬名額)君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起跑半個月,前來申請購屋補貼者高達5,100件,已逾總額度的半數,遠較預期踴躍,而租屋補貼申請案不到2,000件,還有逾萬名額可供申請。由於受理時間僅剩20多天,內政部呼籲民眾儘早遞件,並將於今日啟動諮詢中心專線,為民眾解答相關問題。
 馬總統競選承諾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今年編列了13.9億元補貼剛結婚的青年購屋、租屋,凡在兩年內結婚、介於20至40歲、家庭成員無自用住宅、家庭年收入低於60%分位點(以台北市為例為170萬元),即可提出申請,總計購屋貸息補貼有1萬個名額,租屋補貼有2萬個名額。
 營建署官員表示,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將持續受理至3月27日,內政部將於今日設置諮詢中心為民眾解答問題,客服專線為2192-7171,每天上午9點至下午6點提供諮詢服務。
 營建署官員表示,自2月16日受理申請以來,購屋優惠貸款補貼申請件數已達5,100件,以台北縣1,300件、台北市760件、台中縣400件居前三名,僅半個多月有這麼多申請案,確實比預期來得好。由於今年額度僅1萬名,所剩額度不多,有意者必須儘速申請,凡獲審查通過者,可享有2年200萬元的零利率房貸。
 至於租屋補貼每年3,600元,可於結婚及生育時各補貼2年,迄今前來遞件者僅1,850件,還剩下1萬8千個名額可供申貸,營建署官員表示,凡獲補貼者,兩年可省下租金8萬多元,符合資格的青年應儘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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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報遺贈稅 罰款打四折(2009/3/5)

●九十八年三月五日 經濟日報-(漏報遺贈稅 罰款打四折)君

 財部調降罰鍰倍數 在期限內申報卻漏報才適用
即日起,短漏報遺產或贈與稅罰鍰將會大幅下降。財政部已經放寬遺贈稅罰鍰倍數,包括短漏報不動產、車輛與上市櫃股票等,如期申報者漏稅處罰倍數降為本稅的0.4倍,形同過去罰鍰打四折。
 舉例來說,甲因病去逝後,由繼承人乙申報其遺產稅,但漏報一筆未上市股票,漏報稅額100萬元,過去要處一倍即100萬元罰鍰,財政部調降罰鍰倍數後,其罰鍰降為40萬元。
 調降遺產及贈與稅短漏報的處罰倍數,主要是配合98年1月23日修正施行的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案。修法之前,短漏報遺產或贈與稅者,罰鍰均在一到二倍間,屬於惡性重大者逃漏稅罰鍰則按一到三倍處罰。財政部說,修法後一般漏稅案件,罰鍰訂為二倍以下,不再受限最低仍要加處一倍罰鍰的高處罰規定。
 財政部因此重新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全面調降短漏報遺產及贈與稅案件的罰鍰倍數。
 依據財政部修正發佈的裁罰倍數表,採取以未申報(或短、漏報)財產種類,及是否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作為裁罰倍數依據。
 修正後,納稅人違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或第24條規定,未依限辦理申報,其未依限申報的財產屬於不動產、車輛、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的有價證券者,一律處應納稅額0.5倍罰鍰,前述財產以外者,處一倍罰鍰;已依限辦理申報而發生漏報或短報,前者處所漏稅額0.4倍罰鍰,後者處0.8倍罰鍰。
 財政部並規定,未申報(或短、漏報)財產如同時有不動產、車輛、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的有價證券,以及非屬前以上財產者,其應處罰鍰倍數應分別按各該財產價值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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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無償贈與 屬個人其他所得 要稅(2009/3/4)

九十八年三月三日 工商時報-(公司無償贈與 屬個人其他所得 要稅)君

 中區國稅局長趙榮芳昨天表示,個人無償從公司獲得財產,屬於個人的其他所得,要併入個人綜合所得中申報。
 中區國稅局最近查獲,A公司負責人甲君財產快速增加,甲君及其配偶、弟弟等3人在3年間購買不動產的財源4,600萬元,是A公司的資金,後來不動產在95年出售,售地款轉存這3人的定期存款中,沒有還給A公司,更沒有支付利息。
 由於甲君無法說明這是A公司贈與給3人的財產,所以國稅局核定為「其他所得」,補稅加重罰,合計2,200多萬元。
 中區國稅局說,個人名下財產和公司資金應分清楚,如果無償挪用公司資產供個人使用,可能被認定有受贈的事實。因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稅課稅主體為自然人,公司不是贈與稅課徵對像,所以個人取自公司贈與的財產,就要課徵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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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產無償給子女 視同贈與(2009/3/4)

●九十八年三月三日 經濟日報-(財產無償給子女 視同贈與)君

 台北市國稅局最近發現一起迂迴的綜所稅逃漏稅案件,有一對夫妻因股利所得過高,先以未成年小孩名義購買股票後,再利用小孩的外國籍身份分開報稅,沒想到因而起引國稅局注意,又因無法證明小孩購買股票的資金來源,最後因漏報贈與稅,還是被補稅600萬餘元。
 台北市國稅局最近查核綜合所得稅申報案件發現,A君是一個具外國籍身份的未成年人,自行以外僑身份申報95年度綜合所得稅,因A君的父母均屬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照所得稅法相關規定,A君的所得須與其父母合併申報,國稅局便將A君改列為被扶養親屬,並併入其父母的綜所稅申報案中。
 但A君不尋常的申報案件,已經引起台北國稅局的注意,經深入查核發現,A君在95年度有取自甲公司達約500萬元的股利所得,因A君未成年卻有如此鉅額股利,推算回去應持有甲公司股票金額數千萬元,國稅局先調閱A君之前兩年度的所得資料,發現A君93及94年度所得合計僅約1,000元,而A君父母在這兩年度取得甲公司股利高達數千萬元,但95年度取得甲公司的股利所得卻減少,換成A君領取鉅額股利,國稅局因而推測,可能是父母將股票無償移轉A君。
 經調查發現,雖然A君持有的甲公司股票是以A君名義購置,但卻無法證明購買股票3,000萬餘元資金的來源,最後國稅局核定A君父母各贈與1,600萬餘元,核定課徵贈與稅各300萬餘元。不過因為父母替未成年子女購置財產是「視同贈與」,漏報贈與稅只要補稅,不用加罰一倍。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父母將自有財產無償移轉或高價低賣給子女,原則上均涉及贈與,若是未成年子女購置財產,卻無法舉證購入資金屬其所有,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視同贈與,還是會向贈與人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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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用房貸寬限期 做好財務分配(2009/3/2)

