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係指建設公司新建整批房屋合法建物登記及新建舊有之合法建物為確保其權屬而向建物所在 地政事務所申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陽台補登)☆有使用執照☆早期興建的房子沒有使用執照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謄本。 縣政府合法房屋證明。 繳納房屋稅憑證或稅籍證明。【繳納水費憑證】、【繳納電費憑證】。 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 地形圖、都市計劃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