●九十八年三月二日 工商時報-(善用房貸寬限期 做好財務分配)君

 景氣寒冬,不僅是非自願性失業族,一般房貸戶也因減薪或投資利潤大損,而讓荷包縮水,紛向銀行申請寬限期、減輕負擔。不過,銀行房貸主管提醒,寬限期過後,仍要繼續還房貸,且月繳款金額將倍增,所以務必事先做好財務分配。
 大眾銀行貸款業務部協理王玉美指出,「寬限期」的期間內,可讓房貸戶只繳利息、不繳本金,但房貸戶申請「寬限期」的用意,應該將它視為短期的解套手段,不應成為長期揹債的壓力。
 銀行房貸主管說,房貸戶在資金上面臨周轉困難,申請寬限期雖能稍減房貸負擔,但當還款寬限期結束後,若家庭所得在這段期間,沒有顯著的成長,寬限期結束後,眼見房貸還款金額大幅增加,又未妥善做好財務分配,房貸戶面臨這突如其來的負擔,是很驚人的。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室計算,以貸款金額500萬元、利率2.5%、還款期間20年來估算,若房貸戶未申請寬限期,則月繳本息是26,495元,一旦申請寬限期,在寬限期間的月繳金額是10,417元,前後相差16,078元,對於急需減輕負擔的房貸戶來說,不失為一個喘息方法。
 不過,當寬限期結束之後,月繳款金額便呈現倍數增加,依寬限期1年至3年來看,月繳款金額分別是27,571元、28,769元及30,111元。
 此外,以應繳房貸總額來看,正常還款20年下來,總共負擔約636萬元,但若申請寬限期,20年來所應繳的房貸總額,共達662萬元至723萬元不等,將多支付給銀行近90萬元,若展延還款期間至30年,應繳的房貸總額也要711萬元。
 王玉美說,申請「寬限期」可隨時終止,且寬限期間內也可多還本金,因此房貸戶手邊若有閒錢務必要隨時還款,才不會在寬限期後驚覺還款負擔倍增,又是另一場揹房貸的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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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所得稅延繳 五月起跑(2009/2/27)

●九十八年二月廿七日 工商時報-(申請所得稅延繳 五月起跑)君
北區國稅局長陳文宗昨天表示,今年5月申報97年所得稅時,符合申請延期繳稅資格者,例如,個人失業、企業的業績衰退3成,從5月1日起至98年6月1日止,可以提出申請。
 最近已有納稅義務人關心,如果失業,繳納去年的所得稅是否有優惠?財政部表示,只能延期3個月繳稅,並不能免稅或打折。
 陳文宗表示,5月所得可以延期至98年9月1日繳納;經核准延期繳納之案件,僅可採現金繳納,不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便利商店等繳稅方式。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在97年9月1日至98年6月1日的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提出申請:1.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2.依就業保險法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3.依內政部訂定「工作所得補助方案」領取工作所得補助金。4.依內政部訂定「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領取關懷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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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1年內失業 可申請房貸寬限(2009/2/27)

●九十八年二月廿七日 中國時報-(近1年內失業 可申請房貸寬限)君
失業人數逼近六十萬人,面對這卅一年來最大失業潮,銀行公會昨決議,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申請房貸緩繳本金(即寬限期)的失業時點認定,從「距申請時最近半年內」調整為「距申請時最近一年內」,寬限期最短半年、最長兩年,今年底前都可申請。
 銀行房貸部門主管表示,以借款五百萬元、廿年、年息二%為例,原本每月須還本息兩萬五千兩百九十四元,在兩年寬限期下,代表前兩年只須要繳利息、兩年後才開始還本金,前兩年每月只須還八千三百三十三元利息,大大減輕繳款壓力。
失業時點認定放寬 申請至年底
不過,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寬限期兩年,代表房貸戶必須用剩下的十八年來償還本息,過了寬限期後,每月須償本息將從零寬限期時候,每月須償兩萬五千兩百九十四元,提高到兩萬七千五百八十三元,要是又遇到利率反轉走升,繳款壓力會更大。
 寬限期對房貸戶來講是兩面刃,銀行主管說,這項讓失業勞工可申請緩繳本金的寬限期機制,去年十月底推出以來,「只有幾百件申請」,凸顯民眾頗有理債觀念。
 銀行主管說,申請寬限期的房貸戶,會被聯徵中心信用註記,必須等到寬限期過了,信用註記才能夠被塗銷。
 有信用註記在,代表其他銀行也會知道你有申請緩繳本金,銀行為限制債務擴散,通常會限縮信用額度或小額貸款額度,會比較不容易從銀行借到錢。
借款期變卅年方案 可接軌使用
此外,銀行公會原本規定,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若申請本金緩繳,就不能申請一般房貸戶都適用的房貸借款期最長可達卅年的方案,昨也一併放寬,但這兩個方案只能接軌使用、不能同時併軌共用。
 銀行主管說,申請房貸還款期變卅年的件數,有三、四千件,比失業勞工緩繳本金還要受歡迎。
 至於失業勞工應檢附申請文件,也從原本規定應檢附勞保失業給付證明文件,放寬成只需以離職證明書、定期契約證明文件等替代,大幅縮短取得文件所需時間,以利快速減輕還款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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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繳綜所稅 5月起申請(2009/2/27)

●九十八年二月廿七日 經濟日報-(延繳綜所稅 5月起申請)君

 財政部表示,有意申請延期繳納9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民眾,統一自5月1日起辦理申請,截止期限是6月1日。
 財政部指出,各國稅局會商決議,98年5月辦理97年度綜所稅及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符合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條件者,應在申報期間,即98年5月1日起至98年6月1日止,提出延期繳納申請,最長可展延至98年9月1日繳稅。
 納稅人提出延期繳稅申請後,經核准延期繳納的案件,會中亦決定,納稅人僅可採現金繳納,不適用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便利商店等繳稅方式繳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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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業一年 放寬延長房貸寬限期(2009/2/27)

●九十八年二月廿七日 聯合報-(失業一年 放寬延長房貸寬限期)君

 最長貸款期限仍不能超過30年 只要提供離職證明、定期契約證明文件 及行政機關出具離職證明文件即可
 為協助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度過難關,銀行公會決議,大幅放寬「房貸紓困」條件,原本失業半年才可以申請延長房貸寬限期,放寬至失業一年內還是可以申請,且不再限制每人限申請一次,但最長貸款期限仍不能超過30年。
 為協助企業及企業負責人度過這波風暴,理監事會議昨天決議,將原本股票質押暫緩補提擔保品的期限由原本三月26日延長至今年年底。
 此外,公會還強調,為避免質借的股票擔保品價值受股市波動影響 ,在企業營運及繳息正常下,展期時由銀行在擔保價值範圍內辦理,另不足部份 由信保基金提供信用保證,避免企業違約率提升,波及金融機構的債權安全。
 公會解釋,因近來國內經濟情勢更為嚴峻,失業率日益攀升,衝擊房貸戶償還貸款能力;為協助失業勞工度過難關,公會昨天決議,進一步放寬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申請房貸本金緩繳及展期條件。
 此外,失業勞工在申請房貸本金緩繳時,原要求申請者必須取得勞保失業給付等相關證明文件,但符合實務需要,公會決定勞工只要提供離職證明、定期契約證明文件,及勞工行政機關出具的離職證明文件等即可。
 如果勞工無法取得前述證明文件,各銀行還可以依個案實際情況,提供房貸戶貸款展期等協助。
 業者稱,如果你是擺地攤的,因生意不好沒有收入,也可以申請房貸展期。
 銀行公會理監事會在年10月28日,通過銀行辦理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的自用住宅購屋貸款本金緩繳、及展延還款期限作業要點,實施數月後,昨決議放寬相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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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氣冷 稅局照樣嚴查營業稅(2009/2/26)

●九十八年二月廿六日 工商時報-(景氣冷 稅局照樣嚴查營業稅)君

 經濟不景氣,財政部陸續降稅救經濟,但台灣省會計師公會表示,國稅局查稅還是查得很嚴,已有國稅局在嚴查營業人申報的營業稅。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陳亮光指出,最近景氣真的不好,有的中小企業的營業額只剩2成,業績萎縮8成。會計師蘇淑惠也說,會計師的公費都下降,大家共體時艱。也許是營業稅掉太多,國稅局最近對營業稅查得兇。
 中區國稅局昨天表示,將從3月1日起,對轄區6縣市營業人實施全面性營業稅稅籍清查,以管理稅籍,維護租稅公平,。
 依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辦理營業登記,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在發生日起15日內,要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凡是經通知後仍未依規定申請營業、變更、註銷登記者,要處1,500元至30,000元的罰鍰,漏稅者除了補稅,並處1至10倍的罰鍰。
 不只針對營業稅查稅,還有令大型跨國企業害怕的移轉訂價查稅案也來了。北區國稅局昨天宣布,自3月1日起,要對營利事業申報的移轉訂價案件,進行專案選查。
 北區國稅局表示,為了因應全球景氣衰退,跨國集團公司可能在追求集團利潤極大化情況下,把利潤轉到低稅率或免稅地區。為了避免跨國集團的關係企業把利潤分配做不合理的規劃,侵蝕我國稅基,國稅局將針對95及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檢視跨國集團公司申報的關係人或關係企業及受控交易資料,是否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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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住宅補貼 房貸利息省多多(2009/2/25)

●九十八年二月廿五日 自由時報-(青年住宅補貼 房貸利息省多多)君

 想趁景氣下滑、議價空間大時購屋的民眾,務必快去申請政策性優惠房貸,包括今日截止申請的「97年度住宅補貼」、「增撥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及「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都可節省不少利息支出。
 台北富邦銀行指出,目前購屋族最關心的議題,就是如何申請「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特別是其中的200萬元可有「前二年零利率」的利息補貼優惠,即使第三年開始,依據目前的利率水準,利率也只有0.592%(第一類身份)、1.167%(第二類身份),可大幅降低購屋利息負擔。
 不過,「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有申請資格、名額的限制。上海銀行解釋,在購屋利息補貼方面,申請者必須是「新婚購屋或育有子女購屋」,申請者除須年滿20歲以上、40歲以下,住宅狀況還需符合「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或「僅持有一戶住宅且該住宅在二年內購置,並已辦理貸款」,其他家庭成員沒有其他自
有住宅;最後,家庭年收入還須符合「百分之八十分位點以下」的標準。
 至於「育有子女想換屋」,同樣也可申請購屋利息補貼,但申請者須年滿20歲以上、45歲以下、家庭成員僅有一戶住宅,且依據戶籍地點不同,家庭年收入必須低於規定金額。
 根據規定,安心成家的購屋利息補貼,全台僅有一萬個名額,且每個縣市也有名額分配;銀行業者指出,該補貼辦法是採用「評點制」,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數如果超過預定名額,地方政府將依家庭年收入、育有子女數、家庭成員數、是否曾接受政府住宅補貼、家庭成員是否具身心障礙者、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或重大傷病者等因素來評分,並依評分高低的順序分配。
 若能順利申請到購屋利息補貼,以貸款200萬元、借款期間20年、未申請寬限期的條件試算,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的第一類客戶為例,20年下來,房貸利息支出與一般指數型房貸相比,可減輕逾43萬元的利息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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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火險 4月降費率(2009/2/24)

●九十八年二月廿四日 經濟日報-(住宅火險 4月降費率)君

 去年賠款率不到10% 費率自由化效應 未來還有降價空間
據保發中心統計,住宅火險近年損失率皆控制在10%至15%,自4月1日實施費率自由化制度後,住宅火險的費率可望全面調降,並成為個人保險調降彈性最大的險種。
 景氣低迷之際,住宅火險全面調降,可望為廣大消費族群一年省下幾百元保險支出。
 產險公司主管指出,去年住宅火險的損失率不到10%,換言之,保險公司每收100元的保費,實際用於理賠的金額不到十元,扣除業務佣金、準備金提存後,純保費將有15%調降空間。
 住宅火險目前費率為千分之0.37,據統計,目前全台住戶累計780萬戶,投保住宅火險的住戶近200萬戶,八成以上的被保險人是申請房貸時,因債權銀行要求而「被動」投保,因此,住宅火險多是透過申貸銀行投保。
 產險業主管表示,未來實施費率自由化後,保險公司、通路商必須誠實揭露佣金費用,佣金不得超過保費的25%,保險公司可將過去高額佣金直接回饋給消費者,未來還有更大的降價空間。
 除費率調降,保險公司主管建議,自今年4月起,消費者若「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透過保險公司網路完成投保程式,會比向銀行通路購買住宅火險多兩成左右的折扣,即保險公司可將省下的佣金費用,直接以折扣的方式回饋消費者。
 目前每戶投保住宅火險平均保費介於1,000元到2,000元,若以兩成折扣計算,等於可省下200元到400元不等的保費。
 保發中心統計,去年汽車保險的賠款率為56%,傷害險40.8%,住宅火險則不到10%,住宅火險是個人保險賠款率最低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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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地50年未過戶 賣地變背債(2009/2/24)

●九十八年二月廿四日 聯合報-(徵地50年未過戶 賣地變背債)君

 天上掉下遺產 地主後代面臨求償無力還 地政處搞烏龍 議員:類似案子近百件
台北市林姓家族4位姊弟妹,4年前繼承已死亡34年的父親兩筆已開闢道路用地,並於去年出售給建商準備辦理容積移轉,才發現土地早被政府徵收近50年,不但原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遺產」,變成一場空,還得面對建商違約求償的窘境。
 林姓家族的大姊因而找上市議員陳玉梅陳情,指建商價購土地的4800萬元,姊弟妹各分得1200萬元,有的用於投資股票套牢、有的還債務花掉,恐怕無力還錢。
 她們怪罪都是地政單位的疏失惹的禍,才讓她們空歡喜一場,要求市政府應負起行政責任,不排除採取訴訟保障權益。
 陳玉梅說,早年市政府已辦理土地徵收,但未辦理移轉過戶的案例,據瞭解有近百件,要求市府全面清查。
  林姓家族大姊指出,她的父親在64年間往生,當時她才11、12歲,根本不曉得辦理遺產繼承。直到4、5年前有好幾個建商、房產仲介找上門,希望價購她們父親名下,位於松江路、民權東路口附近,及吉林路、民族東路口的兩筆已開闢路地,以便辦理容積移轉,才發現父親還有遺產。
 林大姊說,當時姊弟妹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還委託律師辦理繼承,三挑四選建商,最後以4800萬元賣地,並於去年3月完成簽約。
 不料,建商辦理容積移轉申請時,地政處才清查發現兩筆土地,早分別在48年、53年,因政府辦理「松江路拓寬」、「圓山區下水道闢建工程」,已經公告完成徵收。
 陳玉梅質疑,徵收公告都已過近50年,地政單位還沒有把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到市府名下,才會發生已徵收土地,還核准讓子女繼承的大烏龍,難道是一句「未違法」就可帶過?
 林女的律師蘇美玲表示,此案關鍵在於民眾信賴政府的地籍謄本記載,如因登載不確實致產生的損害,主管機關當然要負責補償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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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萬戶受惠 所得稅級距調整門檻 將下修(2009/2/23)

●九十八年二月廿三日 聯合報-(500萬戶受惠 所得稅級距調整門檻 將下修)君

 經濟衰退導致國內各項經濟預測呈現負成長,財政部決定下修所得稅課稅級距隨物價指數調整門檻,累計漲幅將自現行百分之十降為百分之五,九十九年起適用,五百萬戶納稅家庭都可受惠。
 課稅級距自八十六年到九十七年間,因物價漲幅累計達百分之十,今年五月報稅時,民眾首度享受課稅級距上調的降稅效果。
 財政部說,調整門檻降為百分之五後,未來課稅級距調整年限將會縮短,十年降一次稅的現象應不會再出現。
 以調整基期九十七年為例,至目前為止,課稅級距累計漲幅為百分之三點九五,距離新規定百分之五的調整門檻已十分接近。
 個人所得稅課稅級距按稅率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四十共分五級。課稅級距未調整前,年所得淨額在卅七萬元以下者按百分之六課稅,今年調整後改為四十一萬元以下者按百分之六稅率課稅,卅七萬元到四十一萬元間原應按百分之十三課稅,現在也可採百分之六計算,年省約三千元所得稅,實質應納稅款最大降幅達百分之十點二二。
 財政部指出,課稅級距因是按累進方式課稅,只要隨物價指數調整,每個級距都能降稅,且愈低級距者減稅幅度愈大。財政部認為,調降課稅級距隨指數連動門檻,可減輕中產階級在內的家庭面對物價上漲壓力,加速反映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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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轉保單價值 當心補稅(2009/2/20)

●九十八年二月二十日 經濟日報-(移轉保單價值 當心補稅)君

  逃避遺贈稅
購買保險作為退休金或投資理財規劃,但要保人移轉保單價值以逃避遺贈稅的作法已被國稅局盯上,如無償移轉並未申報,將遭補稅處罰。
 南區國稅局近來查核某遺產稅案件,發現被繼承人生前以其外孫為被保險人,自己為要保人及受益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多張保單,歷年來均自其所有金融機構帳戶轉帳繳納保險費,嗣其死亡前住院期間,向保險公司申請變更要保人及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惟繼承人漏未申報該等保單價值。
 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經由購買保險作為個人投資理財、退休金或租稅規劃時,宜詳加留意遺產及贈與稅法的相關規定,以免誤觸法令,遭國稅局查獲補稅處罰。
 按照保險法第3條規定,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同時也是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之人,因為保單屬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要保人所交付的保險費累積利益屬要保人所有。
 本案被繼承人透過變更要保人及受益人方式,將其自己應得的保險利益轉換為他人所有,屬自己財產的無償移轉,已構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的贈與行為,除按保險契約變更日之保單價值核定贈與金額624萬餘元,補徵贈與稅48.5萬元外,另涉及死亡前二年內贈與行為,尚應依同法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及處罰款。
 南區國稅局呼籲民眾,個人以變更要保人的方式,將保單利益轉換為他人所有,係屬財產的無償移轉,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切勿抱持著僥倖的心態,否則被國稅局查獲,除補稅外並再加處罰鍰,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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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轉貸 小心綁約期變3年(2009/2/20)

●九十八年二月廿日 工商時報-(想轉貸 小心綁約期變3年)君

 房貸戶想輕易轉貸,恐怕門都沒有。利率狂跌,銀行深感利差薄如紙、不敷成本,紛拉升房貸戶的綁約期,由原本的1、2年延至3年,也就是說,享受完前2年較低利率,房貸戶想在第3年就轉貸,必須付出「違約」的代價。
 以最普遍的三段式計息指數型房貸來說,目前包括台新銀、中信銀、北富銀等銀行,一律綁約3年。台北富邦銀行指出,利差愈來愈薄,銀行也吃不消,各銀行自今年初開始,陸續將綁約期一律拉升為3年,才能維持正常利潤。
 永豐銀行敦南分行經理吳建毅觀察,房市交易實在是太冷清,銀行對房市走勢產生疑慮,目前將估價全部下修,一切都持謹慎、保守的態度看待,此外,銀行為了確保利潤,也幾乎都延長房貸綁約期,才不會因房貸戶承作1、2年就轉貸,讓銀行損失長期的利潤。
 一般而言,階梯式計息的指數型房貸,前2年會給予非常優惠的利率,第3年起跳的計息,大約比前2年的優惠利率高出0.4至0.8個百分點。
 上海銀行個金部經理馬婉瑜說,前2年的利率很低,對於銀行來說,幾乎是賠錢承作,到了第3階段,才算是銀行收取正常利潤的時候。
 但是,以往許多房貸戶,卻在大約1、2年綁約期過後,就開始打如意算盤,轉貸到能給予較佳利率的銀行,對於原銀行來說,等於是一樁賠本生意。
 因此,各銀行紛將綁約期間拉升至3年,其中,台新銀行及台北富邦銀行,不分任何房貸產品,一律綁約3年,中信銀則是針對三段式計息的指數型房貸,應綁約3年,而一段式加碼的房貸,則綁約6個月。
 房貸戶若輕易要轉貸,則必須付出違約的代價,違約金部份,也依各銀行的規定有所不同,台新銀行一律以結清前3個月的放款餘額1%計算,中信銀、北富銀則是按第1、2、3年,而有不同比例的違約金計算,依序是用貸款金額1%、0.75%、0.5%計算。
 假設施先生買屋並向北富銀貸款500萬元,在第2年時轉貸,由於綁約期是3年,所以施先生必須支付違約金,按北富銀的規定,應以貸款金額0.75%計算,也就是3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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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子女置產 須提資金流程(2009/2/19)

●九十八年二月十九日 經濟日報-(幫子女置產 須提資金流程)君

 高雄縣林小姐問:以逐年贈與方式為未成年子女累積資金,當未成年子女置產時,是否只需提示歷年申報贈與稅之免稅證明書,就不會被課徵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旗山稽徵所答覆:父母分年贈與現金給未成年子女,並供用作未成年子女購買房屋、土地或投資股票等財產用時,雖取得國稅局所核發贈與稅免稅證明書,仍須提出完整之資金流程,以證明確係以歷年受贈款項購置,否則,即使持有免稅證明書,仍將被課徵贈與稅。該所進一步提醒贈與人,除了要注意每人每年之免稅額外,仍應保留完整之資金流程,以免將來無法提出確實證明文件,而被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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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動產合法經紀標章 減少買賣糾紛(2009/2/18)

●九十八年二月十八日 經濟日報-(不動產合法經紀標章 減少買賣糾紛)君

 台灣不動產市場受美國次級房貸風暴的影響,房地產市場面臨巨大的改變,過去的榮景不在。從台灣房地產市場價格來觀察各地房價的修正約在一至兩成,反映出不動產「向下僵固性」的特色,應不至發生房價崩盤的慘況。
 房仲介業者因經營方式不同,從業人員良莠不齊,消費者服務觀念尚未建立健全,常引起房屋買賣的糾紛,鑑於社會不動產買賣的糾紛增加,高雄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同業公會於是成立,宣導民眾正確買賣房屋常識、降低不動產交易糾紛、保障消費者權益、提升不動產交易品質。
 不動產仲介經紀商公會理事長吳俐潔表示,消費者購屋需知,非一般人所能瞭解,且攸關個人財產權益影響甚大,選擇合法業者差異在於,合法受不動產管理條例規範此法為內政部特別法規,合法業者須繳付保證金25萬,若遇糾紛受法處分,合法業也須考有內政部認可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書提升房仲業專業服務形象。非法仲介業者不但避稅、違法,更損其房仲業形象,缺少專業知識易發生糾紛事件,嚴重損失消費者權益。
 政府於88年立法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輔導三年於91年立法裁罰標準,以防非法業者影響房仲業秩序,達到「人必歸業、業必歸會」。不動產買賣、租賃介紹要認名有合法不動產經紀業者認證標章的業者辦理。
 高雄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7)731-50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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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遺贈稅計算 e指通(2009/2/17)

●九十八年二月十七日 工商時報-(新版遺贈稅計算 e指通)君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案,已從今年1月23日開始生效,自98年1月23日(含當日)起發生的繼承案件,可以適用新法,免稅額提高為1,200萬元,及單一稅率10%。
 為使納稅義務人對遺產稅如何計算及其稅率適用有進一步的了解,北市國稅局特別編製不同期間,免稅額、扣除額及稅率一覽表,放在網站上。
 如果被繼承人死亡事實發生在98年1月23日(含當日)以後,其遺產稅才可適用修正後。如果死亡在1月22日之前,假設在去年死亡,仍然要用舊法規定,免稅額779萬元,稅率從2%到50%。
 遺產稅的免稅額在95年調高,所以如果被繼承人在94年底死亡,免稅額只有700萬元。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留意,不論法律修正公布施行前、後發生之繼承案件,都要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逾期不報,舊法要處以1倍罰鍰,相當重。新法處以1倍以下,可以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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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3要項 生活機能+交通+學區(2009/2/17)

●九十八年二月十七日 工商時報-(租屋3要項 生活機能+交通+學區)君

 租屋族愈來愈多,專家認為,由於目前租屋市場,以承租方占上風,因此在篩選物件時,可適時向房東要求應有的權益,並掌握以下3要項,列為租屋的重要考量:
一、評估周邊生活機能:中信房屋董事長特助胡佩蘭指出,無論是購屋或租屋,民眾最重視的附加條件,都脫離不了生活機能與交通方便,根據中信房屋的調查可發現,國人租屋最注重的條件,有高達42.71%的比例,首重生活機能良好。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主秘黃小黛觀察,許多人租屋的首要考量,都是附近有沒有便利超商或大賣場,由於現今外食族居多,在採買飲食或生活雜物等,都很方便。
 另外,由於租方市場來臨,若房子的屋況良好、周邊生活機能佳,房客也可向房東表達,願簽1年以上的長約,房東不必擔心空巢期,而在租金方面,就可要求酌減2,000元或打個8折。
二、上班族或年輕夫妻,注重交通便利: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市場行銷顧問張欣民說,考量到租屋處的生活機能後,年輕上班族或是暫未有生育打算的新婚夫妻,則應選擇捷運站的站點租屋,上下班通勤較方便。
 台灣租屋網經理李惠心提醒,捷運站下車後,走路回家不超過10分鐘,女性上班族夜晚回家時,也較安全。
 此外,李惠心說,租屋處及上班地點的通勤路線,最好以同一條捷運線可達,每日通勤將更有效率,因為捷運轉乘,會耗費通勤時間及交通費。
三、小家庭注重接近優良學區:租屋業者說,家有孩童的小家庭,未來有就學的需求,則應挑選接近優良學區的地點,並爭取請房東讓租屋者設籍,孩童在附近上學,接送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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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年收入低於231萬 即可申請(2009/2/16)

●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 工商時報-(家庭年收入低於231萬 即可申請)君

 眾所期盼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正式開跑。與前一波的「住宅補貼」方案相較,「青年安家」的條件寬鬆,以收入最高的台北市為例,家庭年收入231萬元以下就可申請,平均家庭月收入在19.25萬元以下,一般中產階級家庭多符合資格。
 目前的政策房貸有3種,包括2,000億政府優惠房貸、去年11月推出的「住宅補貼」方案、以及今日上路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等,其中「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租屋族也可享每戶每月3,600元的補貼。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室經理古景良指出,最早上路的2,000億優惠房貸,目前可享1.375%的優惠利率,由多家銀行承作;而「住宅補貼」方案與「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則是必須向各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前者可貸款最高220萬元,一般戶可享1.217%的優惠利率,將在2月25日截止。青年安家是2年200萬免利息,自第3年起,一般戶可享1.217%的優惠利率,至3月27日申請截止。
 據內政部營建署公告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中可發現,這次的限制條件寬鬆,20歲至40歲、首購或2年內換屋、家庭年收入在80%分位點以下者,都可申請。例如北市、北縣縣轄市的收入門檻,是低於231萬元,高市、省轄市的收入門檻,是低於172萬元,而金門、連江等縣,則是低於152萬元可申請,古景良說,一般中產階級家庭,大多符合資格。
 信義房屋企研室主任蘇啟榮認為,「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可減輕不少房貸負擔,且2,000億優惠房貸額度快用完,「青年安家」申請期間僅6周,因此將造成搶貸風潮。他舉例,35歲的郭先生,在北市買下總價800萬元的房子,自備款250萬元,可申請2,000億的政府優惠房貸,貸款350萬元、享1.375%利率,另外的200萬元,則申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享用2年200萬元零利率的好康,與目前一般利率2.5%相較,每月可省下2,265元,2年下來所減輕的房貸負擔,共達54,360元。
 不過,蘇啟榮提醒,由於「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是向各地主管機關申請,採取評分制,且不論是購屋補貼或租屋補貼,都依各縣市不同,而有名額限制,民眾應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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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繼承人出境 財部敗訴(2009/2/16)

●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 經濟日報-(限制繼承人出境 財部敗訴)

 公司遭清算,欠稅人過世
稅捐機關為了保全稅收,常對欠稅的企業負責人或股東限製出境;一名外籍配偶不滿只因為欠稅的先生過世,一家五口就全被限製出境,提起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認為侵害遷徙自由,違反比例原則,判決財政部敗訴。
 也就是說,稅捐機關遇到欠稅又遭清算的公司時,應該要先確認誰是清算人,並只能對該清算人限製出境,不能將過世清算人的所有繼承人一網打盡,否則有違憲之嫌。
 阮姓外籍配偶主張,他過世的先生是永茂盛公司的唯一股東,目前公司面臨清算,但高雄市國稅局卻因為永茂盛滯欠93、94年營所稅235萬元,唯一股東又過世,轉而限制她與四個子女出境;她試圖向財政部提起訴願,但遭駁回,只好提起行政訴訟。
 合議庭表示,依照公司法規定,公司清算時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如果股東死亡,其清算事務應由繼承人接手;在本案,因為是一人公司,照理說要由唯一股東顏姓男子擔任清算人,但因顏男過世,繼承人不只一人,繼承人應該要互相推選其中一人代理清算業務。
 不過,合議庭也發現,如果繼承人沒推選其中一人綜理清算事務時,法律並沒規定應該要由誰接手,形成法律漏洞;因此,為了使清算程式可以順利進行,稅捐機關應該要向法院聲請選派清算人後,才能對法院指派的清算人限製出境。
 合議庭認為,在這件案子中,國稅局並沒有先向法院聲請指派清算人,所以阮女仍不具清算人的身份,但國稅局為了保全稅捐,就逕自將顏男所有繼承人都限製出境,明顯侵害多數繼承人的遷徙自由。
 合議庭強調,法律之所以沒有規定由所有的繼承人共同代理清算業務,就是考量繼承人並非自願,且沒有參與公司經營,對公司營運與財務狀況不熟,所以才不需要所有繼承人共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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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建拆除未申報 仍須課稅(2009/2/16)

●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 經濟日報-(增建拆除未申報 仍須課稅)君

 增建已拆除,卻仍遭南區國稅局核課租賃所得,所有人提起行政訴訟,敗訴。
 南區國稅局指出,出租房屋若有變更增建,應即時進行變更申報,否則國稅局可能會誤課房屋的租賃所得。未盡到主動申報義務的民眾,即使提起行政訴訟,結果也不見得對民眾有利。
 南區國稅局日前審核綜合所得稅申報案件時發現,轄內一位甲君有房屋出租,但93年度未列報房屋出租的租賃所得,南區國稅局按例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核算甲君的租賃收入,並減除43%的必要損耗及費用後,核定租賃所得並向甲君補課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
 甲君不服,主張他出租的房屋僅有一樓並無二樓,因為國稅局引用的稅籍資料有錯誤,所以對他核課的租賃所得也不合理。但甲君提出複查、訴願均遭駁回,最後提起行政訴訟,也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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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面貸款成數 銀行打對折(2009/2/13)

九十八年二月十三日 工商時報-(店面貸款成數 銀行打對折)君

 房市不景氣,有錢人俟機進軍店面投資,但是,房地產行情不好,銀行對於店面貸款的承作,更加警戒,近期陸續調降店面貸款成數,從七成降至最多五成,甚至可能貸不到成數,狂打對折。
 銀行房貸主管認為,店面價格都是喊出來的,而且估價標準要比住宅複雜得多,因為在同一路段上,只不過是轉角的距離,或是陰陽面、人潮流向不同,店面價值落差就很大,且目前店面流動率差,即便是黃金地段,也有不少空置的店面,銀行認為,房價未降到谷底,店面貸款仍持續保守以對。
 房仲業者觀察,有錢人陸續朝房地產產品進場,甚至網羅黃金店面,不過,一位投資客說,目前銀行貸款成數頂多五成,即便是黃金店面,銀行口頭告知客戶,成數可貸到五成,但由於銀行估價保守,花5,000萬元買來的店面,常被銀行低估為3,000萬元,價值縮水六成。
 銀行再由估價出來的價格,貸給客戶五成的成數,3,000萬元的五成,等於只能貸出1,500萬元,以買賣價5,000萬元來算,貸款成數僅三成而已,必須要備足3,500萬元做為自備款。
 從台灣房屋的統計可發現,去年第四季,大台北店面的銷售天數,達到平均近2個月最高,且即使是黃金路段,也有不少空置店面,因此讓銀行更加提高警戒。
 上海銀行個金部經理馬婉瑜說,商圈變化太大,以往的天母商圈熱絡、店面十分搶手,現在卻空置了不少店面,對於銀行來說,店面與住宅市場大不相同,買房子自住的民眾,拚命存自備款、付房貸,讓家人有個窩,因此還款狀況較穩定。
 但是,店面卻不是如此,有些搶短線的投資客,買了店面後,若發現短期內租不出去、沒有租金收入,乾脆放手丟給銀行,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認為,銀行為了避免客戶違約、造成呆帳風險,就算買方有財力,銀行也會保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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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遺贈稅法對實物抵繳規劃影響(2009/2/13)

●九十八年二月十三日 工商時報-(新遺贈稅法對實物抵繳規劃影響)君

 今年新增訂及修正的遺產及贈與稅法條文,經總統今於98年1月21日公佈後,已於98年1月23日開始生效,遺產與贈與稅稅率分別由修正前之2%至50%及4%至50%等十級累進稅率修正為10%單一稅率;而遺產稅與贈與稅之免稅額分別由779萬元及111萬元,調增為1,200萬元及220萬元。另當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征機關申請分18期(36個月)以內繳納(原為12期)。
 惟須特別注意的是,本次修法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以課徵標的物或其他易於變價或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之部份,已有限額之限制,除修正為僅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其他易於變價或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外,並針對該課徵標的物屬不易變價或保管【如公設地、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及民間往來債權】,或申請抵繳日之時價較死亡或贈與日之時價為低者,其得抵繳之稅額,以該項財產價值占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比例所計算之應納稅額為限。故原先計劃以公設地或非上市(櫃)公司股票來抵繳遺贈稅之民眾,於修法後,此部份將受到限制,無法像過去一樣,可利用實物抵繳來作為遺產稅之規劃工具,謹再進一步說明如下:
 例如甲君名下之財產主要係為不動產,其評定現值約為60億元,其中包含公設地20億元,修法前,甲君原計劃將來以公設地抵繳遺產稅之應納稅額20億元,【(60億-20億)x50%,暫不考慮免稅額、扣除額及累進稅差部分】,而修法後,甲君將來遺產稅之應納稅額,雖降為4億元﹝(60億-20億)x10%〕,惟以公設地抵繳遺產稅之應納稅額之限額僅為1.3億(4億x 20億/60億),餘2.7億之應納稅額,只能用其他顯高於評定現值之房地來抵繳,反而得不償失,故修法前,如原已計劃以公設地或未上市(櫃)公司股票等財產來抵繳將來遺產稅之應納稅額,則應重新檢視並評估目前持有財產之型態。且實物抵繳之原則,反應思考哪些遺產具有未來效益性或增佰性,而應由繼承人辦理繼承,非只考慮應納稅額之抵繳,以免損害自身權益。
 另以往遺產及贈與稅法最為人所詬病的,在於行為罰及漏稅罰之處罰倍數為1至2倍,不但欠缺彈性,亦有失比例原則,修法後變更為2倍以下,使得行政救濟中之未確定案件將有機會適用1倍以下之處罰,建議納稅義務人如有此情形,可於繳款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天內提起行政救濟,以尋求降低處罰倍數的機會。
 (本文作者為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葉維惇執業會計師及吳能吉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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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氣回溫後房地稅擬調高(2009/2/12)

●九十八年二月十二日 經濟日報-(景氣回溫後房地稅擬調高)君

 未來持有房地產稅負將調高。行政院賦改會建議,調高房屋稅和地價稅率並取消多項減免措施,提案獲得通過。財政部長李述德說,至少要增加國庫200億元收入。他並強調,增加稅負的措施等景氣回溫才會實施。
 其中,房屋稅調升是大宗,財政部估計,僅是調高房屋稅率的措施,就可增加國庫123億元稅收。賦改會提案上調房屋稅率下限,包括自用住宅、營業用房屋或醫院等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的稅負都會上升。
 行政院賦改會昨(11)日召開諮詢委員暨委員會議,提出土地稅及房屋稅減免規定檢討的期中報告。此一稅制改革研究案出自賦稅署之手,報告中還建議應限縮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面積、公告地價從三年一調改為每年調整以接近市價等,獲得委員一致同意。
 此外,為振興房地產市場景氣,建築業者建議取消房屋買賣契稅,已遭到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否決,買賣契稅仍應按契價課徵6%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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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遷戶籍換證件 跑2地搞3天(2009/2/11)

●九十八年二月十一日 聯合報-(遷戶籍換證件 跑2地搞3天)君

 台北市議員戴錫欽昨天提出書面質詢,一名家住萬華區的民眾,因搬新家需遷戶籍,並換發新身份證,結果白天去市府聯合服務中心,下班再去萬華區公所,最後還需請假,花了3天才辦好,讓他抱怨不已。戴錫欽要求市府應通盤檢討,加強便民服務。市府民政局回應,各區戶政事務所開辦夜間延長上班服務,但因夜間服務人力有限,且國民身份證安全防護須嚴密控管,故辦理戶籍案件須同時換領國民身份證,以先行收件方式辦理。
 至於有關戶政便民工作站提供的跨區辦理戶籍案件,依戶籍法與內政部開放異地受理的項目辦理,如出生地登記、電腦化後戶籍謄本等,無法隨到隨辦項目,則以先收件方式辦理,完成後再請市民取件。
 戴錫欽說,讓民眾請假到公司附近的市府聯合服務中心戶政便民工作站換發身份證,未料該站答以非信義區居民,只能申請戶籍謄本,其餘無法幫忙;隔天民眾下班後,當事人回到萬華戶政事務所辦理,仍舊無法換發新身份證。
 戴錫欽說,萬華戶所表示「因核發身份證的主管下班,沒人核章,所以無法換發」,而市府的戶政便民服務站,只能服務信義區市民,竟無法跨區服務,實在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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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棄產 不如清點財產債務(2009/2/10)

●九十八年二月十日 聯合報-(離婚棄產 不如清點財產債務) 君

 剪不斷理還亂
聯合報昨日登載兩新聞,一為「夫病危,前妻偷辦再婚,兒告不成」,另一為「沒註明『棄產』,離婚還要償妻債」。
 這兩則新聞,看似兩事件,但皆凸顯同一制度上的問題:即立法不周、觀念落伍,醞釀官司、問題不斷發生。因限於篇幅,筆者先針對後者新聞提供個人在美、台工作經驗的看法。
 新聞中陳姓男子因太太喜歡花錢,積欠不少卡債,最後兩人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獲准。離婚時沒有在協定書中寫下「放棄追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離婚後還得負擔對方債務。
 全台每日均有怨偶離婚發生,但離婚時註明「棄產」就一定有保障嗎?會不會「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也放棄掉?目前職場工作型態千變萬化,所謂的財產,一定指房屋、土地、存款、負債、貸款、金銀珠寶、股票、汽車等等有形財產嗎?或有財產或未來收入,如股票選擇權、近日流行的肥貓條款、未來退休金等,是否也
應計入?因為這些未來收入極可能在婚姻期間已形成,只是支付時間稍後,可能在離婚之後。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指一方有權請求平均分配兩人婚姻中共同努力而來的財產。難道這些未來收入不是在婚姻期間共同努力而來?尤以退休金為例,日本「離婚退休金分割制度」自二○○七年已正式上路,日本妻子離婚時可分到丈夫一半退休金。因此註明「棄產」對當事者而言,未必公平,除非確定對方債務
大於資產。
 所謂「公平」可能還得視雙方對法律知識多寡而言。倒不如將雙方的「財產、債務」範圍清點清楚,周延立法,財產應包括有形、無形、目前、未來收入等等,債務亦同;一方面防止隱匿財產,另一方面以保障雙方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